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經財政部門批準的政府采購計劃河財采[2014]967號批準,現就河池市公安局警用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項目名稱:警用設備采購
二、項目編號:GTMZ2G2014023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及數量:本項目分三個分標,A分標:勤務裝備:個人攜行背囊32個、抓捕器20套、望遠鏡10個、輕質防彈衣10件、路錐40個等;B分標:審計現場取證軟件系統: 6套;C分標:戶政服務器:1臺。具體數量及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五、評分辦法:綜合評分法
六、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投標人資格條件;
2、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合法的企業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具有國內注冊(指按國家有關規定要求注冊的)生產或經營本次招標采購貨物資質的供應商;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本項目不接受未購買本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
七、招標文件的發售:
1、發售時間:2014年8月18日至2014年9月7日(正常工作時間)。
2、發售地點:河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邊政府小區一排)二樓交易服務部。
3、售價:招標文件工本費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以下材料原件在截標前須與投標文件一并提交給評審專家核查: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所在公司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憑證(保險時間為 2014年1-6月,如無養老保險手冊須由社保機構出具證明)、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無行賄犯罪記錄)。
八、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按所投分標報價的1%交納(須足額交納)。
投標人應于2014年9月7日16時前將投標保證金以電匯或轉賬形式從投標單位基本賬戶交至河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戶名:河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河池分行營業部,銀行賬號:2114 8100 2930 0064 535。(并憑繳款憑據至河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部(聯系電話***
九、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
投標人應于2014年9月8日9時整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交到河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河池市政府左邊政府小區一排),逾期送達或未按規定密封或標記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
十、開標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標將于2014年9月8日9時整在河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開標(河池市政府左邊政府小區一排),投標人可以派授權代表(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明)出席開標會議。
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人:河池市公安局
郵編:547000
聯系人***
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廣西國泰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郵編:547000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河池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河池市政府左邊政府小區一排)
聯系人***
電話:***
廣西國泰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