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4.09.10 |
|---|---|
| 地 區: | 深圳市 |
項目名稱 |
公交站牌制作 | 采購類型 |
服務類 |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2718500 | ||||||||||||||||||||||||||||||||||||||||||||||||||||||||||||||||||||||||||||||||||||||||||||||||||||||||||||||||||||||||||||||||||||||||||||||||||||||||||||||||||||||
項目背景 |
應2011年10月12日市政府正式印發《深圳市打造國際水準公交都市五年實施方案》中“建立公交停靠站的管理數據庫和數字化管理系統”要求,我委于2011年開發并逐步完善了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信息系統,目前,還需要繼續結合公交停靠站的新增、遷移、撤銷、更名、臨時調整等變化情況進一步實時采集、更新系統內的公交停靠站信息,為深圳市公交站牌制作、公交出行信息發布提供精確的數據資料,完善并提升公交服務水平,切實服務好社會民生。
|
||||||||||||||||||||||||||||||||||||||||||||||||||||||||||||||||||||||||||||||||||||||||||||||||||||||||||||||||||||||||||||||||||||||||||||||||||||||||||||||||||||||
投標人資質要求 |
1.投標人必須先行注冊為市政府采購中心的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投標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包括數碼噴繪(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原件備查)。 3.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1年7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供應商營業執照住所地人民檢察院出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的公告日之后。(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原件備查)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轉包。
|
||||||||||||||||||||||||||||||||||||||||||||||||||||||||||||||||||||||||||||||||||||||||||||||||||||||||||||||||||||||||||||||||||||||||||||||||||||||||||||||||||||||
服務類清單 |
|
||||||||||||||||||||||||||||||||||||||||||||||||||||||||||||||||||||||||||||||||||||||||||||||||||||||||||||||||||||||||||||||||||||||||||||||||||||||||||||||||||||||
具體技術要求 |
(一)項目目標
按照主管部門要求,實時更新全市公交停靠站站牌信息表,確保公交停靠站站牌信息準確、及時、完整、整潔,實時做好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的數據采集更新工作,確保系統數據與全市公交停靠站服務設施信息相一致,便于主管部門管理,方便市民公交出行,為市民提供準確、及時、完整的公交線路信息和乘車指引。進一步完善并提升公交服務水平。
(1)《深圳市公共交通“十二五”規劃》
(2)《深圳市公共汽車運營服務管理辦法》
(3)《深圳市公共汽車服務規范》
(4)《深圳市公交中途站服務設施管理若干規定》(深交規[2011]1號)
(5)《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設置規范》(SZDB/Z12-2008)
(6)《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設標準指引(試行)》(深發改[2010]2219號)
(7)《關于我市公共汽車停靠站命名管理工作的通知》(深交 [2010]137號)。
(三)項目技術要求
1、工作內容
2、綜合單價最高限價要求
3、項目基本要求
(1)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中公交停靠站數據的核準更新維護內容包括:
①對現有10105座公交停靠站站名、GPS坐標數據、照片、所在轄區、所在街道、所在道路、方位、類型、泊位數、站臺款式、燈箱數量、設施完備情況等各類屬性進行采集、補錄、更新維護;
②對現有10105座公交停靠站站名進行核準;
③對新增、遷移公交停靠站的GPS坐標數據、照片、所在轄區、所在街道、所在道路、方位、類型、泊位數、站臺款式、燈箱數量、設施完備情況等數據進行采集及錄入;
④系統中其他需要實時采集、核準、更新的數據信息一次性同時采集。
(2)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的制作達到:
①信息完整并準確無誤
②外觀與視覺效果美觀、清晰、易讀
③防曬、防水、耐用、環保
(3)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的安裝達到:
①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4)配備項目專業小組、交通車輛:
①投標單位要建立長期、穩定項目專業小組工作人員,有長期的售后服務機構,成立不少于15人的專門項目小組;
②配置專用車輛不少于3輛(車輛行駛證登記單位應為投標人,提供證明文件掃描件),進行快速反應,及時完成公交站牌工作;
(5)列舉全市目前各款公交站牌架情況,顯示對公交站牌制作的熟悉程度。
4、項目詳細需求
(1)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的內容及設計制作要求
a.整版公交站牌
①整體形式要求:采用整版噴繪的方式,版面包含溫馨提示語和7~8條公交線路信息,線路不夠7條的采用公益宣傳標語填滿。整版站牌上的各條公交線路采用長方形形式單獨排列,站名按首末站、途經站點順序逐一排列,站名一目了然,視覺效果清晰,整體效果美觀大方。站牌內容若有改變,須整版進行更換。
②規格要求:普通站牌整版噴繪的尺寸105cm×166cm,線路信息噴繪的尺寸為74cm×134.1cm,如線路信息不足,采用公益宣傳標語等內容填滿,外邊框用白色線條圈尺寸為77cm×144cm,其余部分全部為藍邊(不同的站點按實際站牌架的尺寸印制和張貼);對于新一代公交站亭站牌架上的公交站牌,還需把站名標志牌與整版站牌做成同一版面,整版噴繪的尺寸為97cm×155cm,增加站名標志牌在版面所占的空間相當一條公交線路的規格尺寸,置于整版站牌的頂端,其它信息保持不變。
③材料要求:廣告噴繪布(內光、厚度0.55mm;密度網格500×1000;重量680g/㎡);
④整版站牌制作工藝要求:
⑤公交線路信息的平面圖文構成要求
整版站牌包括以下要素:
Ø 公交線路信息版面——尺寸74cm×134.1cm,最上面為溫馨提示語,下面為7條公交線路站牌。
Ø 最上面“溫馨提示語”部分——尺寸74cm×16.5cm,字體采用黑體,底色為藍色,四色噴繪要求(C:100 M:0 Y:0 K:0)。
Ø “溫馨提示語”字的樣式——分為3行,第一行為白色字,字體為黑體,字體大小120,為“歡迎您乘坐深圳公交巴士”字樣;第二行為黃色字,字體為黑體,字體大小68,為“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服務熱線電話:***
Ø 單張站牌的規格——尺寸74cm×16.5cm。
Ø 單條公交線路信息的藍底部分——尺寸74cm×3.4cm,均為藍底,四色噴繪(C:100 M:0 Y:0 K:0);左邊為線路編號如“M243”字樣,線路號盡量放大顯示,黑體,字體大小94,紅色字加白色邊框,紅色為四色噴繪(C:0 M:100 Y:100 K:0);左邊靠中間位置為開往地點(如“開往 科技園公交總站”)字樣,黑體,字體大小68,白色,四色噴繪(C:0 M:0 Y: 0 K:0);右邊靠中間位置為票價(如“分段收費 上車2元 全程8元”)字樣,黑體,字體大小30,黃色,四色噴繪(C:0 M:0 Y:100 K:0);右邊為營運公司簡稱,(如“東部公交”)字樣,黑體,字體大小35,白色,四色噴繪(C:0 M:0 Y: 0 K:0)。
Ø 單條公交線路信息的白底部分——尺寸74cm×11.1cm,白底;線路的全程站名,豎排,站名的字體為黑體,字體大小30,除對應站名用紅色凸顯和紅框外,其他站名為黑色;整條線路中如有“地鐵換乘點”、“醫院”、“長途客運站”、“公交換乘站”等站點,將分別用不同的符號和顏色在該站點的上方上注明;在每個站點的下面,將用小方框的形式表示上方站點所經過的路段(如“龍觀路”)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體大小20,紅色,四色噴繪(C:0 M:100 Y:100 K:0),并用紅箭頭顯示該線路行駛的方向。已途經的站點名稱用灰色表示,四色噴繪(C:0 M:0 Y: 0 K:20)。
Ø 單條公交線路信息的黃色部分——尺寸74cm×2cm,黃底,四色噴繪(C:0 M:0 Y:100 K:0);左邊為下站站名(如“下站:金龍華廣場”)字樣,字體為黑體,黑色,字體大小30;中間為“服務時間:23:00-1:00”字樣,字體為黑體,黑色,字體大小20,發車間隔時間大于30分鐘(包括定時班車),需在版面可容納的情況下標出每一班的發班時間。
⑥張貼要求
Ø 平板站架必須張貼滿兩個版面的站牌,若線路數較少有空余版面,則需要噴繪公益廣告、宣傳標語等,不得張貼任何商業廣告。
Ø 每個站架只需要在一個版面噴繪“溫馨提示語”,同一站架的其它版面不再需要,這時若此站點經過線路多,則可放至7~8條公交線路的滿版狀態。
Ø 站牌張貼必須平整、美觀、牢固。
⑦使用壽命要求:不變色、不脫落保質使用2年。
b.單張線路車貼站牌
①形式要求:同整版站牌上的單條公交站牌一樣,采用長方形,站名按首末站、途經站點順序逐一排列,站名一目了然,視覺效果清晰,整體效果美觀大方。
②規格要求:單張線路車貼站牌的尺寸為74cm×16.5cm。
③材料要求:戶外噴繪不干膠(粘性附著力強)。
④單張站牌制作工藝要求:
⑤公交線路信息的平面圖文構成要求
單張線路車貼站牌包括以下要素:
Ø 單條公交線路信息的藍底部分——尺寸74cm×3.4cm,均為藍底,四色噴繪(C:100 M:0 Y:0 K:0);左邊為線路編號如“M243”字樣,線路號盡量放大顯示,黑體,字體大小94,紅色字加白色邊框,紅色為四色噴繪(C:0 M:100 Y:100 K:0);左邊靠中間位置為開往地點(如“開往 科技園公交總站”)字樣,黑體,字體大小68,白色,四色噴繪(C:0 M:0 Y: 0 K:0);右邊靠中間位置為票價(如“分段收費 上車2元 全程8元”)字樣,黑體,字體大小30,黃色,四色噴繪(C:0 M:0 Y:100 K:0);右邊為營運公司簡稱,(如“東部公交”)字樣,黑體,字體大小35,白色,四色噴繪(C:0 M:0 Y: 0 K:0)。
Ø 單條公交線路信息的白底部分——尺寸74cm×11.1cm,白底;線路的全程站名,豎排,站名的字體為黑體,字體大小30,除對應站名用紅色凸顯和紅框外,其他站名為黑色;整條線路中如有“地鐵換乘點”、“醫院”、“長途客運站”、“公交換乘站”等站點,將分別用不同的符號和顏色在該站點的上方上注明;在每個站點的下面,將用小方框的形式表示上方站點所經過的路段(如“龍觀路”)字樣,字體為黑體,字體大小20,紅色,四色噴繪(C:0 M:100 Y:100 K:0),并用紅箭頭顯示該線路行駛的方向。已途經的站點名稱用灰色表示,四色噴繪(C:0 M:0 Y: 0 K:20)。
Ø 單條公交線路信息的黃色部分——尺寸74cm×2cm,黃底,四色噴繪(C:0 M:0 Y:100 K:0);左邊為下站站名(如“下站:金龍華廣場”)字樣,字體為黑體,黑色,字體大小30;中間為“服務時間:23:00-1:00”字樣,字體為黑體,黑色,字體大小20,發車間隔時間大于30分鐘(包括定時班車),需在版面可容納的情況下標出每一班的發班時間。
⑥張貼要求:必須平整、美觀、牢固。
⑦使用壽命要求:不變色、不脫落保質使用2年。
c.站名標志牌
①形式要求:字體排列美觀,視覺效果清晰
②規格要求:75cm×28cm,根據不同的站架可適當調整尺寸。字體采用黑體,底色為藍色,四色噴繪要求(C:100 M:50 Y:0 K:0)
③材料要求:透光PVC不干膠,更換撕下時防水防曬不脫膠
④制作工藝要求:
⑤平面圖文構成要求
正面包括以下要素:
Ø 字的樣式——第一行為公交站名的漢字名稱,如“濱海之窗”字樣,字體為黑體,白色,字體大小280;第二行為公交站名的英文名稱,如“Windows Of The Binhai”字樣,字體為Arial Black,白色,字體大小140。
⑥張貼要求:必須平整、美觀、牢固。
⑦使用壽命要求:不變色、不脫落保質使用2年。
d.安裝公交站架內彈簧
①材質:錳鋼鍍不銹鋼;
②尺寸:寬7㎜,高13㎜,鋼條粗細直徑不小于1.1㎜;
③使用壽命要求:不生銹、不脫落保質使用2年以上。
(2)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的安裝要求(下述時限為最低時限要求,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較下述要求的時限更短,則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為準)
①站牌制作必須按交通主管部門簽名確認后的版本進行制作、安裝;
②4小時內技術人員到達現場;
③日常站牌制作及維護在交通主管部門下達任務后3天內安裝到位;
④批量站牌制作及維護在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安裝到位;
⑤安裝時不得裝錯站點、確保站點準確,站架上站名與線路牌上該站站名一致;
⑥因中標人原因造成站牌做錯或裝錯由中標人免費及時自行更換;
⑦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等要求不變色、不脫落保質使用2年;
(3)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中公交停靠站數據的核準更新維護要求(下述時限為最低時限要求,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較下述要求的時限更短,則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為準)
①按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在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中現有公交停靠站②屬性數據(包括站名、GPS坐標數據、照片、所在轄區、所在街道、所在道路、方位、類型、泊位數、站臺款式、燈箱數量、設施完備情況等)的核準、采集和補錄工作;
③按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在公交停靠站新增、遷移、撤銷后3天內完成站名、GPS坐標數據、照片、所在轄區、所在街道、所在道路、方位、類型、泊位數、站臺款式、燈箱數量、設施完備情況等數據采集及系統錄入更新工作。
5、本項目設計、編輯、排版、制作、安裝的整個過程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1)公交線路資料的收集整理
全市所有公交線路的匯總、收集、核對、整理、排版。
(2)公交停靠站站牌架資料的梳理
對交通主管部門所管轄下的所有公交停靠站站牌架的款式及其尺寸、所在位置進行現場勘查,逐一登記、收集、整理、匯編。
(3)公交站牌的設計編輯
根據各公交停靠站停靠的公交線路情況,統一制作各公交停靠站停靠線路的公交站牌信息表和站名標志牌。
(4)公交站牌的安裝
按照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的安裝要求將制作的公交站牌準確安裝到對應的公交停靠站。
6、公交站牌排版的現場演示要求
為確保選取合適的供應商,對公交站牌排版技術情況的快速性、準確性及美觀性進行現場演示,以適應深圳市公交站牌頻繁更換要求,及時為深圳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提供服務。投標人單位須按照技術質量要求,利用軟、硬件以最快的速度對整版公交站牌排版全部過程進行現場演示,并解說如何對公交線路進行排版生成整版站牌的過程,專家評分。評標結束后,各供應商的配套設備可以自行拿走。
|
||||||||||||||||||||||||||||||||||||||||||||||||||||||||||||||||||||||||||||||||||||||||||||||||||||||||||||||||||||||||||||||||||||||||||||||||||||||||||||||||||||||
商務需求 |
(四)項目服務要求
1.售后服務內容
在售后服務期限內提供項目相關的維修維護、應急處理、質量保證和其它相應服務等技術支持。
2.售后服務要求
Ø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詳細的售后服務承諾書;
Ø 故障或技術支持響應時間、應急維修時間安排;
Ø 安排專人負責售后技術支持,并提供其聯系手機、電話、傳真、Email;如人員需要調整應及時通知采購人;
Ø 按采購人要求完成售后服務。
3.售后服務期限
本項目最后成果提交采購人后即進入售后服務期,要求由中標單位提供1年的技術支持。
(五)項目管理要求
1.組織實施要求
為確保本次項目投標工作管理規范、實施有力,投標人應成立項目組,按采購人要求完成項目的實施。
中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完成各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的制作及安裝,中標人應按招標要求對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中公交停靠站數據的核準更新維護,若達不到采購單位要求,采購單位有權與其解除合同。
中標人應積極配合采購單位與相關站亭制作維護單位、各公交企業等加強溝通,并協助完成相關工作。
2.項目服務期限要求
本項目合同服務期限為12個月,具體起止時間按正式合同約定計算。針對項目的特殊性與及時性,中標人還需做到(下述時限為最低時限要求,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較下述要求的時限更短,則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為準):
Ø 遇到特殊情況須緊急處理的,接到通知4小時內技術人員到達現場。
Ø 日常站牌制作及維護在下達任務通知書后3天內安裝到位;
Ø 批量站牌制作及維護在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安裝到位;
Ø 按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在合同簽訂后4個月內完成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中現有公交停靠站屬性數據的核準、采集和補錄工作;
Ø 按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在公交停靠站新增、遷移、撤銷后3天內完成GPS坐標數據、照片、款式等數據采集及系統錄入更新工作。
3.項目人員安排要求
Ø 中標人應成立不少于15人的專門項目小組,并提供參加編制本項目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個人簡歷(包括學歷、職稱等證明材料)、專業介紹及主要工作業績等資料。
Ø 中標人用于本項目的項目人員中應按投標的承諾配設高級廣告設計師或計算機辦公軟件高級操作員,同時,設計人員或計算機操作員或圖象制作員(即電腦排版員或電腦操作員)不少于3人(提供資格證明、職稱證明、本單位社保證明,原件備查)。
Ø 項目人員中具有不少于3名熟悉深圳道路的司機作業人員(提供本單位社保證明,原件備查)。
Ø 中標人不得隨意更換項目負責人***
4.配備項目專業小組、交通車輛
Ø 投標單位要建立長期、穩定項目專業小組工作人員,有長期的售后服務機構;并提供參加本項目的主要技術人員的個人簡歷(包括學歷、職稱等證明材料)、專業介紹及主要工作業績等資料。
Ø 配置專用車輛不少于3輛(若中標人承諾配置的專業車輛要求的更多,則以中標人承諾的輛數為準);車輛行駛證登記單位應為投標人,提供證明文件掃描件),進行快速反應,及時完成公交站牌張貼和信息采集工作。
5.項目驗收要求
所制作的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由所在轄區交通運輸局按本項目中采購的各技術指標及交通主管部門下達的公交線路批文等具體要求組織驗收并出具驗收合格憑證,由市交通運輸委負責按規定統一結算。驗收不合格的按主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并按主管部門相關規定作相應處罰。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中公交停靠站數據的核準更新維護工作,由市交通運輸委及各交通運輸局負責按規定統一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按主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并按主管部門相關規定作相應處罰。
6.項目付款要求
項目按合同相關規定進行分期付款。
合同生效后20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費用的40%;項目進行以后按實際已發生費用(根據驗收合格憑證,按實際發生的數量乘以中標人報價單價計算)進行季度結算,余款在項目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7.項目其他要求
Ø 中標人應確保投標文件中的人員信息真實、有效。
Ø 本項目所需的一切相關資料由采購方提供,中標人必需按照項目的技術需求及采購方的實際需要自行電腦錄入、排版制作,中標人使用的標準必須是國際公認或國家、地方政府頒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標準。
Ø 本項目作業完成時間須不遲于采購單位指定的時間內(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較采購單位指定的時間更短,則以中標人承諾的時限為準,下同)完成。未在合同約定及采購方指定的工期內完成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的制作、張貼及安裝的,或未完成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中公交停靠站數據的核準更新維護工作,每逾期一天承擔違約金人民幣2000元;逾期超過30天的,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中標人返還已支付的款項。由于中標人原因導致公交站牌、站名標志牌制作、張貼及安裝錯誤,或由于中標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公交“四站”數字化管理系統的信息核準更新維護工作導致公交站牌信息錯誤,被電臺、電視、報紙等媒體曝光產生較大負面影響的,中標人按人民幣2000元/次向采購方支付違約金,情節嚴重的采購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中標人返還已支付的款項。
Ø 中標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分包本項目工作中的任何內容。
Ø 在兩年的質保期內,中標人應在采購方發出的修理通知書指定的期限內完成修理,每逾期一天承擔違約金人民幣2000元。
(六)投標報價
1.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文件所提供的資料自行測算,作出詳細分項報價;一經中標,投標報價總價作為中標單位與采購單位簽定的合同金額,合同期限內不做調整;
2.投標人應根據本企業的成本自行決定報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業成本的報價投標;
3.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271.85萬元,超出此金額的投標報價作為廢標處理;投標人項目單價不得超過招標人公布的綜合單價最高限價,超出招標人公布的綜合單價最高限價的作為廢標處理;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低于財政預算限額的80%,否則算廢標處理。
4.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本項目招標范圍和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上所列的各項內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并以投標人在中提出的綜合單價或總價為依據;
5.投標人投標報價應充分考慮臨時性工作任務加班導致成本提高的風險。投標人不得期望通過索賠等方式獲取補償,否則,除可能遭到拒絕外,還可能將被作為不良行為記錄在案,并可能影響其以后參加政府采購的項目投標。各投標人在投標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投標報價的風險。
|
||||||||||||||||||||||||||||||||||||||||||||||||||||||||||||||||||||||||||||||||||||||||||||||||||||||||||||||||||||||||||||||||||||||||||||||||||||||||||||||||||||||
| *** |
|
||||||||||||||||||||||||||||||||||||||||||||||||||||||||||||||||||||||||||||||||||||||||||||||||||||||||||||||||||||||||||||||||||||||||||||||||||||||||||||||||||||||
其他 |
|
||||||||||||||||||||||||||||||||||||||||||||||||||||||||||||||||||||||||||||||||||||||||||||||||||||||||||||||||||||||||||||||||||||||||||||||||||||||||||||||||||||||
附件 |
公開招標項目評定分離申報事項一覽表.docx |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