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19.12.09 |
|---|---|
| 截止日期: | 2019.12.18 |
| 招標代理: |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
| 地 區: | 福建省 |
| 內 容: | 項目名稱:****-****年高分子聚丙烯酰胺采購 項目編號:****-HCGK-SH**** 一、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林先生 項目聯系電話: ****-*******/*******(傳真) 二、原公告名稱及地址時間等: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本次變更日期:****年**月 |
項目名稱:2020-2021年高分子聚丙烯酰胺采購
項目編號:2019-HCGK-SH1761
一、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電話***
二、原公告名稱及地址時間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2月03日
本次變更日期:2019年12月09日
原公告項目名稱:2020-2021年高分子聚丙烯酰胺采購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項、內容:
各潛在投標人:
接采購人通知,現對“2019-HCGK-SH1761-2020-2021年高分子聚丙烯酰胺采購”項目作如下通知:
1、投標報名時間截止時間延長至2019年12月13日17時。
2、投標人無需將絮凝劑樣品送至采購代理機構。
3、投標人應于2019年12月16日14:30-17:00至筼筜污水處理廠取污泥樣。(逾期將不再提供污泥樣品。)
4、投標人應于2019年12月18日9:00-11:00自帶絮凝劑樣品至筼筜污水處理廠。采購人將根據生產情況安排各投標人進行污泥試驗,投標人可到現場指導污泥試驗,每個投標人進行一次上機試驗,以確定其樣品的藥耗(絮凝劑藥耗值/噸干泥),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表須對試驗結果簽字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并將經采購人蓋章確認的試驗結果放在投標文件中。投標人提交樣品試驗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投標保證金有效繳交憑證。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有效復印件。
(3)投標人代表應提供身份證有效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投標人代表若不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應同時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原件。
(4)樣品說明函:寫明所提供樣品生產廠家名稱、貨物名稱、本項目名稱及編號。
(5)書面承諾函:投標人提供絮凝劑的現場制備污泥若不符合要求污泥處理要求,投標人應承擔不利后果。
以上材料需加蓋投標人公章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經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表簽字,未完整提供以上材料的,采購人將不安排其進行試驗。
本通知條款如與招標文件中相應條款有沖突的地方請以本通知為準。其他內容如在本通知中未體現,則仍以招標文件中的要求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接到通知后將回執回傳至我司,電話:0592-5555912,傳真:***
特此通知!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9日
回 執
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關于貴司發來的<廈門華滄-關于2019-HCGK-SH1761-2020-2021年高分子聚丙烯酰胺采購項目的通知>我司已收悉。
特此回執!
投標人:(加蓋公章)
2019年 月 日
四、其它補充事宜:
/
五、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廈門水務中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采購單位地址:***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全稱: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