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1.18 |
|---|---|
| 招標代理: | 廣東華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省職教城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資格預審公告 根據清發改行審〔****〕*號、清發改行審〔****〕*號、清發改行審〔****〕*號、清發改行審〔****〕*號、清發改行審〔****〕*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建設資金已落實,***省級職教基地籌建辦公室現對**省職教城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施 |
| 關鍵詞: | 勘察設計 勘察 設計 |
廣東省職教城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資格預審公告
根據清發改行審〔2020〕3號、清發改行審〔2020〕4號、清發改行審〔2020〕5號、清發改行審〔2020〕6號、清發改行審〔2020〕7號批準,并且本工程建設資金已落實,清遠市省級職教基地籌建辦公室現對廣東省職教城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廣東省職教城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二、招標單位:清遠市省級職教基地籌建辦公室
聯系人: 鐘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中達安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 陳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清遠市清城區省職教城內
四、項目概況:本期工程含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清遠校區二期工程、廣東科貿職業學院遠校區二期工程、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遠校區二期工程、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遠校區二期工程、廣東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遠校區二期工程共五個建設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125500.75平方米,具體情況如下:
| 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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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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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標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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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財貿職業學院清遠校區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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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建筑面積約179674平方米(含裝配式建筑及鋼結構),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新建教室24958平方米、實驗實習用房5511平方米、室內體育用房15672平方米、校行政辦公用房5560平方米、院系及教師辦公用房10469平方米、師生活動用房4080平方米、會堂3456平方米、學生宿舍80000平方米、食堂8741平方米、后勤及附屬用房12715平方米、人防工程8512平方米以及體育設施及室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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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28萬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44萬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866萬元,竣工圖編制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49萬元,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為757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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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科貿職業學院遠校區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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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建筑面積約240500平方米(含裝配式建筑及鋼結構),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教學實訓用房69982平方米、行政用房8160平方米、圖書館20016平方米、室內體育用房 15672平方米、師生活動用房及會堂7536平方米、學生宿舍79199平方米、教師宿舍4800平方米、食堂63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屬用房10432平方米、人防地下室18403平方米、運動設施、室外配套工程(含校區內道路、校區內排水、配電與照明、廣場、校門、園林綠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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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435萬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40萬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485萬元,竣工圖編制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49萬元,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044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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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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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建筑面積約232934平方米(含裝配式建筑及鋼結構),主要建設內容與規模:公共課室及系級辦公用房36997平方米(含教室27160平方米、院系及教師辦公用房9837平方米)、 實驗實習用房37075平方米(含專業教學實訓用房、救助艇平臺、模擬消防艙等)、食堂6714平方米(含食堂4884平方米、后勤及附屬用房1830平方米)、圖書館20016平方米、體育館及看臺15672平方米、校級辦公用房8160平方米、學生宿舍88058平方米、后勤及附屬用房7017平方米(含后勤及附屬用房、垃圾房、消防站)、人防地下室13225平方米、以及體育設施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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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69萬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33萬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382萬元,竣工圖編制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91萬元,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為9946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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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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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建筑面積約249901.75平方米(含裝配式建筑及鋼結構),具體為教室28033.4平方米、實驗實習用房41334.1平方米、師生活動用房4080平方米、學生宿舍79301.11平方米、食堂10120平方米、后勤與附屬用房18021平方米、室內體育用房15672平方米、校行政辦公用房8160平方米、院系及教師辦公用房15144平方米、人防地下室30036.14平方米及各項室外配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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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06.87萬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20.65萬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442萬元,竣工圖編制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95萬元,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02349.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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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清遠校區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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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建筑面積約222491平方米(含裝配式建筑及鋼結構),具體建設內容及規模:教室21414平方米、實驗實習用房35722平方米、圖書館20016平方米、室內體育用房 15672平方米、校行政辦公用房8160平方米、院系及教師辦公用房8600平方米、師生活動用房4080平方米、會堂3456平方米、學生宿舍(公寓)61911平方米、食堂 7061平方米、后勤及附屬用房19488平方米、人防工程 16912平方米及運動設施、室外配套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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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46.6萬元,其中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77.99萬元,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181.36萬元,竣工圖編制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74.51萬元,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為90212.7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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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最高投標限價:
1、標段劃分:本項目只設一個標段。
2、招標內容:
2.1勘察部分
負責本項目規劃用地紅線范圍內,及經發包人審批同意用于輔助項目建設所需的紅線范圍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現場物探、初勘、詳勘工作及水文地質等勘察工作。
2.2設計部分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交通評估、防洪評估、單體方案及報建、初步設計(編制工程概算及專業造價控制指標)、施工圖設計、統籌建筑智能化。范圍主要包括:基坑支護、建筑、結構、給排水、電氣、通風、空調、消防、幕墻、人防、綠色建筑、建筑智能化、裝修等專業設計及紅線范圍內的市政及配套管線綜合設計、園林綠化設計等。設計單位除應按設計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業主提交設計成果文件外,還應承擔工程施工過程直至竣工驗收前的設計服務等工作,并保證變更設計滿足施工進度要求;配合業主,向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報審設計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須的技術文件,并按業主要求準備匯報材料(最終以簽訂合同內容為準)。
2.3施工部分(含相關設備采購)
(1)負責的施工范圍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土建工程[基礎土方挖運及回填、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二次結構及砌筑工程、鋼結構制作及安裝工程、外墻飾面工程、屋面工程、防火門工程、人防工程、防水工程、裝修工程、室外工程、污水處理工程等];機電安裝工程[含人防安裝工程(平時)、給排水、電氣、消防、空調、智能化、柴油發電機組及環保工程、供電供水、冷水、蒸汽等];(2)負責預算、結算的編制工作;(3)作為聯合體牽頭方負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協調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協調工作;(4)負責辦理工程開工及驗收所需的各項手續,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業主辦理施工許可證(或臨時施工許可)、報監手續、余泥排放證、排污手續、排水接駁、水質檢測、排水許可證、環保驗收、消防驗收、人防驗收、節能備案并承擔辦理上述手續施工方的費用;(5)負責辦理施工許可、水電氣等專業報建報裝、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各專業驗收及通郵等工作;(6)協助做好迎檢、開工儀式等籌備工作,并承擔現場布置、展板制作、宣傳材料印制等相關費用;(7)組織本項目的整體竣工驗收及備案和整體工程資料匯總及整理歸檔工作(最終以簽訂合同內容為準)。
3、招標規模及工期:總建筑面積約1125500.75平方米。二期工程工期:總工期600日歷天(含勘察、設計90日歷天),其中:(1)先行項目部分于2020年9月底完成;(2)學生宿舍、飯堂及教學用的功能性用房于2021年8月底完成;(3)剩余工程項目于2021年底全部完成。
4、最高投標限價:485585.47萬元(其中:勘察費1015.64萬元;設計費11356.36萬元;竣工圖編制費958.51萬元;施工費472254.96萬元)。
六、資金來源:通過分年申請專項債券籌措解決,不足部分納入省級教育盤子統籌解決。
七、資格預審公告發布、投標登記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詳見附件一:招投標日程安排表
八、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1)遞交資格審查文件截止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遞交資格審查文件截止時間后,相關預審信息仍以原遞資格審查文件截止時間的信息為準。
(2)如參加資格審查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時間。
九、投標登記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詳見附件一:招投標日程安排表
十、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各方提供)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包括聯合體各方)需在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已辦理《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企業誠信檔案》(需在登記有效期內,提供誠信檔案打印頁)。
3、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投標人需同時具備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
4.1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
4.2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4.3工程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
5、擬投入的主要人員要求:
5.1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總負責人***
5.2設計負責人***
5.3技術負責人***
5.4勘察負責人***
5.5施工管理人員(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
(1)施工負責人***
(2)安全員: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或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系統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頁。
6、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如聯合體投標的,牽頭方須為設計單位)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承接過類似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
7、投標人已按照資格審查文件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8、關于聯合體投標:
8.1允許聯合體投標,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且應以承接本工程設計任務的單位為牽頭方,并簽定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8.2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勘察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8.3聯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
8.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9、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投標的包括聯合體各方)、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注:未在資格預審公告第十條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3名且少于等于9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不同投標申請人出現單位負責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名時,按擇優綜合得分從高到低排序選取9名投標申請人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3名或確定的正式投標人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本工程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預審,遞交紙質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向招標代理機構繳納資格審查文件制作費人民幣500元,否則,招標人不予接受其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
十三、接受投標登記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遞交的書面資料為準。
十四、本工程實行全過程限額設計施工,限額投資。工程變更須經過主管部門審定后方可實施。
十五、本項目不設方案補償,投標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十六、前期服務機構: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廣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廣東華禹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為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單位。
注: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項目招標文件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招標人發布目招標文件的同時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前期參與的服務機構中標無效。
十七、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資格預審公告及招標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異議受理部門:清遠市省級職教基地籌建辦公室,異議受理電話:0763-3926392,地址:***
十八、本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九、其他:
1、投標人須保證其提供的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及投標資料的真實性,招標人有權在招標的任何階段進行調查和核實,一旦發現虛假,將上報建設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嚴肅查處。
2、本項目禁止轉包或違法分包,否則,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或單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請人須在《投標申請人聲明》中予以承諾。
招標人:清遠市省級職教基地籌建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中達安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 年1月18日
附件一:
招投標日程安排表
|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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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職教城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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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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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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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預審公告
開始時間
|
2020年1月18 日
0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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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預審公告
結束時間
|
2020年1月22日
23 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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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標人提問
開始時間
|
2020 年1月18 日
0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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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提問結束時間
|
2020年1月22日
23時5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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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人澄清
開始時間
|
2020年1月31 日
0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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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澄清
結束時間
|
2020年2月1日
23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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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遞交資格審查資料開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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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3日
9 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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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交資格審查資料結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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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4日
16 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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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遞交資格審查資料地點
|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1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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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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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2月6 日
9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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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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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室
|
廣東省職教城二期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資格審查文件
招標人:清遠市省級職教基地籌建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中達安股份有限公司
編制人:陳宇翔復核人:林瑞娟
編制日期:2020年1月
1.申請人須知
1.1 招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1號)、國家計委第4號令《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8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省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粵府辦〔2010〕3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對資格預審公告所列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招標工作嚴格按國家和省市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
1.2 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工程名稱,工程建設地點等相關情況均詳見本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1.3自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遞交之日起計,投標申請人在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載明的所有承諾性意思表示及授權的有效期應不少于90天,在原有效期滿之前,如果出現特殊情況,招標人可向投標申請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復應在每一投標申請人與招標人之間以書面或傳真形式進行。投標申請人答復拒絕延長的,視為撤回資格審查申請文件。
1.4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編制及裝訂。
1.4.1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應裝訂成冊,《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作為目錄,封面統一使用背景為白色紙質,并應注明相應的工程名稱、投標申請人的法人名稱(加蓋公章),由法人或授權人簽名或蓋章。
1.4.2聯合體投標時,除聯合體協議書、授權委托證明書需注明聯合體各方的單位全稱并由各方均蓋章外,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其他內容涉及投標單位蓋章的可只填寫聯合體各方的單位全稱,而由牽頭方或聯合體的其中一方蓋章,但視為各方均清楚相關責任。
1.4.3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須提交的資料詳見資格預審公告“投標人合格條件”及附件一《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的要求。
1.4.4投標申請人應承擔其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編制與遞交所涉及的一切費用,在任何情況下招標人對上述費用均不負任何責任。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必須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和要求內容,并裝訂成冊,編制頁碼,所有資料封面須加蓋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的簽字或蓋章。
1.5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遞交和接受。
1.5.1投標申請人應按照資格審查文件載明的時間和地點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提交數量為一式兩份(一正一副),在該時間期限內和同一地點,可對已提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進行補充。
1.5.2投標申請人提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應自備密封袋及密封條,在提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及核對原件簽署完畢后,由招標代理機構及投標申請人代表共同見證密封。《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要求原件備查的資料,其原件應在提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攜帶至投標登記地點核查,而且在招標活動結束前,應招標人要求,其原件應當能夠在兩日內再次提交審核,否則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
1.5.3招標代理機構按照《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中資料目錄對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資料及其原件進行簽收或核對,并如實記錄核對情況。
1.5.4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的《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由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投標申請人雙方共同簽署,該表所記錄的內容如需修改,修改處須經雙方共同簽署確認,資料簽收或核對結果須用中文文字表述。《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兩份,一份作為資料目錄,連同其他資格審查資料在投標申請人代表共同見證下當場進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標申請人代表收存。
1.5.5逾期送達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及原件將被拒絕。
1.5.6招標代理機構接收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并不意味著其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應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
1.6資格審查結果的通知、確認和公示。
1.6.1資格審查結果將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公示。
1.6.2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獲得投標資格的正式投標人,將獲得招標人發出的投標邀請書。收到邀請書后,投標人應在24小時內書面或傳真,向招標人確認同意參加投標或放棄投標。
1.7遞交資格審查文件時間及地點。
詳見資格預審公告附件一:招投標日程安排表
2.1總則
2.1.1資格審查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客觀、準確”的評審原則,按照資格預審公告和本資格審查文件規定的程序,選定具有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2.1.2未按照《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要求提交資料和原件審核或不符合資格預審公告載明的“投標人合格條件”的申請人,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2.1.3資格審查委員會對投標申請人遞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的資料原件核對情況有疑問或資料復印件模糊無法辨認的,可以書面要求重新遞交原件復核,投標申請人應按時提交原件,否則視為未提交原件。
2.1.4在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公開要求投標申請人對所提交的資格審查申請文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說明。申請人的澄清或說明應采用書面形式,該澄清或說明并不得改變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申請人的澄清和說明內容屬于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的組成部分,整個澄清和說明的過程不得存在排斥潛在投標人的現象。
2.1.5《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和原件不作為資審不通過的依據。
2.1.6經資格審查通過的投標申請人,按資格預審公告中的“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確定為正式投標人。
2.1.7拒絕掛靠單位參加投標,一旦發現即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上報有關建設主管部門處理,掛靠情況及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2.1.8投標申請人必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如被查實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督管理機構,或招標人,或其組織的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后,將取消該投標單位在其本項目的投標資格,同時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監督管理機構將對該投標單位給予行政處罰并通報。
2.1.9特別聲明:資審通過后,投標人的資格發生變化而不滿足投標人合格條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該問題仍未解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2.1.10資格審查時,投標申請人的企業名稱已經工商變更的,但企業及個人的資質證書未完成企業名稱變更,仍然承認其有效;投標企業未及時辦理變更手續的,應當允許投標申請人澄清并提供實質性依據。
2.2評審工作機構。
2.2.1招標人應按相關規定組成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資格審查文件公布的標準和要求進行審查。
2.2.2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資格審查及擇優(若有)工作并編制審查報告。
2.2.3由招標人組成的招標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資格審查報告和確定正式投標人名單。
2.3資格審查委員會資格審查的程序和細則。
2.3.1檢查并記錄各申請人資格審查申請資料的密封情況。發現密封被破壞的,應立即停止評審,封存全部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向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報告。全部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密封情況均良好時,方可進入下一步評審。
2.3.2檢查《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的簽署和涂改情況,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停止評審,封存全部資格審查申請資料,并向工程管轄招標監督機構報告。全部《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的簽署和涂改情況符合規定時,方可進入下一步評審。
2.3.3檢查《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的“審核情況”,認定申請人是否按照《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提交資料一覽表》要求提交資料和原件。
2.3.4資格審查委員會各成員獨立審查各項資格審查申請資料,認定其是否證明了申請人符合資格預審公告載明的相應投標人合格條件。
2.3.5匯總審查情況,確定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名單。
2.3.6編寫資格審查報告。
2.4確定正式投標人。
2.4.1按照資格預審公告載明的方式確定正式投標人。
2.5正式投標人確定后,招標人因故暫停招標程序,恢復招標程序時,若法律、法規、規章對投標人資格提出新的強制性規定,招標人應當按照新的規定要求正式投標人補充、更換相關資格證明資料并核查,以符合現行規定。補充、更換資料的時間應不少于15天,資審結果如有變化,應在開標前5天上網公示。補充、更換資料的期間可以進行投標程序。
原正式投標人補充、更換資料后,經招標人審查,滿足現行規定的,可以參加投標。重新審查后,合格投標人少于3人,應重新招標。已書面退出該項目投標的,無權再參加此次投標。
如尚未確定正式投標人的,招標人應當發布補充公告,按新的規定修改投標人資格合格條件,增加投標登記時間,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附件一:
工程名稱:
投標申請人(蓋章)
|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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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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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的代表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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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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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資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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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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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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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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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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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登記申請表(不用裝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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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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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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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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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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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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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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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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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到場參加的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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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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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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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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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
|
復印件
|
|
須提交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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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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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
|
復印件
|
|
須提交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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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處于有效期內;
(如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施工單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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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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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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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企業誠信檔案》(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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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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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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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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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投入的主要人員(下面應具體填寫人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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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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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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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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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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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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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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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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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技術負責人***
|
*** | 原件核查
|
|
須提交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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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勘察負責人***
|
*** | 原件核查
|
|
須提交書面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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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施工負責人***
|
*** | 原件核查
|
|
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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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安全員:
|
|
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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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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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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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工程業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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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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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標通知書或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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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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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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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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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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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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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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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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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明牽頭方的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投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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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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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提交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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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投標登記申請表》應使用標準格式(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2、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投標申請人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審核后填寫。
3、本表中所有資料均需提交書面資料,“提交資料要求”中原件備查指投標申請人需在投標登記時應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確保在招標期間應招標人或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及工程招標監督機構提出要求后2日內提供原件復查。
4、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資料內作為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的代表。 兩份表格中每頁的“審核確認”欄均需雙方簽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處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和投標單位代表共同簽署。
5、類似工程:投標人(聯合體投標時以設計單位為牽頭方)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以承接過類似業績(類似工程業績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
6、本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附件二:
投標申請人聲明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的資格審查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登記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如我司成為本項目中標候選人,我司同意并授權招標人將我司投標文件商務部分文件的所有內容(包括報價清單、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進行公開。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登記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沒有發生過安全事故;在投標登記截止日期前三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企業所在地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登記截止時間前三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資格審查文件的編寫和監理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五、本公司承諾,中標后不轉包或違法分包,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依法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發包勞務或使用自有勞務隊伍,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給分包單位(如有)和支付工資給勞務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資。
六、本公司保證本項目擬派的施工負責人***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項目所在地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十二個月。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企業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項目負責人***
技術負責人***
年 月日
注:如為聯合體投標則該聲明由聯合體牽頭方提供。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致: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國家或地區)的(投標申請人名稱)的在下面簽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共同授權(被授權人所屬單位名稱)在下面簽字的 (被授權人的姓名、職務)為合法全權代理人,全權代表我方(投標人牽頭方和成員方名稱)簽署資格審查申請文件,與 招標人(或業主)協商、簽訂合同協議書以及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事項。代理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代理人聯系電話***
本授權有效期為年 月日~ 年月 日,特此聲明。
聯合體牽頭方名稱(公章):
聯合體牽頭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聯合體成員名稱(公章):
聯合體成員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聯合體成員名稱(公章):
聯合體成員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全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注:本授權書適用于聯合體投標人。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地址:***
成立時間: 年 月 日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職務:____
系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證明。
投標人:_____(蓋章)
日 期:___年______月____日
注:如為聯合體投標則聯合體各方分別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并由出具方蓋章。
附件五:
聯合體協議書
(聯合體各方名稱)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 的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設計單位名稱)為聯合體牽頭方。
2、聯合體牽頭方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資格審查申請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資格審查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5、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注: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聯合體牽頭方名稱:(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聯合體成員名稱:(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聯合體成員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附件六:
工程名稱:
投標申請人(蓋章)
|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須提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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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
|
投標申請人的代表簽名:
|
|
|||||||||
| 序號
|
項目
|
內頁碼
|
提交資料要求
|
審核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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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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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設計部分擇優評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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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
|
復印件
|
|
擇優資料
|
|||||||
| 2
|
設計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過以設計方為聯合體牽頭方的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設計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過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業績
|
項目名稱:
|
||||||||||
| 中標通知書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
|
|
原件備查
|
|
擇優資料
|
||||||||
| 3
|
獲獎情況
|
獲獎證書復印件
|
|
原件備查
|
|
擇優資料
|
||||||
| 二、施工部分擇優評分資料
|
||||||||||||
| 1
|
守合同重信用證書復印件
|
|
原件備查
|
|
擇優資料
|
|||||||
| 2
|
獲獎情況
|
獲獎證書復印件
|
|
原件備查
|
|
擇優資料
|
||||||
注:1、《投標登記申請表》應使用標準格式(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2、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投標申請人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審核后填寫。
3、本表“提交資料要求”中原件備查指投標申請人需在投標登記時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確保在招標期間應招標人或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及工程招標監督機構提出要求后2日內提供原件復查。
4、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資料內作為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的代表。兩份表格中每頁的“審核確認”欄均需雙方簽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處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和投標單位代表共同簽署。
5、業績情況:設計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過以設計方為聯合體牽頭方的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設計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過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
6、企業入庫信息仍按分類記錄,投標人應嚴格按照信息分類原則進行信息歸類和入庫,由于投標人未按信息分類原則進行歸類和入庫而導致的相應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7、以上資料可由聯合體牽頭方加蓋公章即可。
附件七:
擇優匯總表
| 序號
|
評審內容
|
分 值
|
投標申請人
|
||
| 1
|
2
|
……
|
|||
| 一
|
設計部分(權重50%)
|
|
|
|
|
| (1)
|
設計部分綜合評價
|
|
|
|
|
| 1
|
資質情況
|
優:10分;良:5分;中:2分;差:0分
|
|
|
|
| 2
|
業績情況
|
優:40分;良:20分;中:10分;差:0分
|
|
|
|
| 3
|
獲獎情況
|
優:50分;良:30分;中:10分;差:0分
|
|
|
|
| 4
|
合計
|
100分
|
|
|
|
| 二
|
施工部分(權重50%)
|
|
|
|
|
| (1)
|
施工部分綜合評價
|
|
|
|
|
| 1
|
履約情況
|
優:60分;良:40分;中:20分;差:0分
|
|
|
|
| 2
|
獲獎情況
|
優:40分;良:20分;中:10分;差:0分
|
|
|
|
| 3
|
合計
|
100分
|
|
|
|
| 三
|
投標申請人擇優綜合得分
|
投標申請人擇優綜合得分=設計部分得分×50%+施工部分得分×50%
|
|
|
|
注:投標申請人各項得分不得超過分值范圍。
|
|
子項
|
優
|
良
|
中
|
差
|
| 一
|
設計部分綜合評價
|
|
|
|
|
| 1
|
資質情況
|
設計企業同時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或以上、巖土工程勘察甲級或以上和市政行業(排水、道路工程)甲級資質證書
|
設計企業同時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或以上、巖土工程勘察甲級或以上和市政行業(排水、道路工程)乙級資質證書
|
設計企業同時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或以上、巖土工程勘察甲級或以上和市政行業(排水、道路工程)丙級資質證書
|
未達到優、良或中的標準,或原件不齊的。
|
| 2
|
業績情況
|
設計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過以設計方為聯合體牽頭方的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2項或以上
|
設計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過以設計方為聯合體牽頭方的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項目1項
|
設計企業自2017年1月1日起承接過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1項或以上
|
未達到優、良或中的標準,或原件不齊的。
|
| 3
|
獲獎情況
|
設計企業2014年至今承接的項目曾獲得三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證書和獲得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
|
設計企業2014年至今承接的項目獲得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
|
設計企業2014年至今承接的項目曾獲得三星級綠色建筑設計標識證書
|
未達到優、良或中的標準,或原件不齊的。
|
| 二
|
施工部分綜合評價
|
|
|
|
|
| 1
|
履約情況
|
截止至2019年連續25年(含)以上獲得省級或以上工商部門頒發的“守合同重信用”證書 |
截止至2019年連續20年(含)以上獲得省級或以上工商部門頒發的“守合同重信用”證書 |
截止至2019年連續15年(含)以上獲得省級或以上工商部門頒發的“守合同重信用”證書 |
未達到優、良或中的標準,或原件不齊的。 |
| 2
|
獲獎情況
|
2014年至今獲得過3項國家級質量工程獎。
|
2014年至今獲得過2項國家級質量工程獎。
|
2014年至今獲得過1項國家級質量工程獎。
|
未達到優、良或中的標準,或原件不齊的。
|
注:1、所有擇優資料投標登記時根據要求必須提供原件核對,否則視為無效。投標人滿足多個檔次的,按最高檔得分。
2、設計部分獲獎情況中綠色建筑獎以一個項目業績進行評審。
3、施工部分獲獎情況中國家級質量工程獎是指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獎。獲獎以獲獎證書為準,獲獎時間以取得獲獎證書時間為準;同一項目獲不同獎項僅計一次;獲獎單位必須與投標單位名稱一致,子、分公司均不計算在內;只計算房屋建筑工程獲獎,時間以獲獎證書時間為準。投標單位須提交獲獎證書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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