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1.23 |
|---|---|
| 截止日期: | 2020.02.19 |
| 招標代理: |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附件*****招標公告.docx ************受*****局**交通管理局本級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交通標志、隔離護欄等設施的優化、調整、配置工作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交通標志、隔離護欄等設施的優化、調整、配置工作項目 項 |
| 關鍵詞: | 標志 |
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級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交通標志、隔離護欄等設施的優化、調整、配置工作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交通標志、隔離護欄等設施的優化、調整、配置工作項目
項目編號:PXM2020_007102_000065-JH001-XM001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級
地址:***
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
代理機構地址:***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簡要技術要求:按照采購人實際管理需要,實施采購人管轄的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臺和石景山等城六區、亦莊、房山、通州、昌平市政道路中各類交通標志、隔離護欄、消能桶、隔離樁、隔離墻等設施及其他附屬設施的增設、撤除、更換和調整等工作。
合同期限:1年。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投標人必須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
(3)投標人具有省部級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設施)專業承包壹級資質證書。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1207.8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20-01-23 09:00 至 2020-02-07 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01室)
招標文件售價:¥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現場
四、投標截止時間:2020-02-19 09:30
五、開標時間:2020-02-19 09:3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豐臺區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6層第三會議室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等政府采購政策。
八、其它補充事宜
/
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