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2.07 |
|---|---|
| 截止日期: | 2020.02.27 |
| 招標代理: | 國信國采(北京)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區: | 北京市 |
| 內 容: | 附件*招標公告(發出稿)-中檢院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建設****.*.*.doc ******************受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升級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中 |
| 關鍵詞: | 藥品 食品 |
國信國采(北京)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受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升級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升級項目
項目編號:GXTC-D-20700003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地址:***
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國信國采(北京)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
代理機構地址:***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 采購名稱 |
預算金額 (萬元) |
建設工期 |
建設地點 |
采購內容 |
|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化妝品行政許可系統升級項目 |
370 |
合同簽訂之日起18個月內完成 |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
包括業務管理、支撐數據維護及輔助功能、數據管理及分析、數據對接等 |
二、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一)至(六)的規定,即: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2、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處罰決定規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3、單位負責人***
三、招標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370.0 萬元(人民幣)
時間:2020年02月07日 14:44 至 2020年02月14日 16: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1層運營二部
招標文件售價:¥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4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持法人代表授權(格式自擬)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若為聯合體投標需同時攜帶聯合體協議書原件,格式自擬,至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1層運營二部辦理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
四、投標截止時間:2020年02月27日 09:30
五、開標時間:2020年02月27日 09:30
六、開標地點:
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9層第二會議室
七、其它補充事宜
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4日(每天9:00-11:30,13: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持法人代表授權(格式自擬)及被授權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若為聯合體投標需同時攜帶聯合體協議書原件,格式自擬,至北京市海淀區首體南路22號國興大廈11層運營二部辦理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
2、在疫情期間,潛在投標人也可將上述報名材料發送到1123820788@qq.com郵箱中,經審核通過后,將標書款匯至下述賬號中進行報名。
賬戶名稱:國信國采(北京)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北京神華支行
賬號:30206095006506
匯入城市:北京
請投標人在匯款時務必注明所投標項目的招標編號及款項用途,否則,因款項用途不明導致投標無效等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本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官網發布。
公告期限:自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對小微企業的產品給予價格扣除(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