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5.30 |
|---|---|
| 截止日期: | 2020.06.22 |
| 招標業主: | 國家稅務總局 |
| 招標代理: | 瑞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 地 區: | 江西省 |
| 內 容: | 項目概況 購買精準防貧保險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省公共**交易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XHD****-RJ-G***-* 項目名稱:購買精準防貧保險 預算金額:*******.**元 采購需求: 項目 |
| 關鍵詞: | 招標代理 保險 |
項目概況
購買精準防貧保險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0年06月22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項目編號:JXHD2020-RJ-G004-1
項目名稱:購買精準防貧保險
預算金額:2600000.00元
采購需求:
| 項目名稱 |
主要服務內容及要求 |
| 購買精準防貧保險(國內服務) |
(一)防貧保險對象 防貧保險對象可分為處于貧困邊緣的農村低收入戶(簡稱為“非貧低收入戶”)和人均收入不高不穩的脫貧戶(簡稱為“非高標準脫貧戶")兩類臨貧易貧的重點人群。 (二)保險人數 按我市農村人口522409的10%確定參保比例即5.2萬人。防貧保險對象不事前確定,不事先識別,原則上按照防貧對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國家貧困線1.5倍(2019年脫貧標準為3747元/年,1.5倍即5620.5元;2020年脫貧標準為4000元/年,1.5倍即6000元)的標準進行框定。 (三)保險費標準:50元/人。 (四)保險范圍 對于非貧低收入戶和非高標準脫貧戶(即“兩非戶")由于因病、因學、因災(含意外事故)、因賠償責任、因生產資料損失五大因素致貧或返貧的人員,提供每人最高20萬元的防貧保障金額,防貧保險金。 (五)保險金發放標準 1、因病防貧保險金發放標準 1)、屬于非高標準脫貧戶的,按照自付醫療費用0.5萬元設置預警線,納入監測范圍,經査勘認定符合條件的,自付費用扣除0.5萬元起付線,剩余費用在1萬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1萬元(含)至3萬元的,按照6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3萬元及以上的,按照7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 2)、屬于非貧低收入戶的,按照自付醫療費用2萬元設置預警線,納入監測范圍,經査勘認定符合條件的,自付費用扣除2萬元起付線,剩余費用在2萬元以下的,按照5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2萬元(含)至4萬元的,按照6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4萬元及以上的,按照7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 3)、自付醫療費用為通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疾病商業補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眾籌等各類補償后仍需個人支付的費用。 4)、因疾病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每人最高1萬元標準發放防貧保險金。 2、因學防貧保險金發放標準 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注冊正式學籍的“非貧低收入戶”子女在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頂崗實習)期間,以及“非高標準脫貧戶”子女在省內獨立學院和省外普通高校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頂崗實習)期間,包括義務教育之外、高等教育以下學生在校就讀期間,以年支付學費、住宿費、教科書費0.5萬元為監測線,對經核實可能致貧或返貧的,相應費用超出部分在0.3萬元以內的,按10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0.3萬元(含)至0.5萬元的,按8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0.5萬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 3、因災(含意外事故)防貧保險金發放標準 1)、自然災害類。以1萬元為預警線,家庭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的,扣除1萬元起付線,超出部分在1萬元以下的,按4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1萬元(含)至3萬元的,按6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3萬元及以上的,按8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每戶最高不超過3萬元。 2)、意外事故類。無法找到責任人或即使找到責任人但經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應賠償或己得到賠償但需要長期醫治等,可能導致生活處于貧困線以下的家庭,分以下兩種情況發放防貧保險金:一是因財產損失過重可能返貧或致貧的,參照自然災害類防貧保險金標準發放;二是因醫療花費過高可能返貧或致貧的,參照因病防貧保險金標準發放,但交通類意外事故醫療費用最高限額每人不超過5萬元。 3)、因意外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按每人3萬元的標準發放防貧保險金,導致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每人最高1萬元發放防貧保險金。 4、因個人主要責任無法對第三方賠償防貧保險金發放標準 非主觀意愿造成第三方財產損失及人身傷害后,因賠償責任導致返貧或致貧時進行保險金發放。以0.5萬元為監測線,相應費用超出部分在0.3萬元以內的,按10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0.3萬元(含)至0.5萬元的,按8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0.5萬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 5、因生產資料損失防貧保險金發放標準 生產資料直接影響生產力,因生產資料(包括生產工具、運輸設備、原材料等)非主觀意愿損失,無法進行正常生產或勞動經營導致返貧或致貧時進行防貧保險金發放,以供購買相應生產資料用于恢復生產。以1萬元為監測線,相應費用超出部分在0.3萬元以內的,按10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0.3萬元(含)至0.5萬元的,按8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0.5萬元及以上的,按60%比例發放防貧保險金。 (六)責任免除 1.不符合“兩非戶”標準的,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上年度國家貧困線1.5倍標準的人員不賠。 2.非因病、因學、因災(含意外事故)、因賠償責任、因生產資料損失等致貧或返貧的不賠。 3.因下列原因之一,直接或間接造成的住院醫療費支出的,保險人不負任何給付保險金責任: (1)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2)被保險人違法、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4)被保險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 4.下列費用,保險人不負任何給付保險金責任: (1)用于矯形、整容、美容、器官移植或修復、安裝及購買殘疾用具(如輪椅、假肢、助聽器、假眼、配鏡等)的費用; (2)被保險人體檢、療養、心理咨詢或康復治療的費用; (3)交通費、食宿費、生活補助費,及被保險人的誤工補貼費; 5.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騙取防貧保險金的不賠。 6.按照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七)核查時效和支付流程 1.案件查勘。保險人接到投保人的轉辦任務后,應迅速開展核查工作并出具核查報告,市內3個工作日、市外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核查時間,做到每單必查。 2.保險人在接到投保人的轉辦任務后,將在第一時間開展防貧識別工作,對被核查人的房屋、家庭收入、重大開支等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并將結果反饋至所在鄉鎮。 3.所在鄉鎮、村評議公示無異議的,通知保險人發放防貧保險金。保險人負責按標準進行防貧保險金發放,并將有關憑證匯總上報所在鄉鎮、市扶貧辦存檔備案。 4.保險人應及時將防貧保險賠付金轉賬至防貧對象所提供的銀行賬戶上,應在接到發放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給予支付,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時間,但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八)爭議處理 1.保險人要對所承擔工作認真負責,并定期征求投保人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耐心聽取所轄鎮、村干部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及時處理和反饋。 2.如對保險人的調查和支付結果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可提請市扶貧辦并聯合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 (九)運營管理費用及其他事項 承保機構依據保險總金額260萬核算,按不高于15%的比例收取運營管理費用(以中標報價為準),且其中用于防貧保險推介、宣傳、培訓等工作的費用不得低于5%(實際產生費用應接受業主單位監督使用)。保險期滿后,保險人在扣除賠款及運營費用后如發生資金結余,則將結余資金轉為下一年度保險費;如賠款加運營費用超出本年保費,將按照超出金額的50%調增次年保險費。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日起,提供精準防貧保險服務。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由于保險業務的特殊性,只接受授權經營管理且具備保險經營資質的項目所在地分支公司聯合投標),涉及項目所在地分支機構的證明材料須以聯合體身份提交,否則無效。聯合體投標應提交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之間相關職責分工。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根據財政部財庫〔2016〕125號文件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含聯體成員),應當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查詢渠道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方法為在信用信息欄為輸入企業名稱然后點搜索一下);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渠道為“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詢方法為輸入企業名稱,執法單位填空白,處罰日期填空白至截止時點);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查詢渠道為“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布欄”(http://hd.chinatax.gov.cn/xxk/)(查詢方法為輸入納稅人名稱后點查詢);上述網站查詢時點為采購公告發出之日到投標截止時間任意時點,投標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需提供上述三個網站查詢結果網頁截圖掃描件加蓋公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具有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
時間:有意向的投標供應商可在2020年06月08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報名和下載招標文件;
地點: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網上報名和下載招標文件;
售價:免費。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06月22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0年06月22日10 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江西省瑞金市經開區(沙洲壩鎮)勝利大道西(行政審批局3號樓2樓開標4室),屆時請投標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經正式授權的代表攜帶CA數字證書出席開標大會,簽到時間以遞交CA數字證書時間為準,逾期遞交的將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1、投標保證金:投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伍萬貳仟元整(¥52000.00元),須在開標之前到賬,1、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潛在投標人的基本賬戶一次性足額繳納至系統生成的虛擬子賬號并備注項目編號“JXHD2020-RJ-G004-1”,三個銀行中自主選擇其中一個賬戶進賬。賬戶名:瑞金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開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金市支行,2、投標單位必須登陸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獲取繳納保證金賬號;繳納完保證金后,務必登錄到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中,點查詢,查詢出繳款記錄后,再點確定繳納,否則繳納無效。各投標人務必把保證金項目信息憑條放入投標文件中,否則投標無效(具體操作流程按電子化招投標系統提示執行。如有疑問請咨詢江蘇國泰新點軟件公司)。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質疑或投訴時,在質疑或投訴處理完畢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履約保證金: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供應商還須按中標金額的2%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由采購人收取,履約期滿后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退還。
3、招標代理服務費:本項目將向成交供應商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4、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采購將落實小微企業、監獄企業、節能環保、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等政府采購政策,具體規定詳見招標文件。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瑞金市扶貧辦公室
聯系方式***
地址:***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江西慧德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
地 址:***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電 話:***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