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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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內蒙古 |
| 內 容: | 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計劃對****年*月*日-****年*月**日的外購煤進行電子專場交易,現公開邀請符合條件的交易商參加。 一、交易時間 ****年*月**日**:**-**:**。 如專場交易有流標量,**能源公司將進行掛牌交易,具體時間以臨時公告為準 二、交易資格 在國能*** |
神華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計劃對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10日的外購煤進行電子專場交易,現公開邀請符合條件的交易商參加。
一、交易時間
2020年5月31日17:00-17:30。
如專場交易有流標量,包頭能源公司將進行掛牌交易,具體時間以臨時公告為準
二、交易資格
在國能580·內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資審合格的煤炭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均可參加。
三、成交規則
1、交易開始后按照“優先價格低、其次數量大、最后報價時間早”的原則。
2、最小變動價格為1元/噸。
3、成交后合同期內如出現因采購方再次交易而導致價格差異時,供煤商可選擇繼續按原價格履約或以專場交易后的各成交單位加權平均價為新價格執行,當供煤量≥(合同量/合同約定的天數)×拉運進度天數×最低履約率時方可執行新價格。
四、煤炭質量標準 (表一)
| 煤種名稱 |
煤質指標 |
||||||
| 全水 |
灰分 |
全硫 |
容重 |
熱值范圍 |
灰熔點 |
粒度 |
|
| Mt% |
Ad% |
St,ar% |
Kg/m3 |
Qnet,arkcal/kg |
ST℃ |
mm |
|
| 外購4500 |
28 |
≤25 |
[0.3,0.6] |
0.85 |
4300≤低位發熱量<4800 |
>1150 |
0~50 |
五、煤種、招標量、攔標價及交割地
攔標價及采購量(表二)
單位:萬噸 元/噸
| 標段 |
煤種 |
采購 總量 |
日均量 |
交貨 方式 |
含稅攔標價 |
交貨 地點 |
最小 提報量 |
| 萬利一礦 |
外購4500 |
6 |
0.6 |
場地 交貨 |
217 |
外購煤場地受煤坑 |
6 |
外購各煤種價差計算表(表三)
| 煤種 |
價差(元/噸) |
| 外購5500 |
+58 |
| 外購5000 |
0 |
| 外購4500 |
-60 |
六、質量、數量確認及其他相關要求
1、交易商必須具備不間斷均衡供煤能力,若因自身原因連續三天完不成日均供煤量的最低履約量時,采購方有權終止合同,且扣除相應違約保證金。
2、供煤商必須按采購方要求提供煤質持續穩定的合格商品煤,若連續兩天商品煤指標低于基準熱值、高于硫份要求,采購方有權停止拉運且終止合同,扣除相應違約保證金。
3、數量確認“以到場過磅衡數扣0.2%場耗后為準。如發生嚴重虧噸,供需雙方需共同進行現場校驗,以雙方認可數量為準。
4、煤質獎罰及結算規則:
(1)熱值獎罰
1.外購4500
單卡獎罰標準:(外購5000基準價-外購4500基準價)/500。
“單卡獎罰標準”為60元/噸/500=0.12元/噸(小數點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以煤炭質量標準(表一)的發熱量指標為基準,結算發熱量每增加1kcal/kg,價格增加“單卡獎罰標準”元/噸,超出4800kcal/kg時,不再獎勵;每降低1kcal/kg,價格下降“單卡獎罰標準”元/噸。若結算發熱量低于基準發熱量200 kcal/kg以上,則超過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kcal/kg,價格下降2ד單卡獎罰標準”元/噸。最終獎罰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2)硫分(收到基全硫)
以煤炭質量標準(表一)的“硫分”指標為基準,結算硫分每超出上限0.01個百分點,價格降低0.2元/噸;每低于下限0.01個百分點,價格增加0.2元/噸。若高于1.0%以上部分,每超出0.01個百分點 價格降低0.4元/噸。
(3)當日煤質檢驗結果以運銷處和萬利一礦平均檢驗值為準,結算熱值和硫分依據供煤時間先后順序每三天加權平均一次,作為一個結算批次,熱值低于4300卡/克的不參與加權。
(4)最終獎罰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5)質價考核辦法:質量以采購方化驗為準。
(6)采購方有權直接從煤款中扣除煤質調價的價款。
5、采購方和供煤商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供煤時間,供煤商負責與當地村民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6、本次煤炭采購業務,拒收烘干煤。
7、供煤商需遵守采購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七、貨款結算方式
供煤商供煤量達到成交量的50%時,按照合同價格可進行一次預結算(付款比例不超過預結算金額的80%)。合同期滿后,依據增值稅發票和“外購煤煤質化驗結果平均值表”“外購煤履約情況統計表”等相關資料,根據實際拉運情況結清全部貨款,本期采購方以現金方式支付貨款。
八、違約處理及保證金管理
(一)交易商招標規范管理
1、中標結果公示期限內,若中標單位選擇棄標,扣除棄標方全部競價保證金。由交易中心按評標原則增補,增補單位的量、價執行棄標方的中標數量和價格,無增補的重新組織招標。
2、競價成功后中標單位若未能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合同簽訂,則視為中標單位違約,全額扣除競價保證金。
3、以虛假手段獲取交易商資格,若中標,取消中標資格,報價作廢,空缺按評標名次增補,并重新計算加權平均價。如屬于一般性違規,扣除競價保證金;如涉及違法,交由交易所在地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二)中標后的履約管理
1、合同最低履約率按100%考核。如果合同中標量小于采購總量時,合同履約天數=中標量/日均量,合同期由摘單次日起計算。
2、合同執行期內如煤炭需求增加,采購方要求增加供應量,雙方依據自愿的原則接受增量,接受增量的數額由雙方自行協商,接受增量的上限不超成交量的120%。
3、采購方及第三方因素導致的違約:
合同執行期內,因采購方或惡劣天氣等原因導致未完成拉運天數影響供貨量的,由采購方對影響因素和天數統計說明,報外購煤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核減合同履約考核的依據,根據實際影響程度按調整后的履約情況對供煤單位進行考核。
4、供煤單位違約:
合同執行期內,供煤單位因自身原因導致完成量低于招標公告的最低履約量,對供煤單位進行履約處罰,按(中標量×最低履約率-實際結算量)×合同價×5%扣除履約保證金,若保證金不足則直接從煤款中扣除。
(三)限制交易政策
供煤單位出現棄標、虛假手段獲取交易資格、因自身原因違約、長時間不按期限提供增值稅發票、嚴重失信(數量質量作假、拒不履行合同)等情況的,包頭能源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暫停該交易商交易資格的處罰。
(四)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請各參與交易的供煤商在競價前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足額支付每單競價保證金:外購4500:19萬元(競價保證金=采購總量×含稅攔標價×1.5%、單位萬元)。交易前一小時拒收競價保證金,競價成功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保證金匯入神華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指定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稱:神華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運銷處
開戶銀行:工行內蒙古包頭分行沼潭車站支行
銀行賬號:0603012629224540812
履約保證金:每單履約保證金按照煤種收取,外購5000固定按15元/噸收取,外購4500固定按10元/噸收取(單位萬元、四舍五入保留到十位數)。由競價保證金轉入的不足部分:外購4500:41萬元),由中標單位向采購方補齊。
在煤炭供需合同執行期滿10日內,由供煤商申請,神華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審核后,采購方負責退還履約保證金。
九、合同履約執行期及其它事宜
合同執行期:2020年6月1日00:00-2020年6月10日24:00。
神華包頭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