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7.31 |
|---|---|
| 地 區: | 山東省 |
| 內 容: | 0042960925 |
臨朐縣旅游標識牌安裝工程需求方案
采購單位:臨朐縣文化和旅游局
采購代理機構:山東匯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臨朐縣旅游標識牌安裝工程
編制時間:2020年07月30日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項目名稱:臨朐縣旅游標識牌安裝工程
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本項目包括:臨朐縣旅游標識牌安裝工程
預算情況:財政資金80萬元。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
| 品目代碼 |
品目名稱 |
采購內容 |
| B03 |
裝飾裝修工程 |
旅游標識牌安裝工程等 |
2.需要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本著務實、節儉、高效的原則,營造全域旅游示范區創建氛圍。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符合國家規定驗收合格標準。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財庫[2011]18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4】68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魯財庫〔2007〕32號《山東省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評審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竣工。
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嚴格執行合同條款。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按當地有關規定程序驗收。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國家相關現行規范、規程、規范。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0年07月31日起,至2020年08月02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0年08月03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臨朐縣文化和旅游局
聯系人:劉京娟 電話:***
地址:***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匯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凱 電話:***
地址:***
日期:2020年07月30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