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8.03 |
|---|---|
| 截止日期: | 2020.08.13 |
| 地 區: | 溫州市 |
| 內 容: | 根據*交發集團(原*交投)《***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租賃管理辦法》(溫交投[****]***號)規定,***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就所屬東信大樓、尚品商務樓等*處資產項目經公司會議研究決定,以公開招租方式進行租賃,歡迎合格的意向承租人來競標。 一、項目簡 |
根據市交發集團(原市交投)《溫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租賃管理辦法》(溫交投[2019]168號)規定,溫州市交通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屬溫州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就所屬東信大樓、尚品商務樓等3處資產項目經公司會議研究決定,以公開招租方式進行租賃,歡迎合格的意向承租人來競標。
一、項目簡介:
| 序號 | 項目名稱 | 地點 | 租賃面積 (m2) |
業態及功 能性要求 |
租期 (年) |
租金底價 (元) |
| 1 | 東信大樓 內商場 |
東信大樓 105-2-2號 (南側) |
216 | 商業用房 | 3-5 | 108864.00 |
| 2 | 東信大樓 內商場 |
東信大樓 一層2-2號 (北首) |
85 | 商業用房 | 3-5 | 40800.00 |
| 3 | 尚品商務樓 辦公用房 |
尚品商務樓 401、402室 |
892.87 | 辦公用房 | 3-5 | 696439.00 |
二、承租人條件: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2.為自然人的,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為企業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4.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確認:
1.報名時間:自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12日止.上午8:40-下午17:00整(北京時間)
2.報名地點:鹿城區車站大道410號大誠商廈C區二樓營銷部
3.報名確認:報名確認以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四、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時間:2020年8月13日-上午10:00整(北京時間)
2.開標地點:鹿城區車站大道410號大誠商廈C區三樓會議室
五、競商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1.競商保證金:
| 序號 | 項目名稱 | 競商保證金(元) | 備注 |
| 1 | 東信大樓105-2-2號(南側) | 10000.00 | |
| 2 | 東信大樓一層2-2號(北首) | 6000.00 | |
| 3 | 尚品商務樓401、402室 | 80000.00 |
2.競商保證金交付方式:銀行轉賬/電匯
六、公開招租相關事項:
1.租金確定和支付方式:以競價成交價為首年租金,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期租金在上一期期滿前5天內付清。
2.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履約保證金,在簽訂《租賃協議書》前付清。出租人在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結清各項費用、騰空房產并經出租人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無息退還。
3.其它費用: 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治安費、水電費等費用均由承租人負責;租賃房產水、電等報裝及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出租人不予補償。
4.招租標的物交付使用標準,以移交時的房屋現場現狀為準。
5.競得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賃期間,原則上租賃房產不得轉租。
6.若租賃期間因政府行為、城市建設工程啟動、拆遷、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單方解除本租賃協議,承租人須在接到通知后壹個月內無條件騰空并退還場地,出租人退還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賠償要求。
七、其他注意事項:
1.意向單位報名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1)意向單位介紹信或法人代表授權書(原件);
(2)意向單位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意向人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
3.本次招租公告同時在溫州交發集團網站(http://www.wzjtjt.cn/)、溫州市國資網 (http://www.wzgzw.gov.cn/)公布信息。
4.根據《溫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租賃管理辦法》(溫交投[2019]168號)第三條第(六)點的規定,招租公告期滿后,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承租意向人的,按規定的公開招租方式實施競價;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承租意向人的,由雙方進行合同談判后,可以按承租方不低于掛牌價的報價直接簽約。
5.本招租公告有效期內,如沒有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本公告則不變更掛牌條件,自動延長3個月,期間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人,由雙方合同談判后直接簽訂合同。
6.標的物由原承租人競得的:原承租人要在競得成交之日起10日內簽訂《租賃協議書》,并繳清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競價保證金沖抵租金和履約保證金。如未按時繳納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的將視為自動放棄,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沒收競價保證金。
7.標的物由其他意向人競得的:
(1)原承租人要在合同屆滿之日前騰空交還房產,并結清相關租金和費用。
(2)競得人要在《租賃協議書》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繳清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如未按時繳納租金和履約保證金的將視為自動放棄,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沒收競價保證金。
8.本公告未盡事宜,在《租賃協議書》中明確。
八、聯系方式
招租單位: 溫州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地 點:鹿城區車站大道410號大誠商廈C區二樓營銷部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交發集團監察室聯系人***
監督電話:***
溫州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