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8.24 |
|---|---|
| 地 區: | 江門市 |
| 內 容: | 為做好“***第五屆公益創投活動項目”第三年度中期評估工作,及時了解和梳理項目的推進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采購項目中期評估服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采購內容 (一)項目名稱: “***第五屆公益創投活動項目”第三年度中期評估服務 評估內容: 此次評估重點對*** |
為做好“江門市第五屆公益創投活動項目”第三年度中期評估工作,及時了解和梳理項目的推進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采購項目中期評估服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采購內容
(一)項目名稱:
“江門市第五屆公益創投活動項目”第三年度中期評估服務
評估內容:
此次評估重點對江門市第五屆公益創投活動項目第三年度中期的運營成效、服務情況及經費專款專用等進行評估。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根據采購方要求完成評審標準設計;
2.對江門市第五屆公益創投項目第三年度服務進行中期評估;
3.形成評估結果,并提供評估報告。
采購預算及最高限價
本次項目預算金額為人民幣5000元(伍仟元整)。
響應采購報價若超過5000元(伍仟元整)的,將被視為無效投標。報價方式為整體項目包干價。報價中必須包含項目全額含稅發票、相關工作人員費用、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應預見和不可預見費用等完成合同規定責任和義務、達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費用及企業利潤,并應包含應由中標服務供應商繳納的相關采購招標服務費。投標人必須自行考慮本項目在實施期間的一切可能產生的費用。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采購人將不再另行支付與本項目相關的任何費用。
供應商資格(資質)要求
1.供應商必須具有社會組織法人資格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的條件;
供應商應具有政府部門認證的評估證書或能力;
4.供應商或參與活動個人曾經承接、開展同類服務的相關證明資料,包括合同、有效證明文件、發表的文獻等(沒有可不提供);
5.已承接江門市第五屆公益創投項目的社會組織不再參與本次采購項目的報名。
四、供應商提交資料要求
1.提供本次評估服務的具體工作方案和報價資料(加蓋單位公章);
2.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正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本公告第三條“服務供應商資格條件”中列明所需提供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投標履約承諾函(見附件,單位法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5.上述提交資料應密封后一式兩份(正、副本各一份)加蓋公章遞交。
五、項目實施要求
(一)合同簽訂
采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采購合同。
(二)項目費用支付方式
供應商應盡職調查,完成各項目中期評估,并提交專業、全面、負責的評估結果和評估報告后,由采購方及時支付項目經費。
(三)項目實施內容
1、完成既定評估工作任務;
2、回應相關方的質疑;
3、掌握項目實時動態;
4、其他符合本項目需求開展的服務。
(四)其他要求
1、未經采購方同意,實施期間所有信息不得對外發布(包括自媒體)。
2、不得與受評估對象之間有利益關聯往來行為。
3、工作資料留存完備規范。
六、違約責任
1.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中標、成交供應商放棄中標、成交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若中標單位嚴重違約或未經采購人書面同意而提前中止合同,采購人有權選擇以下某一項或全部項,要求中標單位承擔相應違約責任:(1)采購人有權拒絕支付余下的項目經費,并要求中標單位立即退還采購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項;(2)如造成采購人損失的,中標單位還需賠償采購人相關的經濟損失;(3)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七、其他事項
1.遞交響應資料開始時間: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
2.遞交響應資料截止時間:2020年9月3日(星期四)上午12:00;
3.遞交資料地點: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蓬江區建業街100號)
4.本次項目采購方: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
5.聯系人:溫先生 聯系電話***
附件:投標履約承諾函
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投標及履約承諾函
致:江門市蓬江區民政局
我單位承諾:
1.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
2.具備項目所必需的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3.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對本招標項目所提供的服務未侵犯知識產權。
5.參與該項目投標,嚴格遵守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投標做到誠實,不造假,不圍標、串標、陪標。如違反上述要求,其投標將作廢,被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并在網上曝光,同時將被提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一定年限內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或其他處罰。
6.如果中標,做到守信,不偷工減料,依照本項目招標文件需求內容、簽署的采購合同及在投標中所作的一切承諾履約。項目驗收達到全部指標合格,力爭優良。
7.我單位承諾不非法轉包或分包。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承諾投標人自愿無條件立即退還已收款項,并承擔由此給采購人造成的全部損失等法律責任。
承諾投標人: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