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8.27 |
|---|---|
| 截止日期: | 2020.08.30 |
| 地 區: | 山東省 |
| 內 容: | 0042960925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山東省高院的相關要求,完成存量館藏案卷的數字化工作。資金預算:285萬元。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詳見附件。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采購人需求。
3.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執行國家和本地區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達到采購人和項目審批主管部門的相關審批要求。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財庫〔2011〕181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4〕68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魯財庫〔2007〕32號《山東省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評審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規。
6.項目實施地點:濰坊市昌邑市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80日內完成合同要求的服務內容。
8.項目驗收標準: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
9.1付款進度:詳見招標文件。
9.2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三、論證意見
| 序號 |
姓名 |
工作單位 |
| 1 |
張建春 |
濰坊市產品質量檢驗所 |
| 2 |
生珊 |
山東予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3 |
王倩 |
山東道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0年8月27日起,至2020年8月29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0年8月30日之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1.采購單位:昌邑市人民法院
聯系人:王源長 電話:***
地址:***
2.采購代理機構:天勤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許田田 電話:***
地址:***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