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0.09.30 |
|---|---|
| 截止日期: | 2020.10.14 |
| 地 區: | 重慶市 |
| 關鍵詞: | 工作船 |
| 分包內容 | 預算金額 | 數量 | 單位 | 簡要技術要求 |
| 1、對各牽頭船舶治理單位提供擬拆解類船舶及附屬設施(約39艘)進行船舶凈值折舊評估,其含餐飲船舶、各類囤船、砂石船舶(挖石船、吸砂船、運砂船)、鄉鎮船舶、船廠工作船舶等各類有證或者無證船舶。具體船舶及附屬設施類型及預估尺寸詳見附件(嘉陵江兩江新區船舶治理工作統計表)。 實際船舶數量及類型以牽頭單位經清理的提供的為準。2、所有擬拆解船舶必須委托船舶專業人員進行現場勘測船長、型寬、噸位、吃水、結構形式、龍骨鋼板厚度、主機(型號、廠家、功率)、電氣設備、輪機設備、系泊設備等船舶專業數據,為船舶價值評估提供專業數據,從而做到評估工作有理有據,公證、公開、公平評估。在船舶及附屬設施評估過程中對有設計建造圖紙或證書的船舶及附屬設施必須現場核實圖紙與實船是否一致。因此次評估大多數船舶無圖、無證,對沒有設計建造圖紙及證書的船舶及附屬設施必須實船進行測量。3、按照采購人要求參加船舶治理工作相關會議。4、按照采購人時間節點要求提供船舶評估檔案資料(如:評估報告、測量、影像等資料)必須一式三份,一船一檔,交業主二份存檔。5、對船舶治理過程中,因船舶評估金額出現異常情況,提出解決處理方案。 | ¥253,000.00 | 39 | 艘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