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機務段新建教育樓工程
(戶外高壓開關柜)
招標公告
第一部分 采購邀請
一、項目名稱: 徐州機務段新建教育樓工程
二、采購編號:2020100901
三、采購內容:戶外高壓開關柜
四、報名時間:請有意向報價的單位于2020年10月09日至2020年10月12日15:00前前攜帶報名文件現場報名。
五、報名地址:***
六、聯系人:王文 聯系電話***
七、評議時間:另行通知
八、評議地點:另行通知
第二部分 報名須知
一、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本次戶外高壓開關柜招標報請領導同意通過詢價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
1、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合法有效具有與本次招標采購相關的經營范圍的廠家。(注:已辦理三證合一的供應商,只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企業簡介;
注:以上資料第一項須提供的清晰復印件,并加蓋報價單位公章,2、3項提供原件。所有資料須裝訂成冊提交。
本地企業需送紙質材料報名,外地企業可發傳真報名,傳真注明聯系人姓名、電話、電子郵箱***
三、費用支付:無
第三部分 詢價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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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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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
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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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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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租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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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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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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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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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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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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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外高壓開關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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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630A(一進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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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圖紙,實時進行技術交底(詳見技術規格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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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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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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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項目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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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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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萬元(包含安裝、設備材料費、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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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實施步驟
一、根據報名單位資格預審情況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單位領取詢價報價文件。
二、組織對符合條件的報名單位的詢價報價文件進行現場評議,對參加單位進行資質再審查。
三、召開集中評議會,對各報名單位提供材料內容和價格進行對比,通過比質比價,從而確定最終成交單位。
四、在江蘇雷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微信公眾號公示采購中標結果。
五、與成交單位簽訂采購合同。
江蘇雷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機務段新建教育樓10KV高壓電纜開關箱
技術規格書
一、總 則
1. 基本要求
1.1 本招標技術文件適用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有限公司徐州機務段新建教育樓電力工程供電線路增設落地式10KV戶外開關箱工程項目,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人發出的招標文件中所規定的各項條款,包括各項技術要求。要求對技術條件逐條實質性應答,如有偏差,必須提供詳細的技術要求偏差表并說明原因。
1.2 投標人必須保證其用于本工程產品的技術完整性,同時要求投標人對本招標文件中未包括但工程應用所必需的技術描述進行補充。
1.3 業績和資質要求
1.3.1營業范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投標物資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授權委托并滿足本次招標資格條件的代理商(授權書需攜帶原件備查),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書。*1.3.2供貨業績:投標人須具有所投標產品近三年(2017-2019)在供電公司、鐵路、機場、地鐵等公共交通項目的同類物資供貨業績,并提供銷售合同及對應的最終用戶出具的履約情況良好的證明材料。*1.3.3質量保證能力:投標人應具有IS09000或GB/T19000質量保證體系,該質量保證體系經過行業協會認證和正常運轉。投標物資應具有省、部級及以上的技術鑒定報告和具有近三年CMA和CNAS標志國家級認證試驗室的型式試驗報告。*1.3.4財務能力: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無虧損狀況),須出具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1.3.5履約信用:投標人近三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約記錄,無任何違法和重大違約行為;不接受近三年中國鐵路總公司公布的被限制過的投標供應商;不接受被國家鐵路局納入“黑名單”的投標供應商;投標期內投標人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接受通過“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相關主體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 1.4 投標人應保證制造過程中所有工藝、產品等(包括外購件)均符合技術條件的規定。
1.5 投標人提供設備應設計先進,采用經過驗證的新工藝、新技術生產,投標人同時應提供設備供應商(生產廠)在生產該設備中經驗材料。
1.6 標人必須對所供產品的售后服務,做出明確的承諾。在工程驗收前如果由于產品設計、制造、性能或接口方面原因出現不合格的部件或設備,投標人應免費修理或更換。抽驗不合格的產品整批次退貨更換,相關費用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標書中物資投標價格應包含設備運輸、裝卸、檢測(包含投標方及第三方檢測)、試驗(工廠試驗、倉庫抽驗、現場單體試驗等所有投標方及第三方試驗項目中包含的各項費用)、調試(設備單體調試等所有投標方及第三方調試中包含的各項費用)費用。
1.8 投標人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完成配件材料的設計、制造、運輸、設備間連接、培訓、技術服務、現場測試、試驗直到使用并按技術條件正常運行。
2. 技術要求一般規定
2.1 投標人提供的產品應能在本招標文件技術條件中各設備的“環境條件”下連續正常運行。
2.2 除技術條件中另作規定外,“近似”或“大約”一詞投標人應明確誤差范圍。
2.3 除技術條件中另作規定外,須采用國際單位制(SI)來度量所有產品、材料。
2.4 招標設備和儀器的設計和制造應符合IEC或ISO、GB、TB的強制性標準,同時滿足技術條件中的規定(如技術標準發生沖突,以最高標準為準)。當采用其它標準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明確提出各項設備所遵循的標準名稱及內容并說明與上述標準的差異(需附證明材料)。
2.5 配件金屬構件表面應具備可靠的防腐功能,易生銹的部件表面應采取熱鍍鋅、噴涂等防銹防腐處理。在裝配前,對封閉結構的內表面也應有必要的噴涂或熱鍍鋅防銹防腐處理。涂漆顏色在技術聯絡會時確定,所有需涂漆的設備在安裝過程中掉漆由中標廠家負責修補。
2.6 投標人應負責協調統一技術規格書中各設備之間的接口,投標人應保證設備間接口滿足招標人提出的相關資料信息和技術聯絡會議要求;中標人應承諾與既有及后續設備提供單位相互配合,保證設備接口之間的兼容性,并滿足招標單位相關要求。
2.7在技術規格書中所述的相同設備應是可互換的,設備零部件也應是可互換的。
2.8 產品須出具國家級CMA、CMC、CNAS或國際權威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
2.9 投標人如有更新的技術,在完成對本招標文件提出的技術條款應答后,可對本招標文件的技術條款提出建議,供招標人參考。
2.10 投標人應提供設備、系統及各部件正常運行所需要的技術文件,其中包括設備的型號、廠商和目錄號等。
2.11投標人應提供其產品壽命的說明,并提供產品在實際運行中的可靠和無維修時間。產品設計壽命應滿足國標和鐵路總公司的相關規定,無具體要求時,不小于一個大修周期。
2.12在技術聯絡階段,為更好滿足本工程的需要,招標人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國家或鐵路行業管理部門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規定及系統自身要求對相應參數進行修改。
3. 技術文件和清單
3.1 投標人應在技術文件中提供產品的型號、種類號、產品的設計、生產標準、質量保證措施。
3.2 投標人在投標時應提供一套完整的技術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產品的主要性能、技術參數、差異表、結構特點、相關的外觀圖紙/圖片、原理圖、安裝圖等。
3.3 投標人在投標時應提供滿足“技術條件”中要求所投產品的型式試驗報告。對帶“*”的技術參數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技術支持資料(如試驗、檢測報告等)。
3.4 所有技術文件、圖紙、產品銘牌應用中文書寫(對于進口產品應附中文翻譯),字跡清楚、內容完整,采用SI(國際單位制)單位、通用圖形和符號。其圖幅應符合ISO標準公制“A”系列。
3.5 設備中標廠商應在設計聯絡會召開前向招標人提供5份設計聯絡所需的圖紙資料。
3.6 設備中標廠商應在合同簽訂15天內向招標人就本包件設備提供詳細的外型尺寸、安裝要求及基礎圖、與接口設計有關的可編輯圖紙及資料,確保本工程的順利進行。
3.7出于設備維護和管理的目的,投標人中標后30天內應提供5套印刷文件,1套電子版文件(U盤),其中包括與現場設備相符的操作手冊和使用說明書、維護保養手冊和故障診斷手冊、原理圖和(或)電路圖、組裝圖和(或)安裝圖以及其它有關使用、維護、保養所需文件。招標人有權復制投標人提供的文件資料。
3.8 進口產品須提供商檢報告資料。
3.9 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主要設備及輔助設備的型號規格、生產廠家、產地及單價明細。
3.10 投標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采用其他語種編寫的文件,應自行翻譯成中文,并以中文文件為準。
4. 設備的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儀表
4.1 除非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注明,備品備件的各類參數與原件相同。
4.2 投標人必須提供投標產品在安裝、調試和維護等階段所需要的專用工具及儀表。
*4.3 除招標文件中另有規定外,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詳細列出按招標人規定要求的質量保證期以內免費提供的必須備品備件。在質量保證期內,若備品備件數量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時,投標人承諾繼續增加備品備件直至質量保證期期滿為止。
4.4 除招標文件中另有規定外,如果投標人認為其設備無需備品備件,無需明確專用工具及儀表要求時,應在投標文件中明確。
4.5 投標人還應推薦質量保證期以外3年內使用的備品備件清單以供招標人選擇,應列出并單獨報出單價和總價,該價不計入總報價。
4.6 簽訂合同前,招標人有權對附件及備品備件種類和數量提出補充或削減要求,具體數量在簽訂合同時確定。
4.7 投標人提供質量保證期以外的5年內備品備件的供貨保證承諾書。供貨保證承諾書的具體內容及要求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協商確定。五年內運營管理單位如需采購或更換配套元器件,所更換的元器件采購單價應不高于投標元器件單價的20﹪。
4.8 無論投標人是否提供備品備件,均不能免除因自身產品質量問題而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5. 技術服務與培訓
*5.1投標人的責任包括從設備的設計、制造、運輸,以及現場配合安裝、設備間連接、調試直到整套設備交付使用并按技術條件正常運轉。在設備安裝和試運行期間,投標人應派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人員到設備安裝現場進行技術服務、協助設備交驗開通。投標人應派遣技術服務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 現場配合安裝和技術指導服務。
B 現場培訓和工廠培訓。
C 現場調試,現場驗收試驗技術指導。
D 現場驗收完成并經招標人批準后,在接管單位人員參加下,設備將投入試運行,試運行期間的技術服務由投標人負責。
E 質保期內的服務。
F技術條件內規定的其他服務。
5.2 設備安裝或試運行期間,如果由于產品制造缺陷引起設備修改,投標人應免費并及時提供修改所需的部件、備件、專用工具等,并承擔相應費用。
5.3 投標人在投標時,應保證在產品安裝及質保期期間,如果發現所提供產品有任何缺陷,在運營單位發出通知2小時內響應,并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提供免費現場維護服務,免費調整或替換不合格的產品以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如果在試運行中發生非人為因素的嚴重故障,投標人應及時免費解決出現的問題。
5.4 根據技術條件所約定的具體要求,招標人可安排相關方技術人員到設備生產廠家進行實地考察,設備生產廠應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有關技術文件、圖紙、試驗報告等,以保證招標人派出的技術人員有效地工作。
5.5 投標人應根據招標技術文件的要求,對所提供產品現場進行配合安裝、調試。
5.6 招標人如果需要擴充和調整配件材料數量或部分規格時,投標人應協助和配合招標人對配件材料數量的增減、設備所需配置及設備間聯系等提出建議和方案。
5.7 培訓
5.7.1根據實際情況,招標人可指派技術人員到生產廠進行技術培訓,使招標人及相關方完全掌握相關技術,包括系統原理、安裝和日常維護等。其技術條件所約定的具體人、天數和相關費用在報價表中報出人、天、單價及總價,并進入評估價。如投標人認為自己的產品在技術條件所約定的人、天數以外無需進行其他現場服務,或招標人認為超出技術條件所約定的人、天數必須在投標文件中說明,應提出并供招標人選擇,不進入評估價。凡聲明提供免費服務的投標人,將被理解為其免費完成招標人的全部服務要求。
5.7.2 培訓教師和教材
A 投標人派出的教師應具有相應技術資質。
B 投標人應提供培訓的詳細計劃及教材,經招標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C 培訓教材應是最新版本,并且與所供產品相符,應采用標準詞匯和符號。
D 培訓教材應包括測試和維護技術。
E 培訓教材采用中文。若培訓教師采用除中文以外語種時,由投標人免費提供翻譯人員現場翻譯。
F 投標人應提供培訓所需的工具、測試儀表和裝置。
5.7.3 投標人應根據設備的復雜程度安排在工地現場提供有效的技術培訓,且應提供培訓手冊,使招標人及相關方掌握與設備運轉和維護有關的技術。
6. 試驗和驗收
6.1試驗包括型式試驗、出廠試驗、現場試驗。
6.2型式試驗是為了驗證產品能否滿足技術規范的全部要求所進行的試驗。只有通過型式試驗,該產品才能正式投入生產。型式試驗報告應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
6.3出廠試驗是在制造期間或制造之后對各個部件進行的試驗,用于確定其是否符合制造標準。中標人交付的合同物資(包括軟件、硬件和附件)在出廠前都應滿足中國有關國家標準的試驗內容、標準及測試方法通過檢測,且提供有效的試驗報告和合格證,必要時招標人將派人檢驗設備的測試情況。出廠試驗的技術數據應隨產品一起交付招標人。
6.4現場試驗是在產品安裝期間或安裝之后進行的試驗,用于確定其是否符合驗收標準。中標人應提供現場試驗的項目、遵循的標準、使用的方法,由招標人確定。
6.5現場試驗和調試由中標人負責,招標人員配合參加,中標人按照招標人計劃進度表開展試驗、調試工作,并由中標人提出試驗報告。所有試驗、調試費用列入投標設備基價,進入評估。
7. 質量保證
7.1 投標人應保證產品質量,各項性能指標應完全達到本招標文件的技術條件。投標人提供的設備在規定的使用條件下運行、并按使用說明書安裝和維護、預期壽命應不少于15年。如在開通運行24個月內設備或相應配件發生損壞由賣方負責賠償或免費更換。免維護設備在使用壽命期內應終身質保。
7.2 在質量保證期內,如發現中標方未遵循本招標技術規格書的要求,造成招標人的損失及產品質量缺陷,招標人有權進行索賠。在收到招標人索賠通知后,投標人應在雙方協商的期限內確認,并免費更換與技術規格書不符的產品,若運營管理單位自己消除產品缺陷,投標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
7.3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現場發生設備故障,投標人應在接到招標人或運營單位通知的2小時內響應,在24小時內派人到現場處理,并應負責修理或更換故障設備。發生的故障設備質量保證期應從故障處理后重新算起。
*7.4 在質保期內,投標人應按招標人及相關方的要求免費派出技術人員到現場對招標人及相關方的日常維護給予技術指導。
7.5 招標人在質量保證期滿后的30天內簽發的索賠文件均為有效文件。
7.6 對設備施工工藝、產品維護有特殊要求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注明。
7.7 在本技術條件及技術聯絡所確定的應用條件內(含環境條件、速度、使用年限等),設備自身故障,投標人均必須獨自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這一責任不因本技術條件某一技術參數的偏差而減少。認為本技術條件個別參數存在偏差時,應書面提出完善建議并要求招標人澄清。
7.8從驗收合格之日起2年內,由于設備質量因素而造成的損壞,均由投標人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備件。
8. 包裝、運輸和儲存
8.1 投標人應負責將所供產品嚴密包裝,防止潮氣、銹蝕、淋雨和震動。包裝應牢固可靠,應考慮到運輸可能受到的最大加速度所產生的沖擊,產品不松動、不損壞、不變形。包裝費包括在設備總價內。
8.2 大件和重件需在運輸文件中附上尺寸圖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圖紙和說明,包裝箱上應有起吊標志。對貴重設備應考慮與一般設備分開,采用特殊包裝,并在箱上注明“專用工具”、“儀器儀表”、“防潮、防塵”、“小心輕放”等標志。
8.3 產品裝運前,投標人必須告知招標人,同意后發運至招標人指定地點。產品在裝運后投標人應立即將裝運通知送達招標人。
8.4 投標人應提供產品的詳細運輸和供應方案,保證工程所需產品按時、按量、保質供應的具體措施,負責將產品運至現場指定的地點。
8.5 產品在到達目的地后,招標人將進行初步檢查,根據提貨單校對包裝數量,檢查產品包裝情況,在裝運中是否有損壞。
8.6 投標人參加現場開箱驗收,若產品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不符或發現明顯的或隱藏的損壞,投標人應立即修復或更換損壞的產品,所需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8.7 在包裝箱外應標明招標人的訂貨號、投標人發貨號、產品名、到站名。
8.8 隨產品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完整無缺,提供份額符合要求。每件產品應至少附有下列出廠文件:
A 產品合格證;
B 出廠試驗記錄;
C設備原理圖、端子圖;
D安裝使用說明書(包括產品外形尺寸圖及組件安裝使用說明等);
E拆卸運輸零件(如需要)和備件(如果有)一覽表。
9. 供 貨
9.1 投標人應書面承諾如投標人不能滿足現場施工需要,招標人有權采取緊急措施,另行采購以確保工程進度,也可采取終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9.2 本次工程設備招標的10KV戶外電纜開關箱含現場新設備的運輸、卸車、試驗、調試等工作量直至新設備的正常運行,全部費用包含在總報價內。
10. 其 它
10.1 產品生產之前,投標人應根據技術條件,按照招標人對技術聯絡要求(包括主要內容、人員組成、時間和地點)進行技術聯絡,對相關參數進一步確認后方可生產。
10.2 本招標數量及規格僅供參考,以實際訂貨規格、數量施工設計圖為準。
10.3 本技術條件中所有星號條款(“※”)為關鍵條款,對應的技術參數必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技術支持資料,不能滿足其中任何一條將導致廢標。
10.4 招標人保留對本技術條件的最終解釋權。若投標人對本技術條件存在認識上的差異,應書面要求招標人澄清。未有書面要求的,視為同招標人理解一致。
10.5 投標人應根據標書要求及技術聯絡會議或招標人提出的相關資料信息,負責協調、統一技術條件中各設備之間的接口,以滿足接口要求。
10.6 本技術要求是對產品的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充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
10.7 投標人所提供的產品,如若發生侵犯專利權的行為時,其侵權責任與招標人無關,應由投標人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不得損害招標人利益。
*10.8設計聯絡:設備生產之前,中標人應根據技術規范書,按照招標人對設計聯絡要求(包括主要內容、人員組成、時間和地點等)進行設計聯絡,對相關參數進一步確認后方可生產。
二、 基本條件
1. 工程概況
技術規格書僅適用于徐州機務段新建教育樓工程落地式10KV戶外開關箱電力工程。開關箱主要設置于“北四”架空線路02#桿下。
投標人應在充分考慮實際應用所必需的配件材料,必須保證所提供配件材料是充分的,滿足安裝、調試使用要求。
供貨范圍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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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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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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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格及型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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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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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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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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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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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戶外開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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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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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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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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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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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品備件、專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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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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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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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及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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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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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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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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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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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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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備品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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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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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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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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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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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質保期備品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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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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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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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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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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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保期后三年備品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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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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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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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廠方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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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用環境
2.1 環境溫度
戶外設備:-25℃~+65℃
2.2 相對濕度:0%~95%,不凝露;
2.3 周圍空氣可以受到塵埃、煙霧、腐蝕性氣體、蒸汽的輕度污染。
2.4污穢等級:不超過GB/T5582中的H級
2.5 海拔高度:≤1000m
2.6 地震烈度: 8度
2.7 振動:水平加速度0.2g
垂直加速度0.1g
2.8安裝條件:戶外
2.9太陽輻射強度(w/cm2):0.11
2.10離地面10m處,維持10min的平均最大風速:35m/s
2.11正弦共振三個周期安全系數:≥1.67
三、 技術條件
本設備標書要采購的10KV戶外開關箱(一進三出),投標方應保證對所提供的設備不僅滿足本標書要求的技術條款,而且還應對在實際安裝地點的外部環境下的相關性能參數進行校驗、核對,使所供設備滿足實際外部條件要求及全工況運行要求。
1. 采用標準
所有設備設計、制造、檢查、試驗、驗收及設備特性除應滿足本技術規格書要求外,還應遵照適用最新IEC標準和中國國家標準(GB)及電力行業(DL)標準,以及國際單位制(SI)。
GB/3804 《3.6~40.5KV高壓交流負荷開關》
GB/3906 《3.6~40.5KV交流金屬封閉式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GB/16926 《交流高壓負荷開關-熔斷器組合電器》
GB/311.2 《高電壓試驗技術》
GB/763-1990 《交流高壓電器在長期工作時的發熱》
GB/2706 《交流高壓電器動穩定試驗方法》
GB/T11033 《10/35KV及以下電力電纜附件基本要求》
GB/T5589.2 《 電纜附件試驗方法 》
GB/4208-93 《外殼防護等級》
GB/3309《 高壓開關設備常溫下的機械試驗》
SD 318 《高壓開關柜閉鎖裝置技術條件》
IEC-60-694、298、129、420、529
及其它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要求,應采用上述規范的最新現行版本。2. 系統參數
系統標稱電壓:10KV
系統額定頻率:50Hz
系統最高運行電壓:12KV
3. 性能要求
3.1 開關設備為負荷開關,品牌采用國內一線品牌。
3.2 氣箱(若有)應采用大于2mm不銹鋼板制造,應能耐受在使用中正常和瞬態的壓力,并帶氣體壓力計。
3.3開關箱為獨立柜體布局并帶電磁鎖裝置。
3.4 開關設備應滿足防污穢,防凝露要求。
3.5 開關狀態位置應有符號和中文標識。
3.6 開關箱體內電纜接線形式適用于三芯電纜。
3.7 戶外開關箱的接地系統應符合DL/T621《交流電氣裝置的接地》的要求,外殼、開關設備等可能觸及到的金屬部件均應可靠接地,接地導體和接地連接應能承受接地回路的額定短時和峰值耐受電流。
3.8 戶外開關箱的箱體應設專用接地導體,該接地導體應有與接地網相連接的固定端子,其數量不少于兩個,并有明顯的接地標志。
3.9 由缺陷、異常使用條件、元件內部故障或誤操作造成的故障引起的內部電弧,在開關箱內應采取措施,為人員提供最高等級的切實可行的保護。
3.10 連接方式為母排于電纜接頭螺絲連接。
3.11 柜內的各電器元件應能單獨拆裝更換而不能影響其他電器及導線的固定,接線端子號應清晰。
*3.12每個10KV戶外開關箱回路應配置一套短路及接地故障指示器。
3.13故障指示器技術要求
3.13.1在線運行直接安裝在電力電纜線路上,長期運行,無需維護。
3.13.2指示方式反翻牌顯示,并將故障信號通過光纖傳輸給面板型故障指示器。
3.13.3故障判斷能自動適應負荷電流變化,無需設定動作值。
3.13.4反時限動作特性最大限度配合配電所保護動作特性,確保動作正確。
3.13.5智能復位:恢復供電后3小時內復歸。
3.13.6可帶電安裝和拆卸,采用壓力彈簧固定方式。
3.13.7抑制涌流功能:當線路送電時,指示器檢測到勵磁電流,動作回路閉鎖,防止故障指示器誤動作。
3.13.8機械強度:指示器機械強度保證在1米以下的高度自由落體到水泥地面時,性能和外觀無損傷。
3.13.9其他要求:卡線結構具有良好的防水、防銹、防腐蝕能力,整體采用導磁防銹材料,外殼和整體結構具有防震、防碰撞、防跌落損傷的設計措施。
4.技術參數
4.1 設備主要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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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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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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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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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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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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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電壓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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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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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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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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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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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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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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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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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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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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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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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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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峰值耐受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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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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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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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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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短路耐受電流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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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KA/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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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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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分合閘不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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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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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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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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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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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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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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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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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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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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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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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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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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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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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絕緣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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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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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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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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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態安全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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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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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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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狀態下安全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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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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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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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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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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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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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in工頻耐受電壓(有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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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口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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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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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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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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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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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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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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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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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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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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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電沖擊耐受電壓(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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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離斷口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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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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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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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關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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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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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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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間、相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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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V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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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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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殼防護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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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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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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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件爬電比距(純瓷絕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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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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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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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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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緣件爬電比距(環氧樹脂絕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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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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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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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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沖擊耐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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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KV,正負極性各10次,不擊穿,不閃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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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耐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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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KV(負極性),15min,不擊穿,不閃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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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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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KV下放電量≤10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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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設計與結構要求
5.1 戶外開關箱的設計應符合 IEC、GB 及電力系統相關的標準以及絕緣、密封及五防等各項規定,滿足運行、維護、監視、檢查、維修和試驗,確保操作人員安全要求,包括通常的相序檢查、連接電纜接地、電纜故障的定位、連接電纜或其他器件電壓試驗以及消除危險的靜電電荷均能安全進行。
5.2 箱體外殼的材料采用304不銹鋼表面噴漆為軍綠色,外殼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在起吊、運輸和安裝時不變形或損傷。
5.3 外殼形狀不易積塵、積水;盡量少用外露緊固件,以免螺釘穿通外殼使水導入殼內;對穿通外殼的孔,均應采取相應的密封措施。
5.4 箱體門的開啟角度應大于1200,門應具有電磁聯鎖裝置同時有限位和防回夾功能,門的設計尺寸應與所裝用的設備尺寸相配合。門軸要求采用不銹鋼材料制作,開關箱鎖盒采用戶外鋁合金鎖盒,鎖盒內配備不銹鋼掛鎖。
5.5 進出線電纜孔采用方便于密封的敲落孔,,有防止小動物及其他異物進入的措施。
5.6面漆采用抗紫外線、抗老化、長壽命的聚胺脂類高檔面漆,保證10年內不退色、不氧化、不粉化,外表面不可采用噴塑工藝;具體防腐處理方案,須經用戶確認。
5.7防水設計:箱體頂蓋采用斜坡設計,傾度大于 5 度,確保箱體頂部不積水,裝設防水檐,防淋水,防止頂蓋下沿銹蝕。
5.8 箱體外有明顯的銘牌標識、反光安全警示標識,標識不受氣候影響和具有防腐蝕功能。
5.9 箱體應設足夠的自然通風口和隔熱措施,保證內部元件不發生凝露,電器設備的溫升不超過其允許值。
5.10箱體門內側標出主回路的線路圖,同時注明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標識和標注應采用永久性的。
5.11 箱體底部配裝起吊銷,起吊銷必須滿足起吊整臺設備的需要,起吊安裝完畢后銷軸可縮回箱體內部,不影響箱體外形。
5.12箱體顏色在設計聯絡階段再確認。
6.產品銘牌
產品銘牌應耐久清晰、易識別,銘牌上應包括以下內容:制造廠名稱或商標;產品的型號和名稱;額定電壓;額定電流;額定短時耐受電流和時間;額定峰值耐受電流;防護等級;出廠編號;制造日期。
標識:滿足徐州供電段運營管理要求。
7.應提供的技術文件及圖紙
① 設備安裝圖;
② 電氣原理接線圖;
③ 設備布置及端子排圖;
④ 設備明細表;
⑤ 設備安裝、運行維護手冊;
⑥ 出廠試驗報告;
⑦ 設備外形尺寸、運行尺寸圖;
⑧ 培訓手冊。
8.試驗與驗收(包括工廠試驗及現場試驗)
8.1 型式試驗及出廠試驗內容均應滿足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在合同簽訂前,賣方應提供出型式試驗及出廠試驗的內容、標準及方法由買方確認。
8.2 標準定型產品已完成的型式試驗,應提交最近年度的型式試驗報告,并需經買方確認同意后可不再進行型式試驗。
8.3 出廠試驗的內容及時間應于試驗前10天通知買方,買方有權審查及參加。賣方有義務在買方人員參加下完成工廠試驗。
8.4 出廠試驗完成后,應將試驗報告提交招標人,在得到買方批準后,設備方可出廠發運。
8.5 在設備運抵后賣方收到買方通知的五天內,賣方必須派人免費進行現場指導安裝、調試及操作培訓,所需器械和儀表由賣方自行解決,并保證設備的安裝質量。
8.6 開關箱應按照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項目、方法進行試驗,并且各項試驗結果應符合本技術條件書的要求
型式試驗:絕緣試驗,包括雷電和操作沖擊試驗;1min工頻耐壓試驗;控制回路的1min工頻耐壓試驗;機械試驗,機械操作試驗;常溫下機械定性試驗;主回路電阻測量;短時耐受電流和峰值耐受電流試驗;長期工作時的發熱試驗。
出廠試驗項目:主回路的工頻耐壓試驗;輔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頻耐壓試驗;測量主回路電阻。
現場驗收試驗項目:機械操作試驗;主回路絕緣試驗;防護等級的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