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1.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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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21.03.02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光明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 招標條件 *.* 工程概況:路線南北走向,起點為高涼東路,向北終于潘州東路。路線全長***米,路基寬本招標項目 ***光明路改造工程 已由 ***發展和改革局 以 高發改投[****]**號 文件核準建設,項目發包人(招標人)為 ****政設施管理所 ,建 |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改造工程 路 |
高州市光明路改造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2.1 工程概況:路線南北走向,起點為高涼東路,向北終于潘州東路。路線全長982米,路基寬本招標項目 高州市光明路改造工程 已由 高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以 高發改投[2020]47號 文件核準建設,項目發包人(招標人)為 高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所 ,建設資金來源是財政資金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公開招標。
2. 工程概況與招標內容
2.1 工程概況:路線南北走向,起點為高涼東路,向北終于潘州東路。路線全長982米,路基寬31.8米,建設道路工程、橋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訊管線、照明工程及綠化工程。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內容(具體以工程量清單為準)施工總承包,標段劃分定為 1 個施工合同,計劃施工工期 9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 資質,營業執照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廣東省外企業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錄入信息并通過數據規范檢查顯示正常登記,且投標人擬派人員必須已經在該平臺錄入。
3.2擬投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須持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 建造師注冊證書,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且為本單位在職人員。(廣東省外企業所委任的項目負責人***
3.3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根據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標人及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4. 公告發布及投標登記時間
4.1公告發布時間:2021年 02 月 06 日至2021年02 月 10 日;
4.2投標登記時間:2021年 02 月 06 日至2021年02 月 10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如參加投標登記的申請人數量不足3人,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布補充公告,適當延長投標登記時間。
5. 投標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請有意向的潛在投標單位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權的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6. 投標注意事項
6.1 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疑問,在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規定時間內以匿名方式進行網上提問。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將對投標人的問題統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發布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標人應自行留意招標人(或招標代理)發布的招標文件澄清、修改或補充內容。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2 對于本項目的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存在任何違規或不公平內容,投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異議。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 03月 02 日 09 時00分。
7.2投標文件遞交地址: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03室(地址:***
7.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不予受理。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上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布的文本為準。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高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所
地址:***
聯 系 人:黃先生電話:***
招標代理:廣東建鑫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聯 系 人:張先生電話:***
監督部門:高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電話:***
高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所
2021年02月06日
附件1:
投標申請人投標登記資料一覽表
項目名稱: 投標登記:單位(蓋章)
|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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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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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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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號 |
項目 |
內頁碼 |
投標登記提交資料要求 |
審核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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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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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投標登記申請表(不用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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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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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法人投標登記時)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項目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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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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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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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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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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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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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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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擬任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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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擬任本工程的技術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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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擬任本工程的安全負責人*** |
*** | 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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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擬派本工程的施工員、質量員、材料員的崗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上述人員至少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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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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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擬投入財務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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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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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企業所在地社保局開具的上述人員的社保對賬單(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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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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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投標登記資料內首頁,作為投標登記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代表。
2、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收資料人員審核后填寫。
3、本表中有修改情況,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和投標單位代表共同簽署。
4、如果建造師的注冊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企業資質證書、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以及本項目擬投入的人員證書已按新規定辦理信息公開的,則提交有二維碼的網上信息系統證明的打印件加蓋公章(所蓋公章不得影響二維碼的讀取)視為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未辦理信息公開的則提交證書原件。
5、上述人員在本項目只能擔任一個崗位,不得擔任兩個或以上崗位;
附件:
高州市光明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標公告.doc
附件1.doc
資格審查條件.doc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