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選人名稱
成都鐵路成都東車輛段修理加工廠
二、比選人地址
成都市新都區泰興鎮
三、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
1. 項目名稱
成都修理加工廠辦公房屋綜合整治
2. 項目實施依據
根據成都修理加工廠黨政聯席會及支委會討論決定。
3. 項目資金來源及比選控制金額
資金來源為廠自籌資金。最高比選限價:¥88000元(含稅金額)。
4. 建設地點
成都鐵路成都東車輛段修理加工廠廠內。
5. 整治主要內容
⑴ 辦公房頂加裝雨棚。
⑵ 室內四周加裝墻裙。
⑶ 墻面及屋頂乳膠漆。
⑷ 房前過道頂部吊頂。
⑸ 清理屋后防洪排水溝。
6. 計劃工期
簽訂合同之日起15日歷天。
四、參選人的資格要求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企業獨立法人、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建筑工程裝飾裝修三級及以上等資質,資質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內。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五、比選文件獲取及申請文件遞交
凡有意參加比選者,請于2021年3月29日前,在成都局集團公司更新改造零小工程項目施工單位比選電子平臺進行報名并下載比選文件。
比選申請文件于2021年4月1日09時30分前密封送至成都市新都區泰興鎮成都鐵路成都東車輛段修理加工廠會議室,當場驗封后妥善保管。
六、比選開標時間
2021年4月1日09:30分
七、比選地點
成都鐵路成都東車輛段修理加工廠會議室 。
八、比選要求
1. 比選文件組成
⑴比選申請函
⑵法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⑶比選申請報價
⑷資格審查資料
⑸項目管理機構
2. 比選文件格式
比選申請人應使用比選文件提供的附件格式進行比選文件編制
3. 比選文件裝訂
比選申請文件的正本與副本應分別裝訂成冊,并編制目錄。正本與副本均采用膠訂,不得采用活頁方式,且需加蓋騎縫章。正副本裝在同一文件袋內,文件袋加貼封條并在封口處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文件袋上注明工程名稱、比選人名稱和比選申請人名稱。
4. 比選文件遞交
遞交比選文件時,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應準備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憑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遞交密封完好的比選申請資料。
九、比選評審辦法
本次比選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比選申請報價法。參選單位必須通過形式審查、響應性審查和資格審查,且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比選申請報價進行承諾。比選委員會根據參選單位的承諾書進行評選。若參選單位對質量、安全、工期都進行了承諾,且均通過形式審查、響應性審查和資格審查,則根據參選單位的比選申請報價確定最低價中選,但比選申請報價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經評審的比選申請報價相等時,由比選人自行確定。
十、合同簽訂及發票開具
1.比選人和中選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天內,根據比選文件和中選人的比選申請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選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比選人有權取消其中選資格。
2.若項目完工結算時,甲方未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對該項目進行審價或審價結果高于本合同工程款價格,按本合同工程款價格。若審價結果低于本合同工程款價格,按審價結果執行。竣工驗收合格且甲方收到全額發票并審核合格后于30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97%的款項,剩余3%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后支付。支付方式為乙方先行開具稅率為9%的全額正式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乙方預先指定的賬戶。
十一、聯系方式***
比 選 人: 成都鐵路成都東車輛段修理加工廠
地 址: 成都市新都區泰興鎮
郵 編: 610500
聯 系 人***
電 話: 028-86454784(座機);13551825498(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