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人:東莞市道滘鎮文化服務中心
二、采購項目編號:HSCG2021043
三、采購項目名稱:粵劇《債》創作服務項目
四、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100,000.00
五、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一)編劇、作曲
本項目計劃參加市級戲劇比賽,能夠沖刺省級戲劇花會以上比賽活動,服務方能夠根據用戶需求及方向對劇本內容進行創作,創作要求高質量,劇本編構合理,有較強的創新性、能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共鳴,作者要求職稱(副高)以上的專業編劇、作曲,本人要有2個創作作品(節目)曾在省級戲劇曲藝類比賽獲得銀獎、金獎以上的。
(二)導演
要求具有(副高)職稱以上,本人導演或創作作品(節目)曾在省級戲劇曲藝比賽獲得銀獎、金獎以上的,或者作品曾在國家級舞臺上演出或展演,本人在廣東省戲劇曲藝舞臺方面有著很高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在戲劇導演創新上有獨特的思維及洞察力。
(三)舞美設計
要求職稱(副高)以上,畢業于專業美術院校,有豐富有戲劇舞臺設計經驗和理念,作品在省級專門比賽中獲金獎以上或曾參加過國家級演出或展演。
(四)錄音制作
要求錄音棚人員具有專業資質,能進行36軌道編錄,有豐富的戲劇曲藝節目錄音經驗,現場樂隊人數20人以上。
六、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原因:由于文藝作品創作的特殊性、內容題材局限性及時效性,根據東莞市道滘鎮的風土人情以及有關政策宣傳等內容為創作方向,采購方需求創作能反映社會深層次問題且具有內容指向性、并符合2021年第三屆東莞市戲劇曲藝花會參賽要求的粵劇作品,鑒于以上原因采購方有意擬與廣州樂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進行創作服務合作,該公司擁有并符合本項目創作服務需求書所列創作運行條件及相關內容要求,該公司團隊具備實現本合同項目的創作設計完成能力(包括導演能力,舞美設計、制作能力,燈光設計制作能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本項目屬于上述規定的第(一)種情形,因此該項目進行單一來源采購。
七、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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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樂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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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公園前路32號201商場2A17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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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家論證意見:
(一)各專家對相關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專家的姓名、工作單位和職稱:無
(二)專家小組綜合意見:無
九、本公示期限自2021年03月24日 至2021年03月31日 止
十、聯系事項
(一)采購人:東莞市道滘鎮文化服務中心
地址:***
聯系人***
(二)采購代理機構:和盛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
發布人: 和盛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 2021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