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1. 本項目以公開招標方式進行車輛維修資格定點服務采購,并擇優確定5家中標單位進入服務資格庫,服務期內,當維修服務發生時,采購人根據維修要求選取中標單位進行服務。
2. 定點服務期間,如果國家有關部門有政策規定或省、市對政府采購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采購方式作出新的調整而導致本項目需要提前結束的,終止服務合同,采購人不用承擔提前結束本項目的相關法律和經濟責任。
3. 定點服務資格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未到,但結算金額達到本項目預算金額時合同提前終止。
4. 服務內容包括汽車的維修和保養服務。
5. 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人不保證入庫供應商服務期內的服務次數及業務額。投標人須考慮項目風險。
6. 此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43萬元。
二.招標要求
1. 投標人必須具備機動車維修有效資質。
2. 已完成VOCs污染整治的企業優先考慮。
3. 為采購人提供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24小時免費拖車服務。
4. 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不限于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質量控制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
三、 服務要求
1.采購人各下屬單位向中標人送修車輛時,中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
2.中標人的服務項目、服務收費、服務承諾等內容等應向送修單位公開。
3.在業務接待室的顯眼處公布企業的有關證照。
4.維修流程環節清楚、合理、有序,服務人員著裝整潔、佩帶標牌、能夠提供文明、優質的服務。
5.具有廣州市汽車維修企業一、二類資質。
6. 具有2020年至2021年政府采購供應商資格。
四、場地及設施要求
1.場地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并且交通便利(或設有合理、明顯的指示標志);
2.修理車間布局合理、車間設施良好、修理工位標示明確;
3.企業各功能區標志清晰,企業資質證明、員工資格證明、營業時間要明確展示;
4.由于采購人車輛數量比較多,要求中標人要提供足夠的停車場地和接待區,接待區要有滿足客戶登記和休息的設施。
五、設備要求
1.符合GB/T 16739.1-2014標準,并配備有車輛救援的專用設備及車輛。
2.重要檢測維修設備、操作規程實施有效,專人對設備的使用進行管理,保證狀態良好。
六、經營要求
1.日常運作(接車、維修、交車、結算、投訴、索賠)要做到規范化、制度化,實行定人定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度,形成崗位責任追究制度,促進生產管理活動有秩序地進行。
2.接受委托維修時,維修項目和維修費用(工時費和配件費)都必須由送修單位簽名認可,中標人在標價時,應編制維修項目明細表,確保送修單位對維修內容及其細節的知情權。
3.嚴格按照交車時限來安排維修服務,不能在規定時限內交車的,要提前與送修單位聯系,取得送修單位的諒解。
4.檢驗人員必須在現場對車輛進行診斷,初步確定維修項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單位的意見。
5.業務員出具估價單后,應詳細向送修單位說明維修的項目、作業的內容、配件的來源渠道及價格、維修時間和維修費用。
6.工作單上沒有的項目,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某些項目是必須追加的,維修人員應立即告知調度或技術負責人***
7.維修人員更換配件時,應以舊件換取庫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單位明確該新件是原廠件還是副廠件,同時舊件應交庫房保存,車輛竣工出廠后,舊件應歸還送修單位。
8.汽車竣工出廠后,責任保障期限及車輛質量保障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最新標準執行。
9.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車輛故障或損壞的,中標人應負責及時返修,由于維修質量問題造成的車輛異常損壞或車輛機件事故的,由中標人負責。
10.定點維修企業不得以任何借口動用公務車,未經送修單位允許不得將車開出廠試車或作它用。
11.必須服從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不得將送修單位的車輛轉廠維修(承諾所有噴涂補漆業務委托至符合環保條件要求的單位的情形除外),不得代開發票、收取開票費。
12. 送修的車輛在中標人維修期間出現丟失或損毀,中標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13. 中標人要有完善的修理廠工作人員培訓及管理制度,保證人員素質能提供高質量的車輛維修服務。
14. 中標人要制定針對突發事件的應急服務預案,可提供24小時緊急車輛救援服務,保證人員按時按要求到達現場。
七.質量要求
1.所有維修車輛出廠時必須達到《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等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及車輛維修標準。
2.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頒標準和行業標準以及汽車維修相關標準。必須有合法的進貨渠道,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或以次充好。經送修單位同意,可以用替代件或舊件的,中標人必須在材料清單中加以注明,否則不得使用舊件。
3.車輛竣工出廠執行質量保證期制度,不能低于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所頒布的《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0號)》的標準(投標人可對此提供更優的方案)。
4.車輛維修完工出廠實行出廠合格證制度,維修質量不合格的車輛不準出廠。車輛維修完工出廠時按完工出廠技術要求進行檢查和檢測。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維修約定不符的問題進行無償返工。因此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由中標人負責賠償。
八、車輛維修服務項目
1.車輛維修服務范圍:車輛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汽車大修、總成修理、汽車小修、汽車易耗件更換和汽車專項修理,全年二十四小時車輛求援服務,接送車服務、待辦車輛年審及其他有關的汽車維修服務項目。
2.車輛維修完成時限:投標人保障優先對采購人送修的車輛進行維修,按照采購人與中標人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車輛的維修。
3.維修費用包括工時費及材料費。
九、皮卡經常維修維修報價項目(參照原政府采購維修報價)
1、5000KM保養;
2、更換電池;
3、更換輪胎及四輪定位;
4、檢修離合及更換配件;
5、年審過線;
6、檢修空調及更換配件;
7、更換皮帶;
8、檢修剎車及更換配件;
9、發動機大修;
10、更換發動機;
11、其他項目。
十、報價要求:
本項目最高限價:人民幣肆拾叁萬元整(¥43萬元)。
1.采購項目需全部響應,不接受僅對部分服務項目的不完整報價。
2. 需開具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
十一、供應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并獨立于采購人(提供證照副本);具有合法合規的資質(提供證照副本);
(3)近三年有不少于三項同類業績。
(4)產品質量信譽良好,且近三年沒有投標違規等被政府有關部門記錄(以書面承諾形式聲明)。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報價形式:要求書面報價﹑加蓋公章,連同以上第2條規定的相關資料﹙不限于﹚密封后交來本院,本院將組織內部評標決定中標供應商。
(7)投標文件主要內容及投標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有效資質、報價明細表等,近三年同類業績(可提供合同做附件)及近三年投標違規書面承諾聲明等。
(8)投標文件應至少包括正本一份,所有材料需蓋投標公司紅印,密封并加蓋封印后于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或寄達(以招標人收件時間為準)本公告指定地點(不接受傳真、電郵),逾期送達的,招標人有權不予受理。
(9)遞交標書方式:上門送達、快遞、郵寄,不接受電郵、傳真。快遞或郵寄時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10)評標方法:由招標人按單位內部管理制度相關程序組織開標、評標、定標和結果公示。
十二、其他事項:
1)投標截止時間:2021年4月30日下午16:00時。
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科學城尖塔山路19號
3)投標聯系人***
4)聯系電話***
常見維修項目的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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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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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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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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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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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KM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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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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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輪胎及四輪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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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修離合及更換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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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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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修空調及更換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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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皮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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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修剎車及更換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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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動機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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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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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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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參照尼桑牌ZN1034U2G5(皮卡車)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