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1.05.02 |
|---|---|
| 截止日期: | 2021.05.25 |
| 地 區: | 廣東省 |
| 內 容: | ****新區農村集中供水項目(一期)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新區農村集中供水項目(一期)已由 ****新區經濟發展局以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新區自來水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
茂名濱海新區農村集中供水項目(一期)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茂名濱海新區農村集中供水項目(一期)已由 茂名濱海新區經濟發展局以 2104-440900-04-01-844197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茂名濱海新區自來水投資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1 項目名稱:茂名濱海新區農村集中供水項目(一期)。
2.2 建設地點及規模:本項目位于茂名市濱海新區。
2.3 建設規模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18967.17萬元。建設內容為供水信息化平臺建設和自來水管網工程建設,范圍涵蓋電城鎮和博賀鎮。本工程規劃內容如下:
(1)電城鎮: 部分行政村集中供水給水管網敷設、鎮區現狀給水管網更新改造及供水系統信息化建設;
(2)博賀鎮:鎮區現狀給水管網升級改造及供水系統信息化建設。
(3)招標內容:茂名濱海新區農村集中供水項目(一期)的勘察、方案設計及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修改、工程設計概(預)算文件編制、施工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移交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結(決)算、審計、工程保修及招標人委托的其他工作等,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2.3.1 勘察設計驗收工作內容
勘察設計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所需的所有勘察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設計及修改、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修改、工程設計概(預)算文件編制;后續現場服務指導與監督和質量缺陷處理服務等工作內容。
本項目必須按照招標人確定的投資額度和要求嚴格控制,實行限額設計,確保設計概算不超過投資估算,工程預算不超過設計概算。
2.3.2 工程施工內容
本工程的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設備采購、工程施工、竣工圖編制和工程質量保修服務,以及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編制竣工資料等滿足本項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總承包,具體以合同為準。
2.4 工期要求:總工期:14個月 。
2.4.1 勘察工期:20日歷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勘察方按招標人要求的時間提交階段成果,報相關部門審批的時間不計算。
2.4.2設計工期:40日歷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設計方按招標人要求的時間提交階段成果,報相關部門審批的時間不計算。
2.4.2 施工工期:合計12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開工日期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投標人送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作為實際竣工日。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法人證書)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3.2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證書:
(1)勘察資質要求:具備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類丙級(或以上)資質。(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勘察方提供)
(2)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工程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設計方提供。)
(3)施工資質要求: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資質且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若為聯合體投標,由聯合體施工方提供)
3.3 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的家數最多不能超過3家,聯合體牽頭方須為具有上述施工資質的施工單位。聯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3.4 擬派項目勘察負責人***
3.5 擬派設計負責人***
3.6 擬派施工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廣東省外注冊的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項目負責人***
3.7 擬派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
3.8 擬派施工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要求:3名,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具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初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及須是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牽頭方)的在冊人員。
3.9 施工員3人、質檢員1人、資料員1人、材料員1人,具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崗位證書,須是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牽頭方)的在冊人員。
3.10 信譽要求(企業狀況):
3.10.1 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各方)沒有處于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況等。
3.10.2 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各方)在本項目投標期間無論在任何地方,未被縣(區)級或以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明令取消、暫停、禁止參與投標且在處罰有效期內(注:投標人無論在何地受到暫停或取消當地投標資格的處罰,只要在處罰期內的,都無資格參加投標)。
3.10.3 投標人已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完成信息錄入手續。
3.10.4 投標人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2018年1月1日至今無不良行為記錄(提供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行政處罰信息”、“經營異常信息”、“嚴重違法信息”三欄查詢信息截圖);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沒有被列入處罰期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須提供網頁查詢信息截圖。
3.10.5 凡在廣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參加省內水利工程建設投標期限內的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11 其他要求:
(1)上述人員還須提供身份證及近半年至少三個月在本單位(或下屬分支機構)繳納的社保證明復印件,且按一人一崗配置不可兼任,各投標人可根據自身條件和工程實際情況增加和增派相關專業人員。
(2)投標人須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企業信息登記。施工項目負責人***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派人于 2021 年 5 月 2 日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9: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持以下資料(復印件每頁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一式二份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窗口(詳見一樓登記窗口屏幕)登記及購買招標文件(2000元/套,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聯合體由牽頭單位出具):
(2)聯合體協議書原件(見附件)(如有);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3.12款中的證明資料復印件;
(4)《投標登記申請表》原件(一式二份,單獨提交)。(自行到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一式兩份,不用裝訂;該表中項目負責人應填寫施工項目負責人姓名,項目負責人***
注:1、投標人(獨立體或聯合體牽頭方)應按要求提交以上登記資料,且投標人應編制登記資料的封面、目錄并裝訂成冊:2、投標人對以上登記資料的真實性負責,經審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記購買招標文件。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發布。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1年 5 月 25 日 9 時 40 分 - 10 時 00 分
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 10 開標室。
6.2開標時間:2021年 5 月 25 日 10 時 00 分,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 10開標室。
6.3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4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公告發布網站的相關信息。截標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定的開標時間的信息為準。
6.5開標時要求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準時出席開標會。
招標人對本項目的所有投標人均不作任何投標經濟補償,其投標費用自理。
凡提供符合要求的登記必須資料的登記人均可成為投標人。
招標人:茂名濱海新區自來水投資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廣東威朗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謝小姐 聯 系 人***
電 話:0668-5183481 電 話:0668-3992178
2021年05月 2 日
聯合體協議書
和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愿組成聯合體,參加 (項目名稱)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為聯合體牽頭方, 為聯合體成員。
2、聯合體牽頭方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的牽頭和協調工作,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牽頭、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如中標,聯合體內部將遵守以下規則:
a. 聯合體各方與業主簽訂合同書,并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b. 聯合體牽頭方代表聯合體成員承擔責任和接受業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聯合體牽頭方負責;
c. 聯合體牽頭方 承擔 項目的 工作,聯合體成員 承擔 項目的 工作,聯合體成員 承擔 項目的 工作。
d. 聯合體各方將依照上述分工原則,就各方的具體工作范圍和相應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另行簽訂協議或合同,并報招標人。
5、投標工作和中標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聯合體成員各自承擔的工作分攤。
6、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7、本協議書一式九份,送招標人一份,投標登記時提交二份,聯合體成員各執三份。
聯合體牽頭方全稱:(蓋章) 聯合體成員全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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