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鐵智慧安檢系統建設工程設計項目 公告簡要
項目名稱:廣州地鐵智慧安檢系統建設工程設計項目
項目編號:JG2021-10706
本項目采用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項目所在區域: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
投標登記截止時間:2021年5月31日 10時0分
投標登記方式:網上登記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登記:否
保證金金額(萬元):10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2746.8
投標人資格條件: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相應資質,具備相應業績,并在人員方面滿足相應的要求。 3.1.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投標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 3.1.2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要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甲級設計資質或市政行業(軌道交通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或鐵道行業甲(Ⅱ)級及以上設計資質或鐵道行業(通信信號)專業甲級設計資質; 3.1.3參與投標單位須確保資源配置投入滿足招標要求,確保設計服務質量。 3.2非聯合體的投標人必須從“廣州地鐵工程設計類投標人企業庫(H庫)”中選取,且滿足3.1.2資質。 注:“廣州地鐵工程設計類投標人企業庫(H庫)”名單詳見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站www.gzmtr.com。 3.3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在開標前第10日(自開標之日起算)在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網站www.gzmtr.com “H庫”中的誠信排行得分要求:得分不能低于30分。 3.5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應簽訂聯合體工作協議,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完成設計總體總包、勘察總體的全部工作內容。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為牽頭人正式員工。聯合體工作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協議需由聯合體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且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投標登記截止后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將被否決。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聯合體各方(包括牽頭人及聯合體成員)不得再單獨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不適用) 3.6 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負責人的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 3.7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已按規定格式簽字蓋章《投標申請人聲明》(格式見本招標公告附件一)作為投標人資格要求之一,此《投標申請人聲明》應同時作為投標函中資格審查資料的組成部分。 ②投標人已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是本企業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 ③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④投標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誠信行為或不充分履約行為被列入甲方書面拒絕投標的名單(在拒絕投標的期限內)或未被納入聯合懲戒范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站(www.ggzy.gov.cn)、“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等網站不存在“失信被執行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等違法失信信息。 ⑤單位負責人***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負責人***
使用企業庫數據源: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企業庫
開標時間:2021年5月31日 10時0分 - 2021年5月31日 11時0分
開標地點:第13開標室(中心本部)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21年5月9日 0時0分 - 2021年5月31日 10時0分
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投標)時間:2021年5月31日 9時45分 - 2021年5月31日 10時0分
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投標)地點:第13開標室(中心本部)
自助簽到日程安排:/
招標人: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
聯系人***
代理聯系人***
聯系方式***
代理聯系方式***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建設管理處
監督電話:***
備注:以上為招標公告簡要描述,招標公告詳細信息請查看“招標公告”附件,具體時間及場地安排可能會因項目的補充、澄清、暫停等情況發生變更,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中公布的本項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