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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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上海市 |
| 內 容: |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政府采購中心受委托,對**大學教職工補充醫療保險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投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
| 關鍵詞: | 保險 大學 醫療 政府 |
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委托,對上海大學教職工補充醫療保險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投標采購,特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一、合格的投標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辦法》已登記入庫的供應商。
3、其他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投標。3.2本項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類供應商采購。3.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3.4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具有在本市開展相關保險業務資格,并以其總公司或省級分公司(或同級機構)的名義投標和承保。 3.5以省級分公司名義參加本項目的供應商,應當取得總公司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書。
二、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上海大學教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2、招標編號:SHXM-00-20210511-0137(代理機構內部編號:shcg21-10319)
3、預算編號:00-21-W07165
4、項目主要內容、數量及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本項目為上海大學教職工補充醫療保險,項目內容:根據采購人需求,提供住院醫療保險、門急診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服務,并提供保險明細、保險責任及具體保險條款。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自2021年07月01日0時起至2024年06月31日24時止,期限三年,采取一次招標三年沿用,分三個年度分別簽訂合同的方式實施。年度合同期滿后半個月內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7、采購預算金額:2544000.00元(國庫資金:0.00元;自籌資金:2544000.00元)
8、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情況:促進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
9、最高限價:本項目采購預算為2544000元人民幣,超過采購預算的投標不予接受。
10、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07月01日0時起至2024年06月31日24時止,期限三年,采取一次招標三年沿用,分三個年度分別簽訂合同的方式實施。年度合同期滿后半個月內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續簽下一年度合同。
11、項目聯系人***
12、電話:***
13、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投標。
三、招標文件的獲取
1、合格的供應商可于2021-05-12 16:00:00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06-01 16:00:00截止,登錄“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old.zfcg.sh.gov.cn)在網上招標系統中上傳如下材料:
如需報名審核填寫相關材料
2、凡愿參加投標的合格供應商可在2021-05-12 16:00:00至2021-06-01 16:00:00的時間內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參加投標。
3、獲取招標文件其他說明:
注:投標人須保證報名及獲得招標文件需提交的資料和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標人遞交虛假材料或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投標人承擔。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
1、投標截止時間:2021-06-01 16:00:00,遲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2、開標時間:2021-06-01 16:00:00。
五、投標地點和開標地點
1、投標地點: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網上投標
2、開標地點:上海政府采購網(http://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網上開標。屆時請投標人代表持投標時所使用的數字證書(CA證書)參加開標。
3、開標所需攜帶其他材料:
無
六、發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變更我們會通過“上海政府采購網”、“”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八、其他事項
根據上海市財政局《關于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電子招投標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滬財采[2014]27號)的規定,本項目采購相關活動在上海市政府采購信息管理平臺(簡稱:電子采購平臺)(網址:www.zfcg.sh.gov.cn)電子招投標系統進行。電子采購平臺是由市財政局建設和維護。供應商應根據《上海市電子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供應商在電子采購平臺的有關操作方法可以參照電子采購平臺中的“在線服務”專欄的有關內容和操作要求辦理。
九、聯系方式***
采購人:上海大學 采購代理機構:上海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地址:***
郵編:200444 郵編:200082
聯系人:金磊 聯系人***
電話:66131721 電話:***
傳真:66135582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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