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1.06.19 |
|---|---|
| 截止日期: | 2021.06.23 |
| 招標代理: | 杭州市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杭州市 |
| 內 容: | 古墩路與金匯南路交叉口提升及零星工程招標公告 *、工程名稱:古墩路與金匯南路交叉口提升及零星工程, 項目編號:Y********************** *、工程招標范圍:本項目為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擬對古墩路交通學院路口、古墩路金莊路路口及周邊節點增設色帶及時花等進行綠化景觀提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路 |
古墩路與金匯南路交叉口提升及零星工程招標公告
1、工程名稱:古墩路與金匯南路交叉口提升及零星工程,
項目編號:Y3301100000004358002001
2、工程招標范圍:本項目為設計·施工一體化項目,擬對古墩路交通學院路口、古墩路金莊路路口及周邊節點增設色帶及時花等進行綠化景觀提升,并對節點部分組團進行優化調整,包含但不限于項目紅線范圍內的設計(含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建安工程施工、驗收、移交、備案等相關資料的辦理及保修服務等其他建設方面的內容。
3、項目工期:90日歷天
4、項目概算:390萬元
5、合格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5.1、同時具備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總承包資質:
(1)相應的工程設計資質為: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有風景園林專項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地在浙江省外的設計單位需取得有效的浙江省建設廳備案的“外省勘察設計企業進入浙江省承接業務登記備案證明”且上述工程設計資質要求以備案的資質為準)
(2)相應的施工總承包資質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企業基本信息錄入杭州建設信用監管平臺且上述施工資質以杭州建設信用監管平臺上的錄入資質為準);
5.2、承擔施工的單位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5.3、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1)擬派項目負責人***
(2)擬派設計負責人***
(3)擬派施工負責人具有市政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聯合體投標的,注冊在施工單位) ,同時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擔任項目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施工負責人***
(4)擬派的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5.4、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必須在聯合體協議書中明確聯合體牽頭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責任(包括設計、施工等工作,承擔設計工作的必須為具備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的單位,承擔施工工作的必須為具備相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等相關內容;(2)在本項目投標期間,投標人(采用聯合體形式投標的,包含聯合體各方)不在被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余杭區建設主管部門公示為不能投標的限制期內。6、投標報名:
6.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3日(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6.2、報名地點:杭州市余杭區北沙東路7號1號樓(里面的樓)三樓代理部,聯系人:姜君 聯系電話***
6.3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地點:領取時間待招標代理公司通知,領取地點:杭州市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區北沙東路7號1號樓(里面的樓)三樓代理部)。
7、報名時應提供以下資料(均須加蓋公章):
7.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當場退還);
7.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授權代表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附聯系方式***
7.3、企業設計資質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原件審核后當場退還),注冊地在浙江省外的還需提供入浙備案證明材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二維碼標識必須清晰)加蓋公章;
7.4、擬派項目負責人***
7.5、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
7.6、施工負責人***
7.7、擬派施工負責人***
7.8、擬派的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均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的承諾書加蓋公章,并注明人員承擔的是什么類型負責人***
7.9、聯合體協議書,具體格式詳見附件。
8、投標保證金:本項目無需投標保證金,與企業誠信掛鉤。
9、評標辦法: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
10、投標截止時間與地點、開標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11、聯系方式***
招標人: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平忠玉 電話:***
招標代理公司:杭州市建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姜君 電話:***
杭州良渚新城交通投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附件:
聯合體協議書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 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 的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 為牽頭人,作為聯合體代表人。
2、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報名、開標、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并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均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簽署投標文件,聯合體牽頭人的所有承諾均認為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5、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設計工作由(聯合體成員一方單位名稱)承擔,施工工作(聯合體成員一方單位名稱)承擔。
6、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7、若中標,本協議書將作為工程總承包合同的附件內容。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成員名稱: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