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1.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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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寧波市 |
| 內 容: | *.發包條件 本發包項目[長河鎮五塘橫路(寧豐路-*場路)路面維修工程](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發包人為[***長河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邀請發包。 *.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 *.*建設地點:[位于***長河鎮] *.*標段 |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路 |
本發包項目[長河鎮五塘橫路(寧豐路-市場路)路面維修工程](項目名稱)已批準建設,發包人為[慈溪市長河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已具備發包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邀請發包。
2.項目概況與發包范圍2.1建設地點:[位于慈溪市長河鎮]
2.2標段:[一個]
2.3規模及合同估算價:[合同估算價約53萬元]
2.4計劃工期:[60日歷天]
2.5質量要求:[合格]
2.6發包范圍:[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內容,詳以施工圖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3.競標人資格要求3.1 競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并被發包人邀請的企業],且無第二章競標人須知1.4.3競標無效情形,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競標人須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3.3競標人按要求錄入慈溪市小額建設工程電子化交易系統。
3.4競標人須按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系統要求完成錄入。
3.5人工工資擔保須在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已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完成錄入。競標人已按規定辦理人工工資支付擔保且在有效期內,擔保統籌情況須顯示為“全市統籌”,若擔保統籌情況顯示為“不統籌”的,企業應在慈溪市辦理人工工資支付擔保。
3.6項目經理:[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1名【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項目負責人***
3.7擬派項目經理須按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系統要求完成錄入。
3.8擬派項目經理任職情況必須符合《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寧波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配備管理方法〉的通知》(甬建發〔2016〕200號)文件規定,且無在建項目。
3.9本次發包不接受聯合體競標。
4.發包文件的獲取、時間網上發包文件獲。焊倶藛挝贿M入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慈溪市分網電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鎮級平臺)中用數字證書(CA)登錄接受邀請并獲取發包文件。獲取前競標單位須進行慈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息登記和申領“數字證書、單位電子公章、法定代表人電子印章”。發包資料為電子發包文件(內容含發包文件、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等。獲取截止時間至[2021]年[7]月[28]日[17]時[00]分。只有從網上獲取發包文件的單位才能競標。
5.競標文件的遞交和開標時間、地點網上遞交競標文件地址:***
開標時間、地點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競標保證金無需繳納競標保證金。
7.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發包公告同時在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慈溪市分網上發布。
8.其他說明8.1 資格審查方式:本次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
8.2 本次工程評審辦法采用[合理區間法]。
8.3慈溪市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信息登記和申領“數字證書、單位電子公章、法定代表人電子印章”, 詳見寧波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慈溪市分網辦事指南。
8.4競標人錄入慈溪市小額建設工程電子化交易系統前須向行業主管部門申請進行資格核驗或評審。
8.5瀏覽器要求:競標人必須采用360最新版本或IE9以上的瀏覽器。
9.發包(代理)人及聯系方式***
發包人:[慈溪市長河鎮人民政府] 發包代理機構:[浙江科律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長河鎮] 地 址:[慈溪市文化商務區利拓大廈10樓]
聯系人:[韓主任] 聯系人***
電 話:[0574-63412105] 電 話:[0574-63027366]
傳 真:[ / ] 傳 真:[0574-6302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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