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2022學年教育保險工作的通知》(贛教評字【2021】4號)精神,為保障廣大具有在校學籍的學生安全與健康,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合法權益,推進平安校園建設,擬對我校學生實責險及校責險(含校方無過失責任險)承保機構進行公開遴選,并擇優推薦為學意險承保機構。歡迎符合要求、具有完成項目能力的保險機構參加,本遴選不接受聯合體。
一、基本情況
學校2019級、2020級和2021級在校學生約4000人。學校為學生購買校責險(含校方無過失責任險)和實責險,保費嚴格按照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足額支付;學生自愿購買學意險,繳納50元保費即可享受《江西省中小學生意外傷害保險指導性優化方案》中70元保費保險金額。學意險賠付主要包括:意外身故、疾病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住院醫療、重大疾病等(包含周末雙休在家、請假在家、國家節日放假、寒暑假、社會實踐、實習期間等時間段)。
二、參與遴選的保險機構資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履約能力專業資格要求
1.參與遴選的保險機構必須是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2.參與遴選的保險機構必須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具有法定保險執業資格,并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機構。
3.參與遴選的保險機構必須符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經營保險的必備條件,在我省從事學意險、校方責任險(含校方無過失責任險)和實責險保險業務3年及以上。
4.參與遴選的保險機構在宜春市設有固定的服務網點,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
5.參與遴選的保險機構必須是“2020-2023 學年江西省校(園)方責任保險、職業院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項目”入圍保險機構。
6.擇優推薦為學校學意險的承保機構,必須是已經通過省教育主管部門核準聯網的保險機構。
三、遴選文件編制
參與遴選的保險機構,需根據上述要求提供資格證明材料,編制學校教育保險方案,方案中必須包含校責險(含校方無過失責任險)、實責險和學意險的賠付案例各二個,且其中一個案例需為學生身故賠付案例。
四、遴選時間、遴選文件遞交地點和遴選方式
遴選時間:2021年9月7日上午9:00
遴選文件遞交地點:學校崇德樓一樓小會議室
遴選方式:由學校黨政班子成員和相關責任科室負責人***
五、合同簽訂形式
合同一年一簽。第一年服務期結束后,由學生科牽頭,對保險公司保險服務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則續簽一年,考核不合格則終止承保機構的保險服務資格,報由學校另行組織遴選。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
江西省輕工業高級技工學校
江西省輕工業科技中等專業學校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