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管理局(執法總隊)財務管理辦法》(川交高管財〔2016〕212號)的規定,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第四支隊擬對本單位法律咨詢服務采用比選方式進行采購。現特邀請符合條件的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比選,項目情況及比選具體事項如下:
一、比選控制價
比選控制價為4萬元/年。報價高于比選控制價視為廢標。
二、項目簡介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第四支隊擬對法律咨詢服務進行采購。服務期限為1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服務期限期滿,經比選人考核合格后,若雙方均接受原合同條件可續簽合同。
三、服務內容
提供比選人日常工作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對比選人重大決策、涉法問題、交通執法、管理行為、合同行為等提供風險性、合法性、可行性法律意見,解答有關法律咨詢等。
四、報價說明
報價包括完成項目內容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于開票稅金等費用)。
五、比選申請人資格要求
1.律師事務所須具備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參與比選的律師事務所指派的主辦律師具備律師執業資格證、有5年以上的律師執業經驗且有為企業提供常年法律顧問工作的經驗;
3.律師事務所應當指派不少于2名執業律師組成的律師團隊提供法律服務。
六、報名
若有意參加比選,請比選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委托的代理人)持身份證原件,將參加比選申請書、相關資格證明(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律師執業證等)原件以及加蓋鮮章的A4紙復印件,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前當面提交至成都市成華區萬年路6號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第四支隊辦公室(聯系人:劉老師,聯系電話***
七、開展比選
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高速公路交通執法第四支隊將在符合條件的報名單位滿3家的前提下進行比選,請通過審查的報名單位于2021年9月22日17:00前提交報價文件,支隊將采用綜合評分法進行比選,比選評分標準將單獨發給通過報名單位,比選結果將及時通知中選單位。請備選單位在比選期間保持通訊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