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辦公場地裝修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公告簡要
項目名稱:廣州粵港澳大灣區研究院辦公場地裝修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項目編號:JG2021-12698
本項目采用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項目所在區域: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
投標登記時間:2021年10月13日 9時0分~2021年10月13日 10時0分
投標登記方式:現場登記
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登記:是
保證金金額(萬元):10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1446.3
投標人資格條件:3.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3.2投標人(聯合體各成員)均依法設立,按國家法律經營; 3.3投標人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 3.4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5投標人同時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設計類和施工類資質: (1)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設計丙級或以上資質,或具備相應承接能力的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香港企業參加投標的,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為建筑第1組(工程估值超過3億元港元)或建筑第2組(工程估值不超過3億元港元)的專業機構。 (2)施工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注:①資質內容按照建市[2014]159號文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中對應的資質類別及等級的承包工程范圍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5]154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的要求設置。 ②根據建辦市【2019】50號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粵建市【2019】153號文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的通知》,注冊建造師不含注冊臨時建造師。注冊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執行》、《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執行。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明確省外二級建造師入粵注冊和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218號),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投標人應提供有效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或提供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廣東省二級注冊建造師、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注冊建筑師注冊管理信息系統”上有效的電子注冊證書。 ③香港企業備案的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詳見鏈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確定。 3.6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 (1)設計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接設計任務方提供)的人員為:須具備二級或以上注冊建筑師,若委派的設計負責人為香港專業人士的,須具備相當于二級注冊建筑師或二級建筑師以上的資格。香港專業人士的備案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確定。 注:設計負責人與項目負責人不能為同一人。 (2)項目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方提供,兼施工負責人,下同)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的注冊建造師。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和安全員不得為同一人。 (3)技術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方提供)的要求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含相近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 3.7項目負責人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 3.8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指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專職安全人員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或能夠提供廣東省建筑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系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信息的打印頁。 3.9投標人已按照本招標公告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3.10關于聯合體投標: 3.10.1允許聯合體投標,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單位(即一家設計單位、一家施工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應以承擔施工任務的一方為主辦方,并簽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3.10.2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設計負責人、安全員必須是聯合體中對應分工成員的正式員工;以上3項人員不得重復兼任。 3.10.3聯合體的資格條件按聯合體任務分工進行評審(其中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專職安全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以承接施工任務的主辦方為準;工程設計資質及設計負責人以承接設計任務的成員單位為準)。 3.10.4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3.11資格審查前,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須在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設計負責人是本企業誠信檔案中的在冊人員。(聯合體投標的,誠信備案和人員在冊情況為聯合體協議分工對應企業庫內誠信檔案)。 (誠信檔案辦理詳見《施工企業誠信檔案信息庫登記辦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6940235.html) 3.12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廣州市黃埔區不良記錄(處罰有效期內)的單位(或聯合體各方)或個人(指項目負責人***
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方提供,兼施工負責人,下同)的人員為: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的注冊建造師。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兼施工負責人***
使用企業庫數據源:不限選庫
開標時間:2021年10月13日 10時0分 - 2021年10月13日 11時0分
開標地點:第3開標室(黃埔交易部)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2021年10月13日 9時0分 - 2021年10月13日 10時0分
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投標)時間:
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投標)地點:
自助簽到日程安排:/
招標人:黃埔文化(廣州)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中化商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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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聯系方式***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開發區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監督電話:***
備注:以上為招標公告簡要描述,招標公告詳細信息請查看“招標公告”附件,具體時間及場地安排可能會因項目的補充、澄清、暫停等情況發生變更,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中公布的本項目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