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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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日照市 |
| 內 容: | **萬方板業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業 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 ****年*月**日,**省***嵐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嵐山法院”)作出(****)魯****破申*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嵐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萬方板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方板業”)提起的破產重整申請,并于同日作出( |
山東萬方板業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業
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
2021年8月13日,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嵐山法院”)作出(2021)魯1103破申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日照嵐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山東萬方板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方板業”)提起的破產重整申請,并于同日作出(2021)魯1103破3號決定書,指定山東海鯤律師事務所擔任山東萬方板業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9月6日,嵐山法院作出(2021)魯1103破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管理人提起的萬方板業等十一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申請,并于同日作出(2021)魯1103破3號之二決定書,指定山東海鯤律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
為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實現債務人資源的有效整合和重新配置,推進萬方板業等十一家企業重整程序,現管理人面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本公告對全體意向重整投資人同等適用,非要約文件,不代表管理人對重整投資人的承諾,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力。
一、招募目的
完成萬方板業等十一家企業重整,有效整合產業資源,優化資產結構、債務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和人員結構,維護全體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債務風險,最終打造資產質量優良、公司治理結構完善、具備可持續盈利能力的企業。
二、基本概況
萬方板業等十一家企業主要產業板塊簡介如下:
——鋼鐵板塊以萬方板業、華旺貿易、華卓貿易、興馳貿易、方方貿易共五家企業為業務主體,涵蓋五金、工程材料銷售、建材、鋼材加工等領域。
——工程及其他板塊以萬方路橋、萬冠工程、萬方園林、萬方物流、盈瑞物流、浮蓬山旅游共六家企業為業務主體,涵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園林、旅游、物流貿易及進出口業務等領域。
投資人可選擇對企業資產整體或分板塊投資重整,清償重整債務。同等條件整體重整優先。
三、招募須知與條件
(一)投資人須知
1、本公告對全體意向重整投資人同等適用。管理人可根據重整工作的需要隨時中止/終止或繼續重整投資人招募。本公告內容有補充或者變動的,管理人可隨時發布補充公告。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資人盡職調查,意向重整投資人可根據本公告要求展開盡調,但須與管理人簽署《保密協議》。
3、意向重整投資人應謹慎細致地閱讀本招募公告,并嚴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規定的條件、規則、流程等履行各項手續。
(二)重整投資人資格條件
1、重整投資人應當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的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并有效存續;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近三年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2、重整投資人需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相關行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
3、重整投資人應當具有足夠的資金實力,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在相關產業領域具備優勢戰略地位或具有豐富并購、投資、整合經驗的,本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招募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將書面報名材料一式五份,于2021年11月5日前,通過郵寄(郵寄地址同報名地址)或現場交付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時發送報名材料電子版至管理人郵箱: wfbyglr@163.com。期限屆滿后,管理人有權視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報名期限。
2、報名地址及聯系人***
報名地址:***
聯系人:孫律師 聯系電話***
3、報名材料
(1)報名意向書;
(2)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證明材料、不屬于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承諾函、資金來源合法合規的承諾函;
(3)投資人簡介(包括但不限于:主體資格、股權結構、主營業務、歷史沿革、組織架構等)和主要業務(業績)情況介紹;
(4)企業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5)投資人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對本次破產重整投資的決議文本原件;
(6)同意對知悉情況予以保密并愿意簽署《保密協議》的承諾函;
(7)載明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上述報名材料(含正文與附件),均應加蓋意向重整投資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二)保證金繳納
1、報名保證金
提交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報名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足額繳納報名保證金后,方為有效報名。
(1)報名保證金金額及繳納方式
意向重整投資人報名保證金為200萬元(人民幣貳佰萬元整),最遲應于2021年11月5日前將報名保證金匯入以下銀行賬戶:
戶名:山東萬方板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賬號:406899991013000053981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注:意向重整投資人應與管理人核實保證金是否到賬,因銀行系統原因導致未按時到賬的責任由意向重整投資人承擔,下同。
(2)報名保證金的沒收、使用與退回
意向重整投資人繳納報名保證金并與管理人簽訂《保密協議》后,可向管理人申請查閱破產企業相關資料,管理人依法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盡職調查和實地考察所需費用由意向重整投資人自行承擔,對盡調結果亦應自行承擔法律后果。
意向重整投資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重整預案,或者向管理人書面說明退出重整投資人遴選程序的,已繳納的報名保證金無息退還。
意向重整投資人在規定期限內提交了重整預案的,已繳納的報名保證金無息退還,或可轉化為其應繳納的等額重整保證金。
2、提交重整預案及繳納重整保證金
意向重整投資人應于2021年11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預案并繳納重整保證金,其中鋼鐵板塊重整保證金為2000萬元(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工程及其他板塊重整保證金為1000萬元(人民幣壹仟萬元整),重整保證金繳納方式如下:
請將鋼鐵板塊重整保證金匯入以下銀行賬戶:
賬戶名:日照華旺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賬號:810102001421049067
開戶銀行:日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嵐山支行
請將工程及其他板塊重整保證金匯入以下銀行賬戶:
戶名:山東萬方板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賬號:406899991013000053981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意向重整投資人未繳納重整保證金的,視為未提交有效的重整預案。重整預案內容應當包括重整資金來源、投資金額、職工安置方案、出資人權益調整、債權調整、債權清償、后續經營方案、重整計劃執行期限等。
如經法定程序未被確認為擬定投資人的,或非因擬定投資人原因導致重整失敗的(如重整計劃草案經表決未通過,或者嵐山法院未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等),其支付的重整保證金無息退還。
如意向重整投資人被確認為擬定投資人后,若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或者導致重整失敗的,或重整計劃草案被嵐山法院裁定批準后,重整投資人不能按重整計劃規定支付重整投資款的或不履行其他主要義務的,管理人有權沒收其重整保證金。
特別說明:意向重整投資人支付重整保證金并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文件的,視為同意按萬方板業等十一家企業現狀進行投資,相關投資風險自行承擔,不得因資產、資質等存在瑕疵拒絕繼續投資,也不得要求管理人退還重整保證金。
(三)初步篩選
管理人將對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的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通過的,即為通過初步篩選;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遺漏的,管理人將當天通知補正,并給予3天的補正期。
管理人經審查,對于符合報名條件的且已提交重整預案并繳納重整保證金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管理人向其發出《入圍通知書》。
(四)后續工作安排
1、遴選
管理人在嵐山法院的監督指導下組織遴選工作。如截止2021年11月20日,有且僅有一家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預案并足額繳納重整保證金,則該意向重整投資人為當然重整投資人;存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重整投資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預案并足額繳納重整保證金的,管理人有權在嵐山法院的監督下選擇最佳方案確定重整投資人或由債權人委員會表決確定重整投資人;若出現暫無整體投資或分板塊投資意向重整投資人提交重整預案并足額繳納重整保證金的情況,由管理人根據重整需要確定下一步措施。
2、簽署協議
重整投資人確定后,應按照管理人要求簽署相關協議,其重整保證金(不含利息,下同)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并在重整計劃(草案)獲得法院裁定批準后轉為投資價款。重整計劃(草案)經法院裁定批準后,各方應按照相關協議及重整計劃的內容履行。
3、退款安排
原則上,不參與下輪程序的意向重整投資人,管理人將在上輪程序結果確定后退還其重整保證金(無息),具體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4、特別聲明
對于意向重整投資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開披露的山東萬方板業等十一家企業實質合并重整信息、數據、資料、報告等,意向重整投資人需要遵守保密義務,除用作內部分析和制作投資方案外,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則一律視為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管理人有權取消其投資人資格、沒收保證金,并要求賠償損失。
本招募公告不適用《招標投標法》,最終解釋權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有權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重整投資人招募。
本次招募由管理人組織,嵐山法院負責監督。
熱忱歡迎社會各界報名參與本重整投資項目。
特此公告。
附件:報名意向書
山東萬方板業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業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