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擬對一批危險廢物進行轉運、暫存及處置,項目具體要求為:
一、項目計劃
項目服務單位處理我局執法過程中查獲的一批危險廢物,需要對該批危險廢物進行轉運、暫存及處置。
1、危險廢物基本情況
處理廢物代碼為“193-002-21”(《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的危險廢物一批:
(1)一號危險廢物:重量7.4噸,種類:含鉻皮渣,性狀:藍色塊狀皮塊、塊狀皮粉,目前打散堆放存放于龍巖市新羅區適中鎮廠區內。
(2)二號危險廢物:重量約200噸(尚未過磅),種類:含鉻皮渣,性狀:藍色塊狀皮塊、塊狀皮粉,大部分已打壓成塊,用薄膜包裹,少部分打散堆放,目前存放于龍巖市新羅區適中鎮廠區內。
2、項目處理要求
按危廢管理要求將一號危廢、二號危廢單獨運輸,分開暫存,進行規范儲存及處置。
二、服務單位要求
1、項目服務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應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危險廢物經營范圍包含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中廢物代碼為“193-002-21”的危險廢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三、報價要求
1、報價最低者中標。為避免惡意競爭,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報價金額低于所有有效報價平均值的60%,視為“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情況,投標人應在接到通知1小時內提供書面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視為無效報價;
2、報價為一次報價;
3、服務單位報價相同時,以綜合實力及項目業績更優者中標。
四、詢價程序
1、報價文件遞交時間:2021年10月20日16時00分前,逾期或未密封的不予受理;
2、報價單位在報價文件內須包含:(1)報價清單、(2)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加蓋公章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權人簽字)、(4)生態環境部門頒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加蓋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文件提交地點:龍巖市新羅區登高東路261號龍巖市新羅生態環境局
(二樓大隊辦公室),聯系人:傅瀟彬,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