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時間 : 2021-11-03 23:55
安徽元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低速車充電樁采購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各潛在響應人:
我公司安徽元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元朔”,2021年低速車充電樁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擬以競爭性磋商形式對我公司低速車充電樁設備及安裝項目進行采購,有意者請按照以下要求赴我司進行磋商。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安徽元朔2021年低速車充電樁設備及安裝項目
2、采購內容:3000個低速車充電樁端口設備及建設安裝、按照甲方要求定制配套運營管理平臺并完成安裝調試(包含3年平臺使用維護費用)、運營期間按照甲方要求對管理平臺進行適當調整。
3、最高限價:含稅金額48萬元。
4、采購有效期: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
5、設備交貨期:采購人提出供貨需求之后10個日歷天內完成全部供貨。
6、安裝交貨期:貨到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安裝及驗收。
7、參選人報價超過最高限價的,作否決應答處理。
8、質保期不少于3年
具體以競爭性磋商結果為準。
二、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 參選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局登記注冊,為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并提供有效的營業證明(如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
2、最近3年未受過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
3、參選人須承諾中選后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參選人須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低速電動車(或電動自行車)充電樁類相關業績,至少提供1份,須提供參選人開具的發票、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頁、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章頁)作為證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和訂單作為證明材料,如采購方采用線上電子平臺方式下達訂單,須同時提供框架協議和線上訂單作為證明材料。單項合同時間和金額以合同為準,框架合同時間和金額以訂單為準。原件備查。
5、參選人須承諾中選后,針對本次采購產品提供有效的產品責任險保單,保額不少于【300】萬元。
6、所投產品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測合格報告,檢測報告時間為距現場磋商時間1年以內;
7、單位負責人***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代理商應答,中選后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
9、本項目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1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2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9.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9.4在最近三年內騙取中標情形的(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為準);
9.5在最近五年內,參選人及其法人代表存在與采購活動相關的行賄犯罪記錄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為準);
9.6在最近五年內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9.7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為準);
三、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四、評審標準
見附件
五、現場磋商時間:2021年11月4日14:00,地點:合肥市蜀山區經濟開發區湖光路自主創新產業基地三期(南區)D座17層1701,我公司會議室。
六、響應人至多委派2名授權代表參與現場磋商。授權代表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七、響應人應將采購響應文件制成紙質文本(一正兩副、加蓋公章),由授權代表現場遞交,供評審用。
八、采購結果我司將單獨通知成交人,不再另行公告。
安徽元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