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項目比選人)擬對《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圖典》圖片資料收集征集及拍攝采購項目進行比選確定服務提供方,現按照相關程序規定發布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攝制對象如下:
以成都市及周邊地市州為主的省級以上非遺名錄項目,最終非遺名錄項目以采購人確認拍攝方案時進行確認。
(二)履約時間
自簽訂采購合同生效后10日內完成。
二、比選控制價
本項目報價采用總價包干,控制價為人民幣15萬元整,供應商報價超過比選控制價的為廢標。
三、資格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本次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四、比選工作安排
(一)比選報名
1.凡有意參與者,請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周末除外)到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光華大道2段601號5棟)保護部提交比選報名材料,或通過電話報名提交電子比選報名材料。(報名電話:***
比選報名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
(5)稅務登記證;
(6)參與比選的公司及經辦人的聯系方式***
注:(2)、(4)、(5)三證合一的,提供新證。以上(2)-(5)項必須提供加蓋鮮章的復印件。
2.報名通過后領取比選文件。
(二)比選申請書遞交
通過報名并領取比選文件的單位將編制的比選申請書應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00前遞交到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保護部。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比選申請書,比選人不予受理。
(三)比選會安排
1.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30
地點: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一樓會議室
若要取消比選申請,須在比選正式開始前1個工作日,正式書面告知我單位。比選時間、地點如有更改,比選人將以電話的方式通知。
2.各參選單位派員參加比選會,我中心將組成比選評審組,根據參選單位所提供材料及報價進行綜合評分,評分結果于比選會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官網上公告。
五、參與比選單位注意事項
(一)本次比選嚴格依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在比選過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選資格。
(二)無論結果如何,參與比選單位自行承擔參選費用。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該筆費用。
(三)參選單位必須保證所提交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將申請書裝訂成冊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遞交。
(四)申請書除簽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須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許有加行、涂抹或改寫。
(五)申請書應準備正本1套,副本2套,每套應明確注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異,以正本為準。
(六)本次比選活動有三家以上單位通過資格審查參與比選會方為有效。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申請書,將作無效處理:
1.申請書未密封。
2.無單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鑒或簽字。
3.未按規定格式編寫,內容不全或字跡模糊,辨認不清。
4.申請書逾期送達。
5.比選出現無效或其他變更情況時,將通過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官網通知。
七、比選人的有關信息
比選人: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聯系地址***
聯系人:周老師 聯系電話***
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