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安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安居房地產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滄州市新華區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2日裁定受理郭子辰對安居房地產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并指定山東利得清算事務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為推進安居房地產公司的破產重整工作,管理人經與新華區人民法院充分溝通,決定采用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選聘安居房地產公司破產重整的審計機構。現將有關情況告知如下:
一、破產重整企業簡介
安居房地產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8日,位于滄州市新華區北環路廣廈小區付6號樓。法定代表人:宋興武;注冊資本:壹仟萬元人民幣10000000.0元;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經營;銷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料)。
二、工作范圍
1.對安居房地產公司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資產、負債、股東權益狀況、資產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相應的審計報告。
2.對債權人申報的債權進行核實及確認。
3.管理人根據案件需要安排的其他財務相關工作。
三、選聘條件
1.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設立,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具有相應的執業資質,正常執業年限在3年以上;
2.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與質量控制體系;
3.申報機構注冊會計師不少于5人(含5人);
4.申報機構入選了人民法院審計機構備選名單,并且具備從事破產審計工作的經驗,入選了人民法院破產管理人名冊者優先;
5.申報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近三年內未因執業、經營中故意或重大過失等受到行政機關、監管機構、人民法院或行業自律組織的處罰或處分;
6.與債權人、債務人或其相關人員不存在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作出公正判斷的關系。
四、申報方式
申報機構將邀請函回執(附件1)、申報書(一式三份)及與申報書內容相對應的證件、資料、憑證、報價函于2022年3月11日下午17時前以書面形式提交管理人。申報文件應當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密封并在密封處加蓋公章。
申報文件應包含以下內容:
1.申報機構介紹(包括但不限于參選人主體資格、財務狀況、職業責任險繳納情況、獲獎情況等);
2.關于近三年在本行業內從事相關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門給予不良記錄或行政處罰,未被司法機關判處承擔法律責任以及未受過懲戒和處分的聲明;
3.申報機構入選人民法院審計機構備選名單、破產管理人名冊的相關證明、參選機構從事破產專項審計工作的相關案例;
4.擬參與本項目的總負責人***
5.初步的服務方案及報價,報價按照(冀價經費【2012】18號)一年期會計報表審計中準價收費標準進行折扣報價,報價應考慮安居房地產公司在破產前已多年未開展實質性經營活動因素。同時,因安居房地產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8日做過一次財務審計,本次審計的工作量及工作難度,將大幅降低,因此請申報機構報價時參考該因素。
6.服務承諾;
7.申報文件所需附件及資料: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項目授權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五、評審方式
提報材料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11日下午17時。申報文件提交期屆滿后,管理人將組織評選小組對所有提交的申報文件進行評審,根據各參選機構條件擇優選取最終的審計機構。待最終的審計機構確定后,管理人將根據申報文件中的服務方案及報價與其簽訂專項審計服務合同。未被選聘的申報機構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六、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
聯 系 人:徐律師
聯系電話***
滄州市安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