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營業執照:應答方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專業資格要求:應答方須具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須提供截止應答之日當天處于有效期內的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2.3應答方須為應答產品相應品牌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經銷商需提供授權經銷資格證明文件。
2.4應答方須提供相應品牌桶裝水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具有CMA或CNAS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2021年1月1日以后出具的檢查結果為合格的檢驗報告,檢測項目必須包括但不限于“溴酸鹽、硝酸鹽、亞硝酸鹽、重金屬、大腸菌群”的檢測,檢測報告要求加蓋CMA或CNAS資質標識及檢測機構的專用章;應答方須承諾提供的應答產品為質量合格產品并承諾對投標產品每年不少于2次質量檢測(應答方自行承擔檢測費用),若應答產品檢測不合格,采購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處罰。
2.5業績要求:應答方須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應答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累計金額不低于10萬元且合同數量不超過3個辦公飲用水【桶裝水,每桶在19L之間(上下浮動0.1L)】的供應及配送服務等同類項目經驗。【① 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封面頁、內容頁、合同金額頁、蓋章頁)及至少一張相應發票復印件/掃描件作為證明文件(以合同金額作為判定或評分依據,若為框架合同,以框架簽署后下達的訂單合同累計金額為準)。② 對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訂單合同未提供對應的框架合同,相應的訂單合同無效,框架合同下包含多個訂單的按一份合同計算。】
2.6配送能力:具有滿足項目要求的配送能力,在采購方提出采購需求后,可按照需求按時配送。(應答方須出具供貨承諾書,以承諾能達到此項要求,若無承諾則不予認可)。
2.7單位負責人***
2.8信譽要求:應答方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應答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騙取中選和嚴重違約;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出現應答文件中承諾條款與中選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不允許轉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