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 營業執照:應答方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 業績要求:應答方須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應答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具有1個同類項目經驗,同類項目定義:A類:業務卡(含物聯網卡)或卡號資源管理或號卡的支撐服務或優化服務項目。B類:計費賬務或收入保障的運營支撐類項目(合同內容須包括“賬務合規性” 、“業財數據稽核(不含渠道或營業廳單據稽核)” 、“收入保障” 、“結算保障” 任意一個關鍵字方計入評審),AB類任意一類均可。
【①單個合同金額或框架下訂單累計金額在100萬元(含)及以上方計入評審。 ②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頁、內容頁、合同金額頁、簽字蓋章頁)及至少一張相應發票復印件作為證明文件,如合同無法說明項目內容符合上述同類項目經驗內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應證明文件作依據(證明文件須加蓋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項目使用部門部門章);③以合同金額作為判定或評分依據;若為框架合同,金額統計以框架簽署后下達的訂單合同累計金額為準。④對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訂單合同未提供對應的框架合同,相應的訂單合同無效。⑤若根據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對應的內容頁),框架內以非訂單合同形式下達采購需求或確認工作量的,上述備注中的“訂單合同”根據實際情況替換成相應形式的證明材料。】
2.3 利害關系:單位負責人***
2.4 信譽要求:應答方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出現投標/應答文件中承諾條款與中選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不允許掛靠、轉包、分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