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2.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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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22.05.06 |
| 地 區: | 重慶市 |
| 內 容: | *****區醫療保障局對 *****區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基金審計服務 項目采用網上詢比方式進行采購。 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有供貨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一、項目名稱及數量 (項目總預算: ***,***.** 元) 包*(標的物種數:*) 包合計:***,***.** 元 目錄/需求描述 |
| 關鍵詞: | 醫療 |
| 目錄/需求描述 | 采購預算(元) | 數量 | 小計(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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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審計服務
需求描述
對璧山區57家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其中醫院17家、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15家、零售藥店15家、村衛生室10家)自2020年 1月至本次審計結束前的醫保診療服務情況進行集中審計。依據《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以及違反《重慶市醫療保險協議機構醫療服務協議》的各項違規違約行為等規定,重點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以下簡稱“三假”)和“亂計費”“亂用藥”“亂檢查”(以下簡稱“三亂”)等違法違規、欺詐騙保行為。主要審計內容:(一)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二)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三)虛構醫藥服務項目;(四)定點醫藥機構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的以下行為∶1、分解住院、掛床住院;2、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醫藥服務;3、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4、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5、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6、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五)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同時抽審醫院醫保病歷二級醫院不少于300份/家,一級醫院不少于100份/家,診所、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醫保處方不少于300份/家),對抽取資料完整性、真實性、規范性、合理性等情況進行審查。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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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00 | 1(家) | ¥400,000.00 |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