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掛牌交易批準機構 |
珠海正圓城市運營有限公司 |
資格審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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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標的)意向 |
購買物資 |
與采購交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交易須知: 1、交貨期: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及招標人支付的定金后,在60個日歷天內完成汽車的送貨,并在招標人驗收合格后交付。 2、交貨地點:珠海市香洲區 3、價格說明:報價方式為總價包干。投標報價以貨到采購人指定地點完稅價為標準,交貨驗收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投標人承擔。包含但不限于車輛本身價格、車輛購置稅、上牌費、交強險、涉水險、自燃損失險、商業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300萬、機動車損失保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司機及乘客))、運輸費、包裝費、稅費、利潤、技術資料費、售后服務費、增加配置費、驗收費以及質量保證期內的維護費等全包價。投標人負責提供珠海地區本項目所含車輛上牌手續辦理服務,采購人負責協助投標人完成該車上戶上牌手續。 4、付款方式: (1)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后及招標人支付的定金后,需在60個日歷天內完成汽車的送貨,并在招標人驗收合格后交付。招標人驗收合格后,中標人開具總貨款金額一致的合法合規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15個日歷天內將總貨款匯入中標人指定賬戶。本合同項下所發生的費用均為含稅價。 (2)付款前中標人須按招標人要求提供符合招標人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招標人可拒付。 (3)中標人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增值稅稅率調整,約定價格基礎為不含稅價不變,稅率及含稅總價作相應調整,適用稅率以開具發票時間的稅率為準。 (4)本合同項下所發生的費用均為含稅價。 (5)付款前中標人須按招標人要求提供符合招標人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要求的合法有效發票,否則招標人可拒付。 (6)中標人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增值稅稅率調整,約定價格基礎為不含稅價不變,稅率及含稅總價作相應調整,適用稅率以開具發票時間的稅率為準。 5、增加設備:底盤防銹、防爆膜、地膠、防盜器、公司logo、前后行車記錄儀,倒車雷達; 6、中標人在標的物運抵現場后,由招標人進行驗收,驗收通過的,由雙方共同簽署驗收合格單。現場檢驗時,如發現本合同產品由于中標人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質量標準和規范時,由中標人在1天內無償更換,同時應承擔逾期交貨違約責任,且招標人有權提出退換。貨物運輸至招標人指定地點前,由中標人負責保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中標人應根據招標人要求指派專人對接售后服務,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7、中標人自行負責其人員在裝卸、運輸中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因中標人原因導致招標人或者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中標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項 |
1、中標方需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簽收項目《中標通知書》; 2、珠海產權交易中心出具本項目《中標通知書》次日起30個工作日內,交易雙方應簽訂采購交易合同; 3、本項目有關交易費用由中標方向珠海產權交易中心支付,具體金額詳見珠海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費通知。 4、本項目產權中心將聯合采購方對意向方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進行網絡競價時間,網絡競價時間詳見資格審查結果通知書。 5、本項目采用網絡競價(一次報價)方式確定供應商。 一次報價方式:本項目采取一次性報價方式(每個意向方只有一次報價機會),意向方在交納競價保證金后應在電子競價中不高于標的最高限價的價格出價一次。報價時間截止后,珠海產權交易中心按照網絡競價系統“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總體原則,根據網絡競價報價結果確定最低有效報價人為中標方。 |
意向登記要求及資料 |
報名遞交的資料清單: 1、競買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核原件); 3、意向方如為車輛的制造商須提制造商資質聲明,如為代理商須提供制造商授權函; 4、所供應車輛的工信部汽車公告相應參數頁面的打印頁或截圖并加蓋公章,且相關參數須滿足標的概況內參數配置表中的參數要求; 5、按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合同范本、網站公告蓋章件) |
| 意向登記截止時間 |
2022年8月31日17時前,(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記。 |
意向登記方式、招標文件價格、繳費方式 |
報名方式:公告期內到珠海產權交易中心報名遞交資料。 【公司總部】珠海市橫琴新區華金街58號橫琴國際金融中心25層 【香洲窗口】珠海市香洲區梅華東路362號(珠海市國資委一樓),電話:0756-2538112 傳真:0756-2538113 【拱北窗口】珠海市香洲區粵海東路1014號華發名車城4樓,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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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件遞交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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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注 |
溫馨提示: 1、成交供應商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向珠海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交易費用。 2、在被確定為項目成交供應商后不與委托方簽定采購交易合同或違反珠海產權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及與交易相關的規定、約定的其他行為的,保證金不予返還。 中心聲明: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方應按規定如實披露項目信息,并對其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交易中心對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意向方如對交易中心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資格條件、交易條件、特別事項說明等對項目有重大影響的相關信息)的理解存在歧義的,應以交易各方最終簽定的交易合同的相關內容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