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3.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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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長興縣 |
| 內 容: | 資產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輛停駛車輛報廢處置 交易方式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資產來源 企業實物資產 其他披露內容 *.如涉及本項目轉讓方服務費,該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本次轉讓標的所含報廢車輛,均不可上路行駛,受讓方須自行完成報廢車輛的外運工作。如受讓方按原用途 |
| 標的名稱 | 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31輛停駛車輛報廢處置 |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其他披露內容 | 1.如涉及本項目轉讓方服務費,該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2.本次轉讓標的所含報廢車輛,均不可上路行駛,受讓方須自行完成報廢車輛的外運工作。如受讓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裝后使用造成危險或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 4.意向方須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標的現分別停放在長興汽車總站、長興老農批市場、和平公交中心、新能源汽車城等地,信息披露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看樣聯系人:徐旗,聯系電話:13757227722,地址:*** 特別提醒:本次掛牌轉讓的標的物現場看樣需要提前電話預約,未提前預約,不予安排現場看樣,本次掛牌轉讓標的物預約現場看樣時間: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每位預約看樣人員現場看樣同行人員最多不超過兩名,且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 5.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6.本次轉讓由受讓方完成標的物的裝載、運輸、拆解及現場清理等相關工作。受讓方應符合本次轉讓的“受讓方資格條件”,由受讓方組織進行相關工作。因受讓方不能達到上述要求而引起的全部后果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處置標的物時必須遵守環保、安監等部門的相關規定,因受讓方違反相關部門處置規定處置的,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7.標的交割前的車輛違章罰款由轉讓方承擔。 8.公告披露的標的名稱、數量等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標的按報廢拆解處置,不過戶不提檔,轉讓方不保證其具有原用途,不負責提供標的相關隨機文件、備件、工具及清單等,不保證標的零配件齊全、性能完好,不對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擔保。 9.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10.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5個周期。 11.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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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無 | ||
| 轉讓方名稱 | 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 ||
| 注冊地 | 浙江省長興縣太湖街道太湖大道1288號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5221471457571 |
| 交易條件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剩余5個周期。 |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35.39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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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競買保證金10萬元(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為3%,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3).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前一次性向轉讓方支付10萬元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安全、治安、消防、環保等情況,受讓方按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拆除、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須附上機動車報廢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天然氣LNG鋼瓶切割報告單等文件)后,受讓方提出退還履約保證金申請,轉讓方在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過程中因違約扣除的履約保證金受讓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補足。 (4)、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的法人組織。 注:執行標準以省級經貿、商務部門或市級商務部門頒發、出具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格認定書》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為準。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受讓方應在合同簽訂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轉讓方提供上述證明材料,如未能達到要求,視作受讓方違約受讓,其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轉讓價款的30%將作為違約金交付給轉讓方,轉讓方有權對該項目重新掛牌。 (5)、其他事項 1.如涉及本項目轉讓方服務費,該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2.本次轉讓標的所含報廢車輛,均不可上路行駛,受讓方須自行完成報廢車輛的外運工作。如受讓方按原用途使用或拆解拼裝后使用造成危險或出現安全事故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本次轉讓由受讓方完成標的物的裝載、運輸、拆解及現場清理等相關工作。受讓方應符合本次轉讓的“受讓方資格條件”,由受讓方組織進行相關工作。因受讓方不能達到上述要求而引起的全部后果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處置標的物時必須遵守環保、安監等部門的相關規定,因受讓方違反相關部門處置規定處置的,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標的交割前的車輛違章罰款由轉讓方承擔。 5.標的物交割及拆除事項: (1)關于轉讓標的,轉讓方提供車輛權屬證明(行駛證及登記證)。 (2)受讓方必須自行解決所有標的物的裝載、運輸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裝載、分類、拆解、運輸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進行標的物拆解,必須符合屬地相關部門的要求。受讓方必須事前充分考慮裝載、運輸過程所需的各種成本費用及風險。 (3)受讓方應對裝載、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4)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項目進度。受讓方付清轉讓價款后20個自然日內完成全部拆解、備案等相關工作,否則轉讓方可另行安排單位進行相關工作,所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且轉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全額沒收履約保證金。轉、受讓雙方完成標的物的清點交割工作,并辦理相關交割書面手續。受讓方接收人必須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5)自轉讓標的交割完成(以書面手續為準)之日起,轉讓標的的權屬歸受讓方所有。受讓方應自行承擔轉讓標的妥善保管的責任和義務。轉讓交割日之后發生的轉讓標的物失竊、損毀等損失的情形,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拆解交接的工作時間、人員登記嚴格服從轉讓方的管理。受讓方應在付清全款之日起20個自然日內,完成全部標的拆除、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逾期一天扣除履約保證金20000元/天。逾期天數≥15天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受讓方必須在5個自然日內完成退場,遺留在現場的殘值歸屬轉讓方處置。 7、受讓方在成交后須按報廢機動車回收程序,完成相應的審批及備案工作。 8、如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因素,標的在成交后無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運等,轉讓方有權中止或延期進行移交,拖運提取及提交回收注銷證明工期相應順延,受讓方須予以接受,不得依此為由提出異議。延期交辦期間的資產損耗、減值、市場行情波動等相關風險及標的管理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9、受讓方在提取標的時涉及的整車拖運、裝卸、運輸等費用須自行承擔,提取過程中造成轉讓方或第三人設施設備損毀、發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經濟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和交易所概不負責。 10、受讓方在對標的物進行拆解作業時,須嚴格遵照《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報廢機動車拆解環境保護技術規范》及屬地相關部門要求等規范要求。如涉及某種特殊作業時無相應資質的,應委托具有對應資質的單位,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標準進行規范、合法處置。作業過程中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經濟責任須自行承擔。 11、受讓方提取標的結束后,須將標的存放現場垃圾清理干凈等。 12、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交易所服務費、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等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約定承擔。 13、轉讓價格含稅,轉讓方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3%,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14、裝運過程中注意現場成品保護(含管線及相關配套設施等),如發生損壞,賠償、修復等發生的一切費用都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15、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受讓方應自行承擔轉讓標的物妥善保管的責任和義務,如發生的轉讓標的物失竊、損毀等損失的情形,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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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的法人組織。 注:執行標準以省級經貿、商務部門或市級商務部門頒發、出具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資格認定書》或《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為準。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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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0 |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 展示時間 | 信息披露期間 | ||
| 展示地點 | 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 | ||
| 聯系人*** | *** | ||
| 聯系人*** | *** | ||
| 機械設備 | 名稱 | 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31輛停駛車輛 | ||
| 規格型號 | 計量單位 | 輛 | ||
| 數量 | 31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運輸 | 所在地 | ||
| 現狀分析 | 31輛車停駛至今,分點位停放,車輛外觀、配件及主要機件基本完整 | |||
| 瑕疵情況 | 車輛外觀新舊程度不一。 | |||
| 其他 | 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31輛停駛車輛報廢處置,31輛車停駛至今,分點位停放,車輛外觀、配件及主要機件基本完整,本次轉讓標的所含報廢車輛,均不可上路行駛。受讓方需按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拆除、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須附上機動車報廢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天然氣LNG鋼瓶切割報告單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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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2-2208656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湖東街道苕溪東路1518號 | 網址 | ||
| 合作機構 | 名稱 | 湖州中鋮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聯系地址 | *** |
| 聯系人 | *** | 固定電話 | -- | |
| 手機 | 17772702175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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