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某企業財務及法務盡職調查服務機構采購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宜昌市大連路33號清華科技園6號樓A座201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4月7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HYCG(YC)-20230317-01
2.項目名稱:某企業財務及法務盡職調查服務機構采購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最高限價):人民幣90萬元
5.采購需求:針對某上市公司投資項目盡職調查中介服務。(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6.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協助湖北同富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2023年內完成投資項目全部盡職調查服務時止。
7.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8.聯合體磋商: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磋商。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供應商(聯合體磋商時,指聯合體所有成員)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單位負責人***
4.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供應商(聯合體磋商時,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未被列入信用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等政策。
6.供應商應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磋商。聯合體磋商的,應滿足以下要求:
(1)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兩家,且聯合體牽頭人必須為律師事務所;
(2)聯合體各方必須按磋商文件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協議書由雙方簽字和蓋章后將原件放入至響應文件正本中)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的磋商;
(4)聯合體成交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就采購項目向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5)聯合體牽頭人須具備主管部門核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提供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宜昌市大連路33號清華科技園6號樓A座201室
3.方式:現場報名。供應商憑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領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領取的)原件現場獲取采購文件并報名;供應商未按規定獲取采購文件的,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4.售價:每套采購文件售價人民幣400元整,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3年4月7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遞交截止時間30分鐘前開始受理響應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達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響應文件送達地點:宜昌市大連路33號清華科技園6號樓A座201室。
逾期送達響應文件的,將不予受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是否有變化,請關注本次采購過程中發布的變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關信息。
五、開啟
1、時間:2023年4月7日09時00分
2、磋商地點:宜昌市大連路33號清華科技園6號樓A座201室,未密封或逾期送達的恕不接受。
3、磋商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攜帶法人身份證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原件準時參加磋商會議,否則磋商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六、公告期限及發布媒體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發布媒體:招標網。
七、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湖北同富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湖北華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聯系方式***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電 話:***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