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檢察院
關于采購內部審計服務的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現就向社會采購文山州人民檢察院內部審計服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內部審計服務要求
受文山州人民檢察院委托,對兩個基層檢察院2021-2022年度預算執行、財務收支、經濟活動、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情況進行內部審計。具體審計內容為:
(一)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規和制度的規定;
(二)“三公經費”等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是否合規;
(三)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法合規;
(四)經濟活動中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五)信息化建設、基本建設等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是否真實、合法合規;
(六)資產的采購、驗收、領用、保管、報廢、調出等是否合規,有無賬賬、賬卡、賬實不符的問題;
(七)往來款項是否及時清理結算,有無長期掛賬等問題;
(八)年度決算報表內容是否完整,填列的數字是否真實,有無遺漏、隱瞞或弄虛作假等情況;
(九)以往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否整改落實到位;
(十)對被審計單位進一步規范財務收支和經營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二、內部審計服務方主體要求
具備法人資格,在內部審計服務相關領域開展業務2年以上。2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報名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公司無犯罪記錄證明、信用報告、正常納稅證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
(四)最近2年的內部審計服務業務證明材料;
(五)公司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三、報名要求
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4日工作時間,攜帶上述材料到文山州人民檢察院1-313辦公室報名。
文山州人民檢察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