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3.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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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南京市 |
| 內 容: | 根據**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旅游集團)****年度審計工作安排,擬開展**交通綜合執法水上指揮保障中心**躉船項目跟蹤審計及結算審計。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承接此項目的社會中介機構須具備如下資質: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國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
根據南京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旅游集團)2023年度審計工作安排,擬開展南京交通綜合執法水上指揮保障中心新建躉船項目跟蹤審計及結算審計。根據相關文件規定,承接此項目的社會中介機構須具備如下資質:
(一)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完善的內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熟悉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工程造價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四)考慮到躉船建造需符合內河鋼質船舶建造規范,建成后由地方海事檢驗,施工規范與工藝要求與普通房屋建筑工程相比偏高,故對具備以下條件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綜合評標時予以考慮:
1.具有熟悉船舶建造的專業技術力量;
2.配備具有相關專業的造價工程師、工程師等人員;
3.具有類似規模的船舶建造項目造價咨詢業績。
(五)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造價咨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近三年沒有因違法執業受到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
(六)承擔過本項目的監理、項目管理、招標代理等業務的機構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七)中介機構自愿提供上述相應資質證明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經研究決定,本項目中介機構的選聘擬采用5家中介機構(詳見附件)邀請招標并公開比選的方式。本項目信息于2023年5月8日在旅游集團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于5月12日結束,公示期結束后進行公開比選。比選小組由旅游集團相關人員組成,集團紀委辦公室對比選過程進行監督。
本項目聯系人孫沁茹,聯系電話***
南京旅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5月8日
附件:擬邀請招標中介機構名單
1. 江蘇中衡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 南京南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3. 江蘇捷星建設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4. 江蘇道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5. 江蘇誠信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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