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資格: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且具備政府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營業執照并處于正常開業狀態。2資質條件:材料經銷商要有生產商的授權書,相應資質證書,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3供貨商:具有協調解決滿足招標人需求的能力。4財務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沒有處于破產狀態。5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被取消投標資格,在最近3年內沒有出現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等問題。6業績要求:至少有一項合同額在120萬元及以上的供銷業績。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8招標文件售價(元) :500元每份,現金支付,無收據、無發票,不退還。
9投標人必須提供不少于投標須知規定數額的投標保證金,并在獲取投標資料時提交給招標人。投標保證金以轉賬的形式轉入招標人賬戶;賬戶名稱:新疆兵團城建集團有限公司開 戶 行:招商銀行烏魯木齊分行南湖東路支行賬 號:991900027610912
10招標人將拒絕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書。
11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招標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無息退回。
12如有下列情況,將沒收投標保證金:
12.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書或未參加投標的;
12.2宣布中標后,投標人未能在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的;
12.3投標人未經招標人同意中途離場的,未能完成招標流程的。 6.5.4不符合招標文件內容、品牌、規格型號將取消投標資格并且沒收投標保證金。
12.4投標人IP地址相同的沒收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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