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3.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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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嘉興市 |
| 內 容: |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 |
| 關鍵詞: | 自來水 電纜 水廠 |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嘉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名稱 | 嘉興市自來水有限公司貫涇港水廠高壓電纜等廢舊資產處置項目 |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 共有或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
| 機械設備 | 名稱 | 高壓電纜、濃縮帶式壓濾機、水平螺旋輸送機、塑膠桶等 | ||
| 規格型號 | 詳見標的物參考清單 | 計量單位 | 詳見標的物參考清單 | |
| 數量 | 11 | 成新率 | ||
| 主要功能用途 | 動力電纜;污泥脫水;輸送材料;放置聚合氯化鋁液體(約30立方米)。 | 所在地 | ||
| 現狀分析 | 開始使用:電纜2007、2012年;壓濾機2012年(原用于污泥脫水);輸送機2012年(原用于輸送脫水污泥);塑膠桶2007年(原用于放置聚合氯化鋁,即礬液)。已于2022年10月、2023年2月報廢。 | |||
| 瑕疵情況 | 壓濾機部分配件缺失 | |||
| 其他披露內容 | 1.信息披露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約定工作日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延長2個周期。 3.信息披露期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標的物參考清單》僅供參考,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評估時其中電纜軸盤重量含在電纜秤重重量內,交易時一并轉讓軸盤,請競價報價時一并考慮。 5.信息披露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看樣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6.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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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嘉興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 ||
| 注冊地 | 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少年路293號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4027258666612 |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25.92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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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本次轉讓標的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進行交接,本次轉讓的資產參見標的物參考清單,受讓方不得在受讓后對標的提出任何異議。評估時其中電纜軸盤重量含在電纜秤重重量內,交易時一并轉讓軸盤,請競價報價時一并考慮。 2.受讓方必須自行解決標的物的裝載、清運等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裝載、分類、清運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必須事前充分考慮以上工作所需的各種成本費用及風險,受讓方應對全過程工作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3.受讓方應在標的交接之日起的3日歷日內將轉讓標的清運完成。 4.本次委托受讓方涉及的搬運、裝卸、運輸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不再另行支付。 5.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13%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切以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 6.產權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產權變更、過戶等相關稅費及其他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7.本項目轉讓方交易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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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特別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購、貸款等政策的,意向方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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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5.00 |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剩余2個周期。 |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3-82821961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嘉興市南湖區廣益路819號 8樓816室 | 網址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13606831585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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