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3.10.03 |
|---|---|
| 截止日期: | 2023.10.04 |
| 招標業主: | 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 |
| 地 區: | 邯山區 |
| 內 容: | 馬頭熱電分公司*********競價公告 競價單編號:NJJD-******-******-*** 大***發電有限公司馬頭熱電分公司就****年**月*場煤采購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 煤種:貧瘦煤 *. 采購數量:**,***噸 *. 交貨地點:**省,*** |
馬頭熱電分公司231001001競價公告
競價單編號:NJJD-119305-202310-001
大唐河北發電有限公司馬頭熱電分公司就2023年10月市場煤采購進行公開競價,歡迎具備資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種:貧瘦煤
2. 采購數量:20,000噸
3. 交貨地點: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冀南新區馬頭鎮馬頭站
4. 交貨日期:2023-10-02 至 2023-10-31
5. 運輸方式:其他
6. 交貨價格:到廠價
7. 數量驗收方式:廠方
8. 質量驗收方式:廠方
9.貨款結算方式:1.結算方式:買賣雙方完成結算確認,賣方持雙方共同確認的結算單及賣方給買方開具的全額增值稅發票和買方結算煤款,買方在收到賣方所開完整票據后,及時支付賣方煤炭貨款。2.付款方式:電匯或匯票。。
10. 是否含稅:含稅
二、交易平臺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燃料電子交易平臺(http://www.dtrlcg.com/)
三、時間安排
1. 競價模式:一次報價
2. 第一次報價截止時間:2023-10-04 08:17:42
四、質量標準
煤炭指標 |
單位 |
典型值 |
拒收值 |
|---|---|---|---|
發熱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000 |
<3,000 |
空干基全硫St,ad |
% |
<2.5 |
≥3 |
空干基揮發份Vad |
% |
11-18 |
≤10或≥19 |
收到基灰分Aar |
% |
||
全水分(Mt) |
% |
||
空干基內水(Mad) |
% |
||
粒度 |
mm |
≤50 |
<50 |
灰熔點(ST) |
℃ |
≥1,350 |
<1,350 |
哈式可磨系數(HGI) |
HGI |
五、獎懲標準
1、賣方所供煤炭需滿足《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本公告所要求指標: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對卸輸煤設施、煤炭制粉系統及燃燒設備造成意外損壞的物質,由此造成的相應損失由賣方承擔。
2、運輸方式
2.1 運輸:本合同項下煤炭的運輸由賣方組織,托運人為賣方,并以火車運輸的方式運至合同約定的交貨地點。
2.2 風險分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煤炭所有權歸賣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起,煤炭所有權轉歸買方所有,其毀損、滅失的風險及損失由買方承擔。
2.3 費用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之前,有關本合同項下煤炭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費、倉儲等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交付買方后,有關煤炭的一切費用由買方承擔。
3、數量及質量驗收
3.1 數量以噸為計量單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以買方軌道衡計量結果為驗收依據;質量以買方化驗結果為驗收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采樣、制樣、化驗)。
3.2 若賣方對買方低位熱值、空干基全硫、空干基揮發分的化驗結果有異議,在兩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化驗報告與買方進行核對,由買方對存樣進行復檢化驗,超出三日后,買方不再受理賣方提出的異議申請,并視為賣方認同買方出具的各項數據。
3.3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賣方摻雜使假(裝車過程中有分層裝車、蓋帽裝車等行為),買方可對劣質煤部分單獨采取煤樣,此批次來煤按最低熱值結算。同時由此造成收貨人無法順利卸車等一切費用由賣方承擔。
賣方在裝車過程中有摻配灰渣、重灰、煤泥等行為,買方有權拒收并要求賣方無條件拉運出廠。同時買方有權將賣方列入燃料供應商黑名單,永久禁止賣方(含更換營業執照、單位名稱、借用其他公司資質等)參與買方所有燃料業務。
4、合同價格
合同價格=到廠含稅綜合價。一票結算,開具符合國家稅率要求的煤款增值稅發票。
到廠含稅綜合價=基準價格+質量調整價+其他因素調整價
4.1 基準價格:質量指標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的煤炭到廠交貨含稅基準價格,具體如下:
| 品名/煤種 | 熱值范圍 (千卡/千克) |
熱值基準價格(元/噸) | 加權方式 | 基準價格公式 |
| 4000+2.5+貧瘦 | Qnet,ar.≥4000 | 合同周期 | 收到基加權低位熱值*熱值基準價格 |
4.2 質量調整價:
(1)發熱量指標以本合同約定的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按照第四條第1項約定熱值基準價格計價。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分段調整價格:
| 品名/煤種 | 煤質指標 | 指標范圍(千卡/千克) | 變化幅度(千卡/千克) | 熱值基準(千卡/千克) | 價格增減額 (元/千卡·噸) |
加權方式 |
| 4000+2.5+貧瘦 | Qnet,ar | 3800≤Qnet,ar<4000 | 降低100千卡/千克(不足100千卡/千克時,按100千卡/千克計算) | 4000 | -0.001 | |
| 3500≤Qnet,ar<3800 | 3800 | -0.002 | 合同周期 | |||
| Qnet,ar<3500 | 3500 | -0.003 |
(2)硫分/揮發分/全水分指標以本合同第一條第4項約定的各品種“煤炭質量”為基準,在約定范圍內的,不調整價格。超出約定范圍的,按照以下方式調整價格:
| 品名/煤種 | 煤質指標 | 指標范圍(千卡/千克) | 價格增減額 (元/噸) |
加權方式 |
| 4000+2.5+貧瘦 | Mt | Mt≤10.0% | 0 | 合同周期 |
| Mt>10.0% | 按照公式:扣水折單價公式=基價*(1-(100-驗收水分)/(100-合同水分))進行扣價(不再扣噸) | |||
| St,ad | St,ad≤2.5% | 0 | ||
| 2.5%<St,ad≤2.7% | 以2.50%為基準,每升高0.01%,煤價下浮0.2元/噸 | |||
| St,ad>2.7% | 以2.70%為基準,每升高0.01%,煤價在扣款4元/噸的基礎上再下浮0.5元/噸 | |||
| Vad | Vad>18% | 當Vad>18%時,每超出標準1%(不足1%按1%計算)煤價下浮5元/噸 | ||
| 11%≤Vad≤18% | 0 | |||
| Vad<11% | 當Vad<11%時,每超出標準1%(不足1%按1%計算)煤價下浮5元/噸 |
4.3數量調整價:
執行期內合同簽訂數量兌現率低于100%時,扣罰金額為合同簽訂數量×10元,扣罰金額在煤款中執行扣罰。如因買受人調整采購量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未達到合同量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4 其他因素調整價:
當粒度>50mm,有權拒收或按供煤量的10%進行扣噸;當灰熔點<1350℃時,造成因燃煤灰熔點產生的相關生產事故損失由賣方承擔并終止當期燃煤買賣合同。
5、結算及付款
5.1 雙方存在數量或/和質量異議時,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進行處理:在交貨后1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爭取對數量或/和質量異議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補充協議后辦理結算。
5.2 買、賣雙方約定每個合同期結算一次。
5.3 買、賣雙方對貨物不存在任何異議后,買方于合同期結束后十日內根據以下結算單據對上一合同期貨款進行結算:
(1)數量計量結果;
(2)質量化驗結果,如存在質量異議的,應提交質量最終結果依據。
5.4 結算方式:買賣雙方完成結算確認,賣方持雙方共同確認的結算單及賣方給買方開具的全額增值稅發票和買方結算煤款,買方在收到賣方所開完整票據后,及時支付賣方煤炭貨款。
5.5 付款方式:電匯或匯票。
6、合同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6.1發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 賣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五日內仍未糾正的;
(2) 賣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買方書面通知后五日內仍未履行的;
(3)在約定的交貨日前二日,買方書面通知賣方的;
(4) 賣方發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
(5)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買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6.2發生如下任何一種情形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1)買方違反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五日內仍未糾正的;
(2)買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經賣方書面通知后五日內仍未履行的;
(3)買方發生破產清算、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等情形的;
(4) 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賣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7、違約責任
7.1 因賣方提供的煤炭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導致買方缺煤停機或造成設備異常損壞的,賣方應采取更換、補發等替代方式提供符合合同約定的煤炭,并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給買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予以全額賠償。
7.2 履約保證金:賣方參與競價時一次性交納的金額20萬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待賣方履行完全部合同義務并提供退保證金申請后,由買方無息返還給賣方。賣方未提供履約保證金的,買方有權廢標。
7.3 賣方應服從買方調運安排,否則由此產生的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除20萬元保證金,同時將賣方列入供應商黑名單。
7.4 賣方競價成功后,在與買方簽訂煤炭買賣合同前,應根據與買方達成的煤炭買賣合同約定數量向大唐電力燃料有限公司交納競價服務費,標準為1元/噸(含稅)。由于賣方原因,合同未兌現或兌現率低于100%的,未兌現部分(合同量減結算量)的服務費不予退還;由于買方原因,合同未兌現或兌現率低于100%的,未兌現部分(合同量減結算量)的服務費可以退還;合同兌現率超過100%的,賣方應補交超過合同量部分(結算量減合同量)的競價服務費,否則不予支付煤款。
7.5 賣方裝車前應通知買方人員到裝車點實地查看,經買方人員確認煤質無異常后方可裝車。因賣方拒不執行、強行裝車,買方有權拒收該批次煤,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8、不可抗力
8.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爭、政府征用、沒收等不可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事件與因素)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買、賣雙方對此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8.2 不可抗力發生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應在5日內將情況通知另外一方,并有義務采取合理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5日內向另外一方提供相應書面證明。
8.3 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或影響消除后,對于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事項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由雙方協商解決。
9、合同生效及其他
9.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9.2 合同由簽訂雙方保密,未經許可不能對外提供,除非法律規定需要。
9.3 本合同僅限買賣雙方煤炭買賣業務,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得債權用于債權轉讓、保理融資、銀行貸款、質押和其它融資等業務,否則,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賠償買方損失。在此情況下,買方可以無條件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根據本合同第七條給予賣方任何糾正或整改寬限期。
9.4 雙方約定合同其他相關事項: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經雙方蓋章確認的合同相關的往來傳真文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9.5 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9.6具體獎懲及條款以實際簽字、蓋章合同為準。
9.7本次競價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請交于大唐河北發電有限公司馬頭熱電分公司賬戶。保證金金額:20萬元,繳納保證金必須使用對公賬戶,嚴禁使用私人賬戶轉賬,完成保證金繳納后應第一時間告知買方聯系人***
托運方對公帳戶信息:
單位名稱:大唐河北發電有限公司馬頭熱電分公司
納稅人識別號:91130492697578047C
地址:***
電話:***
開戶行:建行邯鄲冀南新區支行
賬號:13001645608050502797
六、爭議解決
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 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七、聯系方式
1. 采購執行單位:大唐河北發電有限公司馬頭熱電分公司
2. 聯系人***
3. 聯系電話***
八、備注
受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委托,中國大唐燃料電子交易平臺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負責運營。 平臺對煤炭競價實行有償服務,茲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競價服務費收費主體單位: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二、競價服務費交納對象:煤炭供應商(不含承運等供應商)。 三、競價服務費收費標準:1元/噸(含稅)。 四、競價服務費收取及確認規則 具體規則請參照平臺《供應商須知》、《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 五、競價服務費繳費賬戶: 賬戶名稱:大唐國際燃料貿易有限公司 收款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營業部 銀行賬號:11171101040013921 大額支付行號:103100017111 稅務登記號:91460200MA5TGN5W6D 郵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銀河大街6號院1號樓B座10層 郵政編碼:100040 聯系電話***
九、合同附件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86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