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3.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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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23.11.01 |
| 地 區: | 南湖區 |
| 內 容: |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 |
| 關鍵詞: | 汽車 |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嘉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名稱 | 原浙江弗麗加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嘉興市良商紙業工貿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及殘值處置 |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 共有或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
| 其他 | 原浙江弗麗加汽車部件有限公司、嘉興市良商紙業工貿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及殘值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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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內容 | 1.信息披露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信息披露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終結。 3.信息披露期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轉讓標的廠房目前狀態為空置。 5.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 6.信息披露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將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2點-4點組織集中勘察現場(如有疑問現場答疑)。意向方須在2023年11月1日下午2點-4點自行前往標的所在地現場勘察,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競拍行為,意向方一旦作出競拍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7.看樣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8.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轉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等理由拒絕現狀接收、退還標的物或拒付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9. 工期要求:簽訂拆房協議并提交開工報告后進場施工,60個日歷天內完成拆除清理平整,受讓方如無法在雙方確定的工期內按期、安全完成拆除及清場工作,經投公司有權委托第三方拆房單位進場破壞性拆除并清場,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受讓方無條件承擔。受讓方每逾期1天(包括1天)完成,按10000元/天罰款并直接從工程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10.以下內容摘自評估報告:建筑面積共22624.05平方米(其中弗麗加19287.7平方米、良商紙業3336.35平方米),含配電等設備。不含綠化苗木、圍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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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
| 注冊地 | 浙江省嘉興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展望路經投大廈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401146483244R |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136.214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1、工程履約保證金:50萬元。繳納時間:受讓方在競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50萬履約保證金交納至浙交匯平臺,后轉至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指定銀行賬戶。 退還方式及時間:受讓方拆除完畢、清運完建筑垃圾后,提交竣工報告,經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驗收場地合格后,受讓方若無因環保等其他問題被相關部門處罰的,由受讓方提出申請,在三十個工作日內退回工程施工履約保證金(無息)。 2、價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浙交匯平臺競拍結束后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價款至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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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競買保證金50萬元(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 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收據(不開發票)。 3.標的物為嘉興市云海路浙江弗麗加汽車部件有限公司、華云路15號嘉興市良商紙業工貿有限公司廠房殘值及拆除,建筑面積共22624.05平方米(其中弗麗加19287.7平方米、良商紙業3336.35平方米),含配電等設備。不含綠化苗木、圍墻。 4.施工環保要求:為避免影響環境及其他,受讓方在施工過程中須嚴格按照環保要求進行作業:此次拆房工地周邊存在生產企業,拆除施工過程中不得影響周邊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做好圍擋文明拆房,若因拆房施工造成周邊廠房損失的,各項損失的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工地原來有圍墻的應予保留,如無圍墻的須在拆房開工時及時做好封閉式高度不低于2.2米的圍擋設置,圍墻或圍擋須安裝防塵噴霧設施;工地出入口須安排安全人員值守;拆除施工應配備噴霧灑水車輛,拆房機械、車輛等進出須保持輪胎清潔,做到無掉渣、無揚塵;建筑垃圾須分類清運處置; 不得在拆房現場采用石料粉碎機等設備對混凝土進行粉碎加工;不得在拆除完畢后回填土方,房屋拆除后保持現有土方量的場地平整,不留深坑;競拍標的物內若有涉及危廢、固廢處置的,受讓方需編制處置方案報環保部門審核,并按規定合法處置。如招標人有需求,受讓方需配合張貼符合創城要求的公益廣告等。上述各項費用由受讓方承擔,競拍人報價時須考慮。 5.施工安全要求:受讓方應對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傷險,并應承擔全部安全責任;受讓方應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確保無安全事故發生;在拆除過程中,受讓方施工人員和設備因施工所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后果;在施工過程中,對被拆房屋以外的第三方的財產及他人人身造成損害的,由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 6. 如受讓方具備下述資質,則由受讓方自行組織拆除工作,如受讓方不具備相應資質,受讓方須與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簽訂委托合同,該合同副本一份交轉讓方備案。相應資質如下所示:(1)施工方資格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建筑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浙江省外企業須提供有效的《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2)施工方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本單位注冊的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資質的注冊建造師(3)本工程拒絕項目負責人在項目掛牌截止日前有與工程建設相關不良行為記錄正在被公示;拒絕項目負責人*** 7.特別提醒:標的物以現狀為準,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競拍行為,競拍人一旦作出競拍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8.本項目轉讓方服務費由受讓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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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特別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購、貸款等政策的,意向方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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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50.00 |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3-82821961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嘉興市南湖區廣益路819號 8樓816室 | 網址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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