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3.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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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金東區 |
| 內 容: |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 |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名稱 | 金華市天平交通工程試驗檢測咨詢有限公司一批報廢資產 |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 共有或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
| 其他 | 本次轉讓標的為金華市天平交通工程試驗檢測咨詢有限公司一批報廢資產,主要包括電子設備、辦公設備、機械設備等,標的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具體均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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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內容 | 一、本次轉讓標的為金華市天平交通工程試驗檢測咨詢有限公司一批報廢資產,主要包括電子設備、辦公設備、機械設備等,標的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具體均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 二、標的資產受讓方提貨時不得在現場進行分解,受讓方提貨時如造成現場設施損毀,則照價賠償。 三、標的物的提取、裝卸、搬運等造成轉讓方設施損毀及裝卸過程中所產生的安全及賠償等一切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四、提貨時的搬運、裝卸、運輸、吊裝等一切事宜及所需費用均由受讓方自理。 五、提貨結束現場內外必須清理干凈。 六、現場展示時間: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止。看貨聯系人*** 七、本次轉讓標的均按廢品處置,不保證其具有原用途,受讓方如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險或出現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受讓方承擔。 八、掛牌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資產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 九、競買人報名可自行下載或向聯系人索取報名材料,聯系人:何女士,聯系電話:0579-82050218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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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金華市天平交通工程試驗檢測咨詢有限公司 | ||
| 注冊地 | 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東孝街道赤松路399號交投實業中心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703777240177K |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1.3742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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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1萬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金華開發區支行,賬號: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二、標的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為1萬元,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三、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為含稅價。轉讓標的成交后由轉讓方據實向受讓方開具相應發票,一切以開票人實際開具稅票時的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四、受讓方須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五、受讓方必須在簽訂《資產交易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付清成交款。 六、受讓方必須在接到轉讓方交割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交接標的。自標的資產交接后,標的資產的毀損、滅失等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七、受讓方需在標的交割后5日內完成標的提取及現場清理工作。 八、受讓方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標準進行規范、合法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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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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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1.00 |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 材料附件 |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9-82050218 |
| 手機 | 15067066076 |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八一南街387號八樓 | 網址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網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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