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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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區: | 新疆維 |
| 內 容: | 關于國網能源和豐煤電有限公司沙吉海煤礦至**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公司綜合運輸服務項目詢價公告 根據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辦法及**公司批示,現通過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詢價確定國網能源和豐煤電有限公司(簡稱沙吉海煤礦)至**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公司(簡稱油田公司煤場)綜合運輸服 |
| 關鍵詞: | 煤礦 |
關于國網能源和豐煤電有限公司沙吉海煤礦至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公司綜合運輸服務項目詢價公告
根據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辦法及新疆公司批示,現通過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詢價確定國網能源和豐煤電有限公司(簡稱沙吉海煤礦)至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物資供應公司(簡稱油田公司煤場)綜合運輸服務項目的承運單位。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標項目名稱:沙吉海煤礦混煤由沙吉海煤礦至油田公司煤場綜合運輸服務項目。
二、招標項目內容
1.項目拉運總量為85000噸,根據礦生產情況以實際運量為準,運費煤炭結算以油田公司驗收數量為準,據實結算。礦發與油田公司驗收量超出5‰時由運輸單位承擔。
2.項目內容:煤炭從沙吉海煤礦礦區通過汽車運輸至油田公司煤場,并在油田公司煤場卸車儲存,運輸單位負責按照油田公司要求運輸相應煤炭類型(1cm型煤)加工處理,投入相應人員、設備及環保設施。對人員身體健康、設備安全運行、環保問題等付全部責任。
運輸里程約為300公里。
3.付款方式:運輸單位向采購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9%。礦收到發票后30日內以銀行匯票或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3.本項目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投標人須知
1.凡是在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注冊成功的物流企業均可作為投標人參加。2.投標人必須是在克拉瑪依市克拉瑪依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備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合法證件;須具備一般納稅人資格,能夠開具9%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競價交易服務費0.16元/噸由乙方承擔,服務費由乙方在合同執行首月繳納至甲方指定賬戶。
4.投標人需繳納投標保證金1元/噸,遴選結果下達,乙方知悉并同意其在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繳納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乙方所中標項目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5.資質及業績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具有道路運輸許可證,公司注冊車輛20輛以上。
(3).投標人須為中石油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必須至少具有已完成合同業績1份【合同須同時滿足以下要求:1.與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下屬(風城油田作業區)直接簽訂特車及普通貨運合同業績;2.合同范圍必須包含油田公司大宗物資;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業績證明掃描件與合同對應的發票(1張即可)及國家稅務總局發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截圖,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
投標人須與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下屬(風城油田作業區)直接簽訂特車及普通貨運合同業績。不具備條件的不允許參與報價,如參與報價者視為無效報價并扣除投標保證金。將報價單位列入黑名單。
6.驗收方式:數量按照油田公司驗收數量進行運費結算。(詳見合同)
7.考核條款:
(1).煤炭運輸過程中,運輸單位必須保證所運煤炭不被更換、摻雜使水等,如發現上述行為,采購單位按當天摻假車輛所運煤炭含稅煤價的雙倍價格在運費結算款中扣款。
(2).對出礦車輛進行抽檢,煤質按照油田公司化驗結果為準,出現熱值偏差受到考核由運輸單位承擔。
(3).要求運輸單位承擔從入礦、過磅、裝車、出礦、運輸過程、到廠卸煤各環節人員、車輛運輸安全,對人員身體健康、交通安全、環保問題等付全部責任。聽從礦現場指揮人員調度,遵守礦相關制度要求。
(4).要求運輸單位嚴格按照計劃量拉運,必須具備快速反應及充足的按照國家標準載重要求進行運輸煤炭的能力,運輸能力保證在1000噸/天以上;運輸單位負責與油田公司協調卸車事宜:
(5).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其他時間內調增煤炭運輸量時,運輸單位在接到運輸量調整通知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運輸量增加到我方要求。
(6).運輸單位負責協調從出礦至油田公司使用點一切事宜,聽從油田公司現場指揮人員調度,按照下達的日供給計劃數量進行運輸卸車工作。
8.合同簽訂后運輸前需繳納履約保證金8.5萬元。
9.合同履約完成后,雙方無爭議予以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四、招標方式
本次招標在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進行密封報價電子交易,根據投標人自報價,最低價成交。密封報價交易規則,按照“價格低、提交時間早”原則進行成交。
五、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充分了解并認知合同履行區域內的各行政機關的制度性要求及防疫要求,投標人承諾獨立承擔項目履行中的行政責任(環保責任、各類稅費繳納責任)、與第三方的民事責任、獨立承擔與其所屬員工(包括雇工)的勞動法規定的用人單位應承擔法律責任。
2.采購人不組織現場踏勘,投標人均應充分了解現場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境情況; 不論投標人是否進行過現場踏勘,招標人始終認為投標人的投標是對現場情況充分了解和熟悉的基礎上進行的;中標后,凡是以未充分現場踏勘或類似理由,要求順延工期或增加價款的,采購人一律不予認可,由此導致合同不能執行的,按照《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實施細則》進行處理。
3.在合同期內煤炭運輸總計劃約為8.5噸。合同周期自合同簽訂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體運輸量由發標人根據實際生產情況、需求情況確定。
4.投標人投標前須認真閱讀投標公告及《國家能源集團電子商務平臺合同》(新疆公司煤炭綜合運輸合同范本),熟知合同中的違約責任和管理考核條款。
六、此項目委托招標聯系部門:國家能源集團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運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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