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4.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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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24.06.14 |
| 地 區: | 廣州市 |
| 內 容: | 機場大道三期工程(國道***至高增地鐵站路段)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投資項目代碼 ****-******-**-**-****** 投資項目名稱 機場大道三期工程(國道***至高增地鐵站路段) 招標項目名稱 機場大道三期工程(國道***至高增地鐵站路段)勘察設計 標段(包)名稱 機場大道三期工程(國道* |
| 關鍵詞: | 勘察設計 地鐵站 國道 地鐵 機場 勘察 設計 路 |
| 投資項目代碼 | 2303-440100-04-01-189341 | ||
| 投資項目名稱 | 機場大道三期工程(國道106至高增地鐵站路段) | ||
| 招標項目名稱 | 機場大道三期工程(國道106至高增地鐵站路段)勘察設計 | ||
| 標段(包)名稱 | 機場大道三期工程(國道106至高增地鐵站路段)勘察設計 | 公告性質 | 正常 |
| 資格審查方式 | 資格后審 | ||
| 招標項目實施(交貨)地點 | 本項目位于空港經濟區核心區,呈東西走向,西起國道106,東至高增地鐵站路段。 | ||
| 資金來源 | 財政投資(區級) | 資金來源構成 | 財政投資(區級100.00%) |
| 招標范圍及規模 | 該項目位于空港經濟區核心區,呈東西走向,西起國道106,東至高增地鐵站路段,全長約2617m,道路紅線寬度60m,雙向八車道,規劃為城市主干路,橋梁總長188m/2座,橋梁跨度單跨不超40米,長度大于100米。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橋梁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電力管溝、管線綜合、給排水工程、景觀綠化工程、排渠改道工程等。 | ||
| 招標內容 | 勘察設計范圍:本項目工程建設范圍內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電力管溝、管線綜合、給排水工程、景觀綠化工程、橋梁工程、管線保護和(或)實物補償類管線遷改等勘察設計(含本項目所涉及的外水外電等配套工程設計)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勘察工作范圍和內容:本項目規劃紅線圖范圍內所須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大綱、巖土工程勘察[含初步勘察、詳細勘察及施工階段勘察超前鉆(如有)]、工程物探、地形測繪及工程測量(四等水準精度)并提供移交滿足項目測量精度的控制點(不含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已委托的報批過程中各行政管理部門相關測繪技術工作)等工作。 設計工作范圍和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項目的設計大綱、聯審決策材料編制及相關技術評審、方案修改(排水最大管徑為DN2000)、報建圖設計和報建通編制、初步設計(含方案深化等)、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文物(如有)和樹木保護專章編制、技術文件編制、各類相關專題研究、現場服務及竣工圖繪制等。 注:以上內容具體詳見《合同》。如中標人不具備項目中各專業部分的相應資質,中標人應在征得發包人同意后把相關專業分包給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 ||
| 工期(交貨期) | 詳見附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 | ||
|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 | 2226.5 | ||
|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 是 | ||
| 投標資格能力要求 | 投標人資質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1)、(2)項資質。并在人員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1)工程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或以上)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乙級(或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資質,或同時具有市政行業(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 注:①國內申請人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3]9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②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0〕33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建筑業“證照分離”改革銜接有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1〕30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粵建許函〔2022〕846號)執行。 ③承擔設計任務的香港企業參加投標的,可與內地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如與具備勘察資質的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承擔設計任務的香港企業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應符合本招標項目對工程設計資質的要求。 承擔勘察任務的香港企業參加投標的,可與內地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如與具備設計資質的企業組成聯合體投標,承擔勘察任務的香港企業須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且備案的業務范圍應符合本招標項目對工程勘察資質的要求。 ④香港企業備案的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詳見鏈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確定。 ⑤外國或澳門、臺灣的設計企業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香港企業如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也必須選擇一家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進行合作設計,并簽訂合作設計協議。 (3)投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道路專業(含道路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或從事市政道路專業(含道路相關專業)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備工程師資格,或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項目負責人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 注:①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按招標文件附錄2要求提供的資歷表為準。 ②香港專業人士的備案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確定。 (4)投標人委派的勘察專業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②本專業(含相近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③從事本專業(含相近專業)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備工程師資格,④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勘察專業負責人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 注:①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按招標文件附錄2要求提供的資歷表為準。 ②香港專業人士的備案業務范圍依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香港工程建設咨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建規范〔2020〕1號)確定。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投標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單位組成的聯合體(1家設計資質單位、1家勘察資質單位),并簽訂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投標登記截止后聯合體增減、更換成員的,其投標無效)。聯合體由具備相應設計資質且承接設計任務的一方為牽頭人。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道路專業(含道路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工程師,或從事市政道路專業(含道路相關專業)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備工程師資格,或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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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1)投標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2)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香港企業提供在香港進行商業登記的證明文書。 (3)投標人已按規定格式簽名蓋章《投標人聲明》(詳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要求)。 (4)未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按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統比對結果進行評審)。 | |||
|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 | 是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 下載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網絡地址:*** 獲取紙質資格預審/招標文件的方式: |
| *** | 2024年5月25日 0時0分 | 獲取資格預審/招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4年6月14日 8時45分 |
| 遞交資格預審/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 2024年6月14日 8時45分 | 資格預審/投標文件遞交方式 | 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字交易平臺(網址:http://www.gzggzy.cn)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
| 開標時間 | 2024年6月14日 8時45分 | 開標地點 | 第04開標室(天潤路333號) |
| 發布公告媒介 | 廣州交易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s://www.gzggzy.cn/) | ||
| 招標人 | 廣州空港建設運營集團有限公司 | 聯系地址 | *** |
| 招標人聯系人 | *** | 聯系電話 | *** |
| 招標代理機構 | 廣東重工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聯系地址 | *** |
| 招標代理聯系人 | *** | 聯系電話 | *** |
| 招標監督機構 | 廣州空港經濟區管理委員會國土規劃和建設局 | 聯系電話 | *** |
| 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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