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4.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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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日期: | 2024.07.02 |
| 地 區(qū): | 迎江區(qū) |
| 內 容: | ***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強制清算案 選聘稅務咨詢機構的公告 申請人吳明杰申請***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尚金公司”)強制清算一案,***宜秀區(qū)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皖****清申*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吳明杰對***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的強制清算申請,并于****年 |
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強制清算案
選聘稅務咨詢機構的公告
申請人吳明杰申請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尚金公司”)強制清算一案,安慶市宜秀區(qū)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31日作出(2024)皖0811清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申請人吳明杰對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的強制清算申請,并于2024年3月25日作出(2024)皖0811強清1號《決定書》,依法指定安徽益上律師事務所和安徽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清算組(以下簡稱“清算組”)。
現清算組根據法院要求以及案件實際情況,為順利推進強制清算程序,通過公開招募的方式,擇優(yōu)選聘稅務咨詢機構,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清算企業(yè)基本情況
1、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1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40811MA2RLP4G44,注冊地址:***
2、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與安慶市人民政府簽訂慶國土出字【2017】30號地塊合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合同約定繳清土地出讓金(6.32億元)。后該項目命名為清華府進行開發(fā),項目地塊規(guī)劃用途為住宅用地,占地面積160.62畝(107080.22㎡),容積率<2.0,建筑密度≤28%,綠地率≥35%,出讓年限70年;項目規(guī)劃總建筑面積為27.71萬㎡,分兩期開發(fā)建設,其中一期為:1#-3#樓、5#-13#樓、15#-18#樓、幼兒園、S-1#樓(一層商業(yè)、二三層為社區(qū)配套用房)、S-2#樓(菜市場)及一期地下室,建筑面積166034.3m2;二期為:19#-23#樓、25#-31#樓、S-3#、S-5#、S-6#樓及二期地下室,建筑面積111151.49m2,占地面積34185m2。清華府項目一期位于宜秀區(qū)北部新城龍珠路與龍城路西南側,于2018年8月取得土地,2018年9月取得施工許可證,于2018年12月13日開工建設,2021年4月2日竣工交付使用,代建的幼兒園、菜市場及公共配套用房也與一期住宅同步完成竣工驗收。清華府項目二期地塊位于宜秀區(qū)北部新城天仙河路和龍城路交口東南側,于2018年8月取得土地,目前處于暫時停工狀態(tài),已向安慶市自規(guī)局申請將主體結構竣工時間延期至2024年12月12日。且該地塊于2023年10月18日被司法查封,查封期限為三年。經統計,截至2024年3月25日,清華府項目一期建成1068套住宅,實際銷售489套,仍有579套住宅沒有銷售。
3、清算企業(yè)的其他信息,包括涉訴、涉執(zhí)行等相關公開信息,各機構可自行通過天眼查、企查查、中國裁判文書網等公開途徑查詢。
4、清算組接管企業(yè)后,清算企業(yè)清算義務人向清算組移交了尚金公司保存的完整財務資料。
二、主要工作內容及要求
1、依法對清算企業(yè)應當繳納的稅款進行清算,并出具書面的稅務鑒證報告(具體稅種以稅務機關要求為準);
2、負責協助清算組或直接與稅務部門溝通,完成清算企業(yè)的稅務清算及申報工作;
3、在本案中為清算組提供稅務咨詢,協助清算組完成清算企業(yè)進行分立的相關涉稅事宜,根據清算組工作進度出具合法的稅收籌劃方案,并協助清算組或直接與稅務部門進行溝通。
三、工作時限
自清算組與稅務咨詢機構建立委托關系之日起至本案全案(含向破產程序轉換)終結時止。
四、報名條件及要求
1、 在安慶市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企業(yè)或其他組織,具備相關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及其他國家法定資質;
2、具有開展稅務清算、涉稅鑒證業(yè)務等服務的相關經驗,以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
3、 參與本項目工作人員近3年內不存在因違法違紀行為被行政處罰、行業(yè)處分、受到司法機關處罰的情形;
4、申報機構及參與本項目工作人員與清算組、債權人、債務人及其相關人員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利益沖突情形;
5、清算組認為的其他合理且必要的要求,包括不限于:服務機構的人員參與本案的強制清算程序及后續(xù)相關法律程序,就涉稅鑒證的情況進行說明和接受詢問。
五、報名應提交的文件
1、報名機構的主體資格文件及相應的資質文件。
2、服務方案,需包括指派處理本案的服務團隊構成(名單)、介紹及近三年主要
業(yè)績、服務具體方案及報價等。
3、與本案不存在利益沖突的聲明。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不存在有關部門認定的重大違法、違規(guī)記錄的承諾函。
5、申報機構認為其他有助于獲選的必要文件。
六、報名截止時間
2024年7月2日17:00前通過郵寄的方式,向清算組寄出已密封完整的報名文件,報名材料應加蓋報名機構的公章、騎縫章。
七、注意事項
1.清算組在收到報名機構遞交的報名材料后,將及時進行評議。綜合各報名機構的資質、經驗、報價和本案的匹配性等條件,在同等條件下通過比選方式將優(yōu)先選擇報價較低的機構;對于報名未入選的稅務咨詢機構,清算組不再另行通知、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2. 本案如后續(xù)發(fā)生破產程序轉換的,清算組或管理人有權對工作內容及工作事項進行調整,不再額外增加服務費用,本項目的服務費用依法作為破產費用優(yōu)先支付。
八、清算組聯系方式
名 稱: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清算組
地址:***
聯系人***
安慶市尚金置業(yè)有限公司清算組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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