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4.07.06 |
|---|---|
| 截止日期: | 2024.08.05 |
| 地 區: | 鹽城經 |
| 內 容: | **涌鑫經貿中心破產重整 投資人招募公告 ****年*月**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蘇****破申*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涌鑫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涌鑫公司或債務人)破產清算案件,并于****年*月**日作出(****)蘇****破*號《決定書》,指定**衡鼎律師事務所 |
鹽城涌鑫經貿中心破產重整
投資人招募公告
2022年5月27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991破申7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鹽城涌鑫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涌鑫公司或債務人)破產清算案件,并于2022年8月23日作出(2022)蘇0991破7號《決定書》,指定江蘇衡鼎律師事務所與中稅匯金江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鹽城涌鑫地產有限公司聯合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2024年3月6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991破7號之二《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涌鑫公司進行破產重整,并于2024年6月11日作出(2022)蘇0991破7號之四《民事裁定書》,裁定批準修訂后的《鹽城涌鑫地產有限公司重整計劃(草案)》。
為依法保護涌鑫公司債權人和利益相關人的合法權益,順利推進案件進程,管理人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現管理人向社會公開招募投資人。根據已表決的重整計劃,擬采取“專項融資借款+項目代建代銷”的重整模式,招募共益債融資借款+項目代建代銷人(投資人)。現就招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須知
(一)本招募公告由涌鑫公司管理人編制,最終解釋權歸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根據破產案件進展,合理調整招募進度或公告內容,包括決定繼續、中止或終止共益債融資借款+項目代建代銷人(投資人)招募。
(二)本次招募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社會招募共益債融資借款+項目代建代銷人(投資人),本招募公告之內容對全體意向人平等適用。
(三)本次招募共益債融資借款+項目代建代銷人(投資人)以債務人涌鑫公司現狀為基礎,提供的信息系管理人勤勉盡責、忠實執行職務調查所得的情況,所述信息供意向投資人參考,不代替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不屬于管理人的承諾,管理人對此不承擔保證責任和瑕疵擔保責任。
(四)意向投資人決定參與招募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
(五)本招募公告非要約文件。
二、債務人概況
(一)涌鑫公司的基本信息
鹽城涌鑫地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20991571429302P,法定代表人徐國林,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地址為: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山南路9號;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房產銷售、租賃;建筑材料(除砂石)銷售。公司股東為上海滿哲實業有限公司、涌鑫文旅集團有限公司、江明云。
(二)涌鑫公司的項目情況--鹽城涌鑫經貿中心
1、鹽城涌鑫經貿中心項目系由鹽城涌鑫地產有限公司開發建設,該項目占地67.08畝,總建筑面積23萬平方米,共四幢樓,3693套。其中:一號樓994套,2012年開工建設,2014年竣工交付;二號樓1042套,2015年開工建設,2018年6月底竣工交付;三號樓946套,2014年開工建設,截至目前未辦理竣工備案;四號樓711套,2014年開工建設,截至目前未辦理竣工備案。
2、一號樓和二號樓情況:一號樓、二號樓共計2036套全部竣工備案交房,具備辦理不動產所有權證的條件,目前基本銷售完畢。
3、三號樓情況:處于在建工程抵押狀態,946套未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四號樓情況:四號樓共711套,四號樓711套房屋中8套房未能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703套于2017年8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尚有200套左右未銷售。
三、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共益債融資借款投資金額、方式及條件
1、本次共益債融資金額預計規模不超過6000萬元,期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年化利率不高于8%/年,若發生逾期,逾期利率上浮不超過25%。融資資金主要用于涌鑫經貿中心復建工程,包含前期幕墻工程、消防整改工程、修繕收尾工程、竣工驗收的相關合同費用、質量安全檢測費用、不動產權辦證費用、造價審計費用、稅務審計費用、經營人員費用、日常經營等款項,最終按需投入。
2、投資人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相關行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
3、公司無大額到期未清償債務,無作為被執行人的未結案件,近三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意向投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4、公司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良好的商業信譽和足夠的資金實力,能夠在規定的時間內支付投資款,并能夠出具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履約能力證明。
(二)代建代銷單位條件
1、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
2、具有足夠的資金能力,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復工復建,并提供相應的資信和資金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3、代建單位、銷售單位須具有在鹽城市類似項目的業績。
4、管理人根據破產案件需要確定的其他條件。
(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人可以聯合參與投資,并書面說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且需同時符合上述第(一)、(二)項資格條件。
(四)根據重整計劃,本案原則上采取“專項融資借款+項目代建代銷”的重整模式,請投資人圍繞上述重整模式擬定具體后續投資方案。方案應明確融資額度、期限、利率、優先順位及還款計劃,后續建設進度、成本費用支出計劃,銷售方案等基本內容。
四、意向投資人報名及材料的提交
(一報名時間、方式和地點
1、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17時;管理人可視實際報名情況決定是否延長報名期限。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3、報名地點:鹽城市希望大道國際軟件園1號樓13層;
4、聯系人:王莉,聯系電話***
(二)意向投資人提交材料
意向投資人應于報名期間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三份:
1、投資意向書、投資方案、施工方案、銷售方案;
2、共益債投資人出具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執行人名單、不屬于失信懲戒對象的承諾函;
3、報名者簡介,包括基本工商信息、股權結構、主營業務、歷史沿革、組織架構、資產負債、財務狀況與資金實力說明、與涌鑫公司的產業關聯性及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如有)、投資人以往參與重整投資或企業并購的經驗(如有)等;如為聯合體參與報名的,需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
4、企業或非法人組織應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5、《保密承諾書》
上述報名材料應加蓋報名者印章(包括騎縫),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三)接洽談判
管理人收到報名材料后,于5個工作日內與意向投資人聯系,進一步磋商相關事宜。
(四)意向投資人盡職調查
意向投資人在繳納100萬元盡調保證金(含保密保證金)并簽訂保密協議后 ,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四、投資人的遴選及確定
(一)中標投資人和備選投資人的確定
管理人為維護債權人、債務人和利益相關人合法權益,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原則,首先從報名人選中初步確定意向投資人;其次在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下,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投資人進行遴選,于報名截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從報名參選的意向投資人中擇優確定1名中標投資人和1名備選投資人。如僅有1名意向投資人,則直接確定為中標投資人。
(二)《投資協議》的簽訂
中標投資人應于接到管理人確定其為中標投資人的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依據其提交的《投資方案》,與管理人簽訂《投資協議》。
(三)投資人的確定
管理人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和與中標投資人簽訂的《投資協議》提交人民法院批準后,中標投資人即為共益債投資人。
(四)意向重整投資人招募工作具體實施過程中,管理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或債權人會議決議精神調整公告內容。如出現影響涌鑫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項,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或債權人會議提出要求,管理人有權中止或撤回本公告,不承擔任何違約和/或賠償責任。意向投資人投資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無論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
(五)本公告內容不構成法律上的要約。
(六)本公告由鹽城涌鑫地產有限公司管理人編制,在法律范圍內,解釋權歸屬管理人。
鹽城涌鑫地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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