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4.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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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代理: | 義烏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地 區(qū): | 金華市 |
| 內 容: |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 |
| 關鍵詞: | 路 |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guī)則及規(guī)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yè)經營、行業(yè)、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義烏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名稱 | (G24-95)義烏市蘇溪鎮(zhèn)環(huán)城北路延伸區(qū)塊(塘頭應自然村)房屋建筑拆除物處置 | ||
| 資產來源 | 行政事業(yè)單位實物資產 | ||
| 其他 | 受委托,向社會公開處置蘇溪鎮(zhèn)環(huán)城北路延伸區(qū)塊(塘頭應自然村)部分農戶房屋建筑拆除物,共計1個標的。本標的需拆除的房屋總建筑面積約33277.24 平方米,電力公司所屬的電力設施設備不在本次處置標的物范圍內。具體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評估報告僅供參考。 競得人需負責出讓方移交建筑物的拆除、清運、處理、消納,所需費用由競得人承擔。標的物以出讓方征收騰空后的移交實際狀況為準,出讓方對標的物不負保管責任(存在偷盜發(fā)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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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內容 | 1、工期要求:項目總工期為90日歷天?铐椄肚濉⒑贤炗喓箝_始移交。 2、成交后競得人須派駐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具有“三類人員”B類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3、現場不允許粉碎制砂,拆除現場需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做好防塵措施。拆除后建筑垃圾須按政府文件規(guī)定進行消納,建筑垃圾消納、標的物銷售等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競得人支付。 4、電力公司所屬的電力設施設備不在本次處置標的物范圍內。 5、驗收標準為本標段內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拆除、清運、處理垃圾消納至原地面標高,不得破壞路面硬化。 6、本次拆除的建筑面積為固定面積(以公告面積為準),結算時不作調整,競得人不得以面積不足等原由提出退還成交款或補足數量等要求。 7、其它相關事宜詳見《塘頭應拆除項目施工合同》 。 | ||
| 轉讓方名稱 | 義烏市蘇溪鎮(zhèn)人民政府 | ||
| 注冊地 | |||
| 證件類型 | 營業(yè)執(zhí)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1330782002609100U |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10.50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1、須在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通過浙交匯平臺向義烏產權交易所平臺交納成交款、履約保證金及應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務費等(收費標準詳見《特別事項約定》)。 2、履約保證金繳納金額按照47萬元收取,不計利息,由出讓方驗收合格后,競得人與出讓方辦理履約保證金退還手續(xù)。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競得人在成交款項付清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讓方簽訂合同(合同相關事宜咨詢出讓方)。 2、合同簽訂之后按出讓方要求,分階段進行標的物移交。 3、競得人在拆除、清運時須注意安全,拆除前需按規(guī)范要求先斷水斷電,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fā)生。若競得人在拆除、清運期間發(fā)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出讓方概不負責。 | ||
| 展示時間 | 公告期間工作日 | ||
| 展示地點 | 義烏市蘇溪鎮(zhèn)環(huán)城北路延伸區(qū)塊(塘頭應自然村) | ||
| 聯系人*** | *** | ||
| 聯系人*** | ***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報名人資質及等級要求:具有三級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根據浙江省建設廳《浙建〔2015〕3號》文件及《關于調整省外建設工程企業(yè)進浙備案辦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報名人須完成進浙備案手續(xù)。 3、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5.00 |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6: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fā)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fā)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動態(tài)報價/在線報價 | ||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9-89906608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稠州北路505號 | 網址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15858937546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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