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日期: | 2024.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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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標代理: | 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地 區: | 柯城區 |
| 內 容: |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 |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名稱 | 浙江衢州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報廢資產一批公開處置項目 |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
| 其他 | 報廢資產一批,具體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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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內容 | 1、資產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產權交易業務服務費收取管理辦法》承擔。 2、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 3、掛牌期間轉讓方將組織意向受讓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 4、公告披露的標的名稱、圖片、規格型號、數量、質量等僅供參考,具體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不保證標的零配件齊全、性能完好,不對標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擔保。 5、此次轉讓標的評估基準日為2024年7月8日,擬報廢資產一批 6、競買人報名可自行下載報名材料。 7、標的展示時間、地點:時間:本次競拍標的集中看樣時間為披露截止前兩個工作日,展 示地點:衢州市浮石北路79號、浮石北路臨時停車場、石頭坪客運樞紐、姚家修理廠(共計四處標的存放地點),聯系人:夏先生,電話:0570-8881630,需看樣的意向方請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與看樣聯系人*** | ||
| *** | 浙江衢州公交集團有限公司 | ||
| 注冊地 | 浙江省衢州市新安路31號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800147732337X |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3.23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5000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衢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營業部;賬號:19799901040021770),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 2、受讓方確定后,應于7個日歷天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具體以交易合同約定為準),并在合同簽署前一次性向轉讓方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為成 交總價*20%]至指定賬戶(戶名:浙江衢州公交集團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衢 州南湖支行賬號1209210009021003019)。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安全、治安、消防、環保等情況,受讓方如期完成全部標的物的運輸、現場清理等工作。上述全部工作按合同約定履約完成,并經轉讓方核對無誤的視為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受讓方向轉讓方提出退還履約保證金申請,經轉讓方確認后將在1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3、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4、受讓方必須自行解決所有標的物的裝載、運輸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裝載、分類、運輸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必須事前充分考慮裝載、運輸過程所需的各種成本費用及風險。 5、受讓方應對裝載、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6、受讓方應在付清轉讓價款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標的物的裝載、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并經轉讓方驗收合格。每逾期一天扣除保證金100元/天, 超過10天以上,轉讓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7、如因不可抗力或上級主管部門要求、政策等因素,標的在成交后無法按期完成移交、拆解及清運等,轉讓方有權中止或延期進行移交,相關工期相應順延。 8、受讓方不得在現場對標的物進行拆解,需整體提取搬運,自行完成拆解。標的物移交過程中造成轉讓方或第三人設施設備損毀、發生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 的,一切法律、安全及經濟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方概不負責。 | ||
| 展示時間 | 披露截止日期前2個工作日,看樣請提前一天聯系相關聯系人*** | ||
| *** | 衢州市浮石北路79號、浮石北路臨時停車場、石頭坪客運樞紐、姚家修理廠(共計四處標的存放地點) | ||
| 聯系人*** | *** | ||
| 聯系人*** | ***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0.50 |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18457090497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衢州市柯城區芹江東路288號1號樓1415室 | 網址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0-8881630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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